北京这次拟出台的新政,用的是当前“最流行”的信用体系,是要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推进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其实在这次文件策划出台前,【京房字】和主要的负责同志就有过沟通。
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张帆介绍,这次拟出台的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机制历经了半年的准备时间,经过多次调研多次修改。形成了目前的征求意见版本。总的来说,是围绕两个核心干一件事。
“第一个核心是业主的真实意见。这个也是之前争论较大的,但我们依然坚持业主的评价占最大比重。物业公司是业主聘请的,只有业主说好才是真的好,只要业主提的意见就要及时改正,这也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要求的重要体现。”张帆说。
第二个核心是物业管理的本源。
通过问卷的设计,引导业主了解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公司应该管什么,突出物业管理的核心价值,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物业服务环境。
而在这两个核心上干的一件事,就是通过综合评价让业主表达意见有途径、物业公司完善服务有参照、政府监管有依据。
从明年起,每年组织一次,只要是物业公司提供了6个月以上服务的居住小区,就必须要进行评价。
以往,小区物业也有一些评优或服务质量评估等等,但那些评价一般都是专家来评,从专业的角度上,业主参与的较少。
而这次拟推行的小区物业服务综合评价,包括了业主评价、专业评价和属地管理部门评价。
而且业主评价分值的占比达到了50%!其余两项则各占30%和20%。
这就是谁居住、谁掏物业费、谁享受服务,谁来评价。
既然是业主评价,那么都评价什么呢?
业主不像专家那么专业,所以评价标准中,都是业主们对物业服务最直观的感受。
比如:保安、保洁、客服等人员的仪容仪表;
物业值班电话是否畅通;
小区保安是否经常巡逻;
小区内机动车是否停放有序;
等等。
下面是业主评价的具体表格和打分标准。
序号 | 评价内容 | 分项结果 | 分项得分 | 分值 | 1 | 物业保安、保洁、客服等人员仪容仪表情况 | □仪容仪表良好 □部分仪容仪表不佳 □普遍仪容仪表不佳 □不清楚 | 1 0.6 0.2 0.6 | 1 | 2 | 物业值班电话畅通情况 | □保持畅通 □偶尔无法接通 □经常无法接通 □不清楚 | 2 1.2 0.5 1.6 | 2 | 3 | 公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收费标准、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息 | □全部公示 □部分公示 □未公示 □不清楚 |
1 0.6 0 0.6 | 1 | 4 | 公示上一年物业费收支情况 | □已公示 □未公示 □不清楚 | 2 0 1.2 | 2 | 5 | 上一次收取物业费是否开具正规发票 | □开具发票 □未开发票 □不清楚 | 1 0 0.6 | 1 | 6 | 小区出入口保安值守情况 | □始终有人值守 □偶尔无人值守 □始终无人值守 □不清楚 | 3 1.8 0.6 1.8 | 3 | 7 | 小区内保安巡逻情况 | □经常巡逻 □偶尔巡逻 □从不巡逻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8 | 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情况 | □始终整齐有序 □偶尔无序停放 □始终无序停放 □不清楚 | 1 0.6 0.2 0.6 | 1 | 9 | 小区内自行车停放管理情况 | □始终整齐有序 □偶尔无序停放 □始终无序停放 □不清楚 | 1 0.6 0.2 0.6 | 1 | 10 | 小区室外公共区域卫生情况 | □保持整洁 □较为整洁 □脏乱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11 | 楼道、楼梯间、电梯轿厢内卫生情况 | □保持整洁 □较为整洁 □一般 □脏乱 □不清楚 | 2 1.6 1.2 0 1.2 | 2 | 12 | 楼道、楼梯间杂物堆积情况 | □未见杂物堆积 □少量杂物堆积 □大量杂物堆积 □不清楚 | 3 1.8 0.6 1.8 | 3 | 13 | 雨雪天气道路及时清扫情况 | □清扫及时 □偶尔清扫不及时 □未见清扫 □不清楚 | 1 0.6 0 0.6 | 1 | 14 | 生活垃圾清运分类收集 | □是 □否 | 1 0 | 1 | 15 | 生活垃圾清运是否及时 | □是 □否 | 1 0 | 1 | 16 | 消杀鼠患、蚊蝇情况 | □定期消杀 □偶尔消杀 □未见消杀 □不清楚 | 1 0.6 0 0.6 | 1 | 17 | 小区内装修管理情况 | □无装修扰民情况 □偶有装修扰民情况 □经常出现装修扰民情况 □不清楚 | 3 1.8 0.6
