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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吧,有些人你从来都没有忘记

 龙叔文馆 2017-12-02



希望多年后再遇到那个离开的人,可以说一句:别来无恙。

这句话的意思是:你看,没有你的日子,我依然能活得很好,我没忘记你,但我已经接受了你不在。


1


是我提出的离开。

也是我删的好友。

是我先下的狠心。


但是,也是我,从来没有忘记那个人。


如果真正爱过,那么忘记这回事不是随便说说和做一些离开的动作,就真的能够做到,因为那些回忆没办法消除。


我之前收到过一条读者留言,她说:我想他怎么办,即使是四年后他再联系,我还是如此的慌乱,是不是太没出息了。



你或许还记得这样一些细枝末节:


你半夜11点突然饿了,他会打车去给你买宵夜然后送到你家,你想要的那件风衣,他攒了好久的钱偷偷买下当做生日礼物,你随便说一句不开心,他挖空心思想要逗你一笑。


但到了最后,那个人,还是离开你了。


也许分开一段时间,你会觉得遗忘这件事不难,你不会刻意想起他,也不会在一开始那么难过,你庆幸终于能够放下,明白这世界离了谁都可以活。


但偶然一次你去到曾经你们一起走过的地方,才会发现,其实那里依然飘散着你们共同的回忆。


过节的街道上响起的那首歌,你们曾经最爱听;以前常去的那家西餐厅,你们曾经最爱吃;甚至拐角处那家卖二手唱片的小店,老板都记得你们。


你去餐厅依然习惯点同一个套餐,看电影选座位依然习惯第三排中间的位置,喜欢的歌手依然是小红莓和周杰伦。


有人问,怎么总是一个样子啊?


你张张嘴,啊……就是……习惯了呗。


冷不丁的,那个人就会从你的心里冒出来,这些习惯,都是和他在一起时养成的,甚至之前是他的习惯,最终成为了你的。


有句话说,喜欢一个人,是活成他的模样。


但实际,忘不掉一个人,也是活成了他的模样。


2


人可能都是这样吧。


喜欢却不敢说出口,想念也害怕先走一步。


在感情里,很多人都习惯口是心非,明明心里喜欢,嘴上却说我最讨厌这种人,明明心里想念,嘴上却说那个人是谁我认识他吗。


佟湘玉和白展堂吵架,她患了一整天的失忆症,只要有人提起老白,她就装傻问,老白是谁,哪个老白?我认识吗?


而当只有她一个人面对丰盛的晚餐,却一口都吃不下的时候,才捂着心口说,原来,心真的是会疼的。


心,真的是会疼的啊。


想到夜不能寐,却非要逼着自己去忘记,逼着自己装出一副冷漠的样子,摆出一脸的无所谓,说爱谁谁,老子照样活得开心自在。


但你可能心里的真实想法是,不能哭,不能认输,不能回头,不能让别人把你看瘪。


想让他留下,但依然指着门口大喊,你滚。


想让他抱下,但依然挣脱掉告诉他,这招没用。


想对他道歉,但依然硬着嘴不认输,都是你的错。


你啊,什么时候才真的能够学会服软,学会对他说,我真的很想你,我错了,我还爱你。


你或许也想过,找他说一次话又能怎样,最坏的结果,就是他有新人在侧,但每每有这样的念头出现时,你都会赶紧把它们扼杀在摇篮里,你告诉自己,不能犯贱。


谁先回头谁就输。


你绝对不能输。


你把忘记当做了自己在这场感情里最终胜负的唯一筹码,你用表面的云淡风轻来宣告自己最后的胜利。


但爱情哪有输赢?那个人都走了,你赢了?


他早就退出了这场局,走进了别人的世界,你的输赢,在他看来,无非只是你自导自演的游戏而已。


他早就用离开告诉你,对不起,我不奉陪。


你只是唯一的玩家,不过一个关卡的小兵,就不要装作是剑拔弩张的将军,自以为威风凛凛。



3


曾经有许多读者问过我,分手之后,还能做朋友吗?


我反问,为什么分手了还要做朋友呢?


他们回答,就觉得做不成恋人,好歹可以做朋友吧,闹到不可开交有什么意思。


我觉得,他们没有说真话。


那个人离开,你还想要做朋友,无非是依然心里有他,想着做不成厮守的爱人,换一种身份停留在他身边,哪怕是远远观望都好。


但事实上,恋人做不成,你就没有办法再退回到好朋友的位置。


你们彼此牵过手接过吻,又吵过架撕过逼,怎么可能期待那个转身离开的人,披上一层朋友的外衣,坐下来和你心平气和地聊人生和理想?


而且,就算你自诩为你们现在是朋友,朋友也分三六九等,你最终不过只是他微信里轻轻滑过也不会点开再说一句话的最末等。


这一切,又有什么意思?无非只是自我安慰罢了。


你没有办法接受的是,曾经他的一切都是你的,他的任何事都和你有关,你没有办法接受失去,也无法接受他以后的一切都与你无关。


你奢望的,是哪怕停留在他的通讯录里,就依然还能参与他的某些人生。


但离开这种事,只要转身,就是诀别,只要分开,他的未来里,就注定早已没有了你。


你再追赶,你再盼望,你再自欺欺人,他都给你一个背影,最终跑向了别人的人生。


你守着那点曾经的温存,都如火焰之后的灰烬,最终连一点温度都剩不下。


我一直都有一个观念:情场如战场,不是情人就是敌人。


这话虽然狠了点,但我把你当做敌人,不是我要与你争锋相对,而是我们早已成为了两个不同的国家,你有你的城池,我有我的领域,互不侵犯,也再不相关。


4


不如就做个陌生人吧。


这话的确有些残忍,但你必须要做到这一点。其实,你或许可以接受你们不在一起,但你无法释怀他和别人在一起。


你可以祝他幸福,但无法祝福他们幸福。


你可以让他快乐,但依然渴望这种快乐和幸福,是你给予的,有与你有关。


所以,承认吧,有些人你从来都没有忘记。


真心喜欢过的人,说忘记,好像是一件特别不现实的事情,我知道,你遇到他一百次,也会沦陷一百次,只要他勾勾手指头,你说不定就会立马回去。


你也明白,没有底线地去付出和爱一个人,最终肯定会让自己付出代价,只是你从前不知道这种代价到底是轻是重,但你曾经义无反顾心甘情愿。


过了这许久,你终于知道,这代价,是用漫长的时间来忘记一个人,而实际上,也是用刻意想要忘记的姿态,去更加记住那个人。


告别也好,忘记也好,如果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的,那就是不想告别,也不想忘记。


告别是在普通的一天,那个人穿了普通的衣服,出门前和你打了一个普通的招呼,说了一句普通的再见,然后就真的再也不见。


忘记是在普通的一天,你做了一件普通的事情,上了一辆普通的车,到了一个普通的地点,心里也再没有想起那个已经离开的人。


忘记,和告别一样,都是悄无声息的。


如果某天,你再听到一首曾经熟悉的歌,去了一个熟悉的地方,吃到一顿熟悉的饭菜,突然想起这也是很久之前他喜欢的,然后心无波澜,微微一笑,这才是真正把他忘记。


忘记,不是真的这个人在你心里没有了位置,也不是像失忆一样把他的印象全部抹杀,而是你在想到他之后,也会有些恍惚,竟然好久没有想他了。


承认吧,有些人你从来都没有忘记。



我 是 你 的 树 洞 , 也 是 你 的 枕 边 人

♫ / Ease and Release —— Roger St. Den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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