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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送黄昏xzj 2017-12-02

地税代收残保金的那些事(1)—残保金的基本情况

一、什么是残保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二、什么是残疾人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条款项目第一章第三条第一章第四条
内容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三、安置比例

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京财税〔2017〕778号)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四、安置残疾人条件(2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同时满足)
在编人员①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②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③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五、残疾证与安排残疾人数关系

残疾等级划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1至2级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3级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4至8级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9至10级不算安排残疾人就业不算安排残疾人就业

六、残保金计算公式及核算口径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7%-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每月末在职职工时点数相加/用人单位实际存续月数

注意: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的年平均人数计算,结果须为整数。

2、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3、退休人员依法自社保正式领取退休金的(不包括内部退养等非正式退休人员),劳动合同已经终止,如接受用人单位聘用,与用人单位虽具有劳动关系,但依法不应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因此,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4、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或未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但发放工资并代扣代缴个所税(劳务支出计入管理费用的除外)的,应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指上年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际人数,可以不满1年,不满1年的按月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注意:1、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本单位实际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超过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按上年北京市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算。

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可以不是整数。

七、征收主体及征收期限

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

保障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到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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