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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法》对财会人员有哪些影响?

 遺世的黑玫瑰 2017-12-01


导语

新《会计法》对财会人员有哪些影响?我们之后应该如何理解与学习《会计法》?财会人员之后的路应该如何选择?……


主要变化


重点一: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会计从业证


重点二:做假账一经发现,责任人将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重点三: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这个主要是针对违反《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人员,由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修订为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具体内容如下: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具体内容解读


新会计法取消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


但是作为会计人员怎样体现自己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呢?作为一个有一定工作年限的会计人员,以前的工作经历和劳务合同中的岗位职责可能可以作为其专业能力的一种证明,那么作为想加入会计大军的新成员们该如何证明自己的专业能力,怎样才能拥有一块敲门砖呢?


两个字告诉你“学习”。


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后,“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成为这个行业的新起点,新新人类们可以先向这个证书发起进攻。在考取证书的同时,我们同样还要学习会计基础方面的实务课程。学习是不断补充自己的一种手段,只有提升自己才能让企业或者领导发现你,让别人认可你。


由此可见,其实这次会计法的改革,对于我们会计入职的门槛不降反升了。


入了职,有了一定工作经验之后,你肯定规划过自己的晋升路线,而会计主管之类的职务一定是未来你的首选。在新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所以,“中级资格证书”就是我们下一步的追求。当然,证书只是一方面,为了更好的胜任我们的工作,我们还要学习实务内容,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增加自己的管理能力和用人能力,比如财务经理、财务主管方面的实务培训课程和学习管理会计方面的知识。


当然,会计人同时也要关注工作中的财务风险,新会计法规定,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这样看来财务人员必须要知法懂法,否则后果会很严重。所以我们会计人首先要学会保护好自己,才能更好的发挥自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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