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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最坑婚前协议由法学闺蜜操刀?学法的不背这个锅!

 tian2307 2017-12-02



厚厚的朋友圈今天被一张婚前协议刷了屏,在某网站论坛,婚礼主持小可连发三个帖子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小可是这对新人婚礼的主持人,张某小两口原定在“双11”当天领证,第二天举办婚宴,并已告知亲朋,光酒席就订了50桌。


谁知,9日晚上,新郎在微信上找同是篮球爱好者的小可诉苦,还发给小可一份新娘方提供的婚前协议。小可细看,被这份协议震惊了。



这封婚前协议用词的严谨,真是环环相扣,滴水不漏呀~协议共三页,包括5大条共18小条规定和守则。比如:


“约定男方婚前所有个人财产在领取结婚证后都归为夫妻共同财产”

“每月工资发放日后由女方给男方发放零花钱,由女方决定零花钱的数额及是否可以超支,预支。”

“双方结婚后,对于生育和教育问题,以女方意见为主”

“婚后男方从父母方受赠、继承等方式得到的财产都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要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


其中,协议第二大条核心守则中提到,如果男方违反三条守则中任意一条,女方有开除婚籍的权利,且离婚后,男方需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份额,净身出户,并且在离婚后赔偿女方120万,一年内付清。


网友们看到这条纷纷表示震惊。

小可介绍,新郎告诉他,

这份协议是新娘学法律专业的闺蜜起草。


这。。。。相信新娘的闺蜜也是一心好心办错事,不过这口锅咱学法的可不背!


法律人法山叔在微博上表示:

关于新娘结婚前拿出一份婚内协议这件事,我看了下婚内协议,简直是花式作死。据说协议是新娘的闺密代为草拟的,对此我想说,协议中的绝大多数条款均为无效,你在网上随便搜一份协议模板都比这个强,如果闺蜜不是来搞笑的,那她本身就很搞笑。


其次,协议背后反映出的新娘的心态及为人令人反感。不是说婚内协议不能签,看过叔以前写的文章的朋友都明白,我一向鼓励大家签婚前协议的,因为据我接触过的案例,签了婚内协议的家庭往往更为和谐稳定。


但签协议的一个基本前提是平等自愿,丧失这个大前提的协议,不仅对婚姻家庭无益,还会让人觉得你没有分寸,不知进退,甚至用心险恶。图中这种协议,李鸿章看了都想打人,你摆出来我该说你是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呢,还是签后就盼着离婚呢?如果说是前者,那就是蠢,如果是后者,那就是坏。


讲真,律师在草拟婚前协议的时候,都是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在场,或者确保双方认可相关内容的,并在法律层面上充分履行提示义务。像这种无效且伤害感情的协议,属于当事人失了智,草拟人半吊子,拿出来真是徒增笑柄。


网友也纷纷评论,意见各异:


音乐之声2513:显然是新郎不够真心爱新娘!若是够真爱,什么东西给她都不是事,毕竟人家女方是用生命做代价跟你的!你的物质与金钱跟生命比对,新郎的做法是在看低女方的生命价值!人家命都舍得付,你新郎却舍不得那点物质和金钱,新郎欠打!


考拉考拉跑跑跑:爱是相互的好吗?结个婚生个孩子就是都是男方获益?女方没有?她不爱人家嫁人家?跟自己的爱人有孩子是累赘?条款里满满写着所有东西都是我的,不管我爱不爱你必须全部归属于我,拜托七仙女下凡?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一个女人把自己如此物化,双方自愿组成家庭不想承担责任却将所有利益归自己


就叫熊太行也行:那种什么事都要绑着闺蜜才能做的女人就不要娶了。根本不是成年人


隔窗听风201704:真的,女孩子就多读点书,婚前协议是有必要的,但是这种过分的协议,明显是一种捆绑和对自己婚姻的不信任。如果说,你这么不相信这个将要和你共渡一生的人,这个婚没必要结的。彼此都受累。还有评论下无脑支持这种协议的女的,我只能说无语,男方也不是傻子,如果你是男性你是否愿意签,换位思考一下。



其实这样的婚前协议,签了能生效么?即使男方为了一时“稳住”你签了,你觉得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么?来看看法律上对于婚前协议是如何规定的。


TODAY'S    TOPIC

法律上的婚期协议如何签?



忠诚协议


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后自愿制定,约定双方须在婚姻存续期间严格遵守婚姻法倡导的夫妻相互忠实义务,如违约,过错方要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


提醒:有惩罚性规定 忠诚协议无效:


1.协议规定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及以暴力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等:如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无过错方有权公开过错方的一切过错行为,包括与“暧昧方”的短信等;出轨方必须在家中反省,不得出门等。


2.约定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严重影响过错方的基本生活或超出过错方的实际经济能力,影响其履行赡养、抚养义务以及对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3.违背公序良俗或明显违背社会常理:如一方出轨,需在街心广场长跪三天,赔偿对方青春损失费等。


4.“胁迫”:如在“捉奸现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字,承认出轨。


抚养权协议


婚前签订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如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属、探望权如何约定、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孩子额外费用(如教育赞助费、大学费用、出国费用等)的承担等。


在抚养协议中,经常见到有撤销过错方监护权的约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


在没有证据证明监护权人无监护能力或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情况下,监护顺序不能依协议而改变,监护权也不能根据协议约定而被取消。


协议如有剥夺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的约定,不具法律效力。比如约定过错方无权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永世不得见孩子等。


提醒:监护权不能依协议约定取消


其他五花八门的婚前协议

约定婚后女方不生育孩子

假如离婚,为了维护本人形象或不伤害父母,不告知亲友。有些甚至约定,在公众场合保持亲密,过年过节双方共同回家看望老人

不允许干涉各自的社交活动,如不得干涉女方泡夜店

一方如出轨,就净身出户

婚后女方负责在家照顾孩子和老人


财产协议


财产协议一般是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及婚前财产归属的协议。


提醒:三项内容须明确约定


1.当事人在结婚登记前各自所有的具体的财产种类、数量、价值及其归属。

2.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个人所有还是归双方共同所有。

3.结婚后是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分别财产制,婚后双方的收入、所得财产及相应的收益如何支配,对可能产生的债务如何承担。


三种协议无法律效力


1.婚前财产协议必须是书面形式,口头协议无效。

口头协议在下面两种情况下成立:夫妻双方对口头协议效力无异议;能证明双方有口头形式的协议且一直在履行。


2.财产协议只能在婚前签订,婚后再签就没用了。

结婚后可签署婚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3.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否则没有效力。

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即使不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做公证更保险,尤其是在一方丢失协议的情况下,公证机关保留的协议将具重要证据作用。




其实,有些人说新娘“太狠”

但是厚厚更愿意相信,

小伙子和新娘至少曾经相爱的,

也许,更多的是为了保护自己,

只是,没想明白,

婚姻里真正的守护者,

其实恰恰是夫妻两人自己,

而不是一纸协议。

 今日话题 

如果是你?你会写婚前协议吗?写什么?

如果你是新郎,你会接受这份协议吗?

这份协议,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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