1.8 | 3 | 18 | 装修垃圾是否集中堆放 | □装修垃圾集中堆放 □装修垃圾分散堆放 □不清楚 | 1 0 0.6 | 1 | 19 | 装修垃圾清运情况 | □及时清运 □清运周期较长 □装修垃圾无人清运 □不清楚 | 2 1.2 0 1.2 | 2 | 20 | 电梯运行情况 | □正常 □偶尔出现故障 □有电梯因故障停用 □不清楚(无电梯) | 2 1.2 0.5 1.2 | 2 | 21 | 供水情况 | □正常使用 □偶尔影响使用 □经常影响使用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22 | 供电情况 | □正常使用 □偶尔影响使用 □经常影响使用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23 | 小区内路灯、楼道、楼梯间照明设备维护情况 | □未发现损坏 □偶尔发现损坏 □经常出现损坏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24 | 门禁及对讲设施维护情况 | □正常使用 □偶尔损坏 □经常损坏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25 | 小区内机动车道、人行步道维护情况 | □无破损 □少量损坏 □多处破损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26 |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情况 | □绿化养护较好 □绿化养护一般 □绿化养护较差 □不清楚 | 2 1.2 0.5 1.2 | 2 | 27 | 您对物业公司上一年服务的总体评价是 | □非常满意 □较好 □一般 □不满意 □非常不满意 | 5 4 3 1 0 | 5 | 该部分得分合计 |
| 50 |
下面是最为关键的一点,可能普通人不一定看的出来。
就是评价谁来组织?确切一点,是谁掏钱做这个评价?
因为如果是物业公司掏钱,那么难免会出现评价机构为了抢活儿、赚取评价费用,在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中存在有利于物业公司的“猫腻”。
而这次市住建委明确要求,物业服务综合评价每年组织一次,采取以区为主、市级抽查的方式,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选取行业专家对辖区内的物业项目开展综合评价,相关费用可以纳入区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
也就是说,政府掏财政的钱,选取第三方机构和专家进行物业服务综合评价。和物业公司没关系。
小伙伴们不用担心了公平公正的问题了吧。
下面是最后一点,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
就是这个评价有什么用?
除了区县房管部门会区督促物业公司及时整改综合评价发现的问题外,评价的结果还有4个作用。
一是评价结果将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向社会公布,可以作为物业项目招投标和相关部门日常监督的参考依据;
这一点就已经很重要了,现在物业企业已经取消了资质申报,将来一个物业公司是否能招投标找到活儿,看的可都是这个“信用分”了。
二是评价结果记入物业企业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
失信“黑名单”,嘿嘿,现在很流行。
三是对物业服务水平显著提高的项目,各区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给予适当奖励;
四是对服务水平连续下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项目,属地街道(乡镇)可以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这个就厉害了!
当前,业主在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中处于的是弱势地位,而这条规定就可以成为业主们的“杀手锏”。
如果小区物业服务的不好,服务水平持续下降,那么如果有业委会的小区,业委会就可以炒掉物业公司。没有业委会的小区,街道也可以来组织业主们开会或者投票,一起炒掉物业公司。
小伙伴们,是不是顿时觉得自己腰杆子硬起来了啊。
物业公司们,也不要怨声载道,这项新政的目的绝不是为了要让大家被炒掉,二是促进大家规范服务、提高水平和质量。
设想一下,如果您把服务做好了,和业主的关系理顺了,不但不会被炒掉,日常开展工作也会更顺畅,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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