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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路监控合一锁定踪迹 即墨警方抓获入室大盗

 昵称47927630 2017-12-03

“一旦变道压线、违法停车,智能交通摄像头拍得很清楚,很快就能收到罚款通知。为啥到了偷电动车、抓坏人的时候就很难找到有效的监控?同意的转起! ”很多市民都在朋友圈看到过这么一句话。然而,真相并不是这样——很多案件的破获,都是警方调取包括智能交通在内的多种监控进行比对研判的战果。

三路监控合一锁定踪迹 即墨警方抓获入室大盗

近日,即墨公安分局潮海派出所就通过监控一路追踪,抓获了一名入室盗窃的男子。

小区监控 拍下小偷一日内两进单元楼

9月28日早晨7时30分许,潮海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贾女士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迅速赶到贾女士家中得知,她早晨起床佩戴首饰时发现项链不见了。贾女士在抽屉里一顿翻找,却发现不仅项链找不到,就连黄金戒指也不见了。 “我头一天早晨7点半收拾好抽屉才出门的,当时戒指和项链都在里面。 ”贾女士很肯定地告诉民警。

民警仔细查看了贾女士家的门窗,发现都没有破坏的痕迹。民警判断,这很可能是一起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民警调取了9月27日早晨之后的小区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发现有20多人进出过贾女士家所在的一单元单元门。经过物业人员和贾女士仔细辨认,其中一名身着黑色运动服、戴黑框眼镜的陌生小伙很可疑。小区监控拍下,小伙上午10时30分许进过一次单元门,5分钟后就出来了;下午3时30分许进入单元门,20多分钟后出来骑着一辆黑色踏板摩托车从小区西门离开。 智能交通 锁定嫌疑人摩托车速和方向 经过走访调查,潮海派出所民警判断这名男子应该就是小偷,但小区摄像头监控只记录下了他模糊的身影,面部特征不明显。民警开始调取小区西门路面的治安摄像头拍摄的监控,很快发现了他的踪迹。

三路监控合一锁定踪迹 即墨警方抓获入室大盗

“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很强,他一会儿戴上帽子一会儿扔掉,一会儿又在车把手上挂上一个塑料袋,就是为了迷惑我们。”办案民警称,这名男子还专门挑选辛戈庄村、大同村等10多个村庄里的偏僻小路,无路可走时才会经过黄河三路、鹤山路、大同街等主干道。

办案民警查看了小区和路面治安摄像头拍下的监控后,又把目光投向了另一种摄像头:智能交通。据办案民警介绍,虽然智能交通摄像头主要拍摄的是车辆违法,但路口的卡口照片能帮他们确定犯罪嫌疑人的逃窜方向。除此之外,监控里的男子骑着摩托车,身边有轿车经过,智能交通抓拍到的这些显示轿车车速的视频,能成为判断犯罪嫌疑人车速的参照物。

布控抓捕 监控三合一助民警快速侦破

10月11日,民警调取多路监控后发现,男子进入西姜戈庄村后不见了踪影。民警又调取了西姜戈庄村内几家店铺的监控,发现男子并没有出村。民警由此判断,男子应该在村里有落脚点。民警进入社区摸排,很快落实了这名男子是租住在此、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的孙某(29岁,莱西人)。当天下午2时许,民警在孙某的租住处将其抓获。面对审讯,孙某供认了网购开锁工具后,在一个月内盗窃11次的事实。目前,孙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三路监控合一锁定踪迹 即墨警方抓获入室大盗

“入室盗窃是一种很危险的犯罪,一旦主人回来,很容易转化为入室抢劫,严重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他们调取分析了多种监控,实现了这起案件的快速侦破。

战果颇丰 即墨今年通过监控多次破案

记者从即墨警方了解到,今年以来,民警通过各种监控已经破获了多起案件:今年2月下旬,刚刚出狱的王某在即墨连续砸车盗窃,民警查看案发地点及沿途监控,锁定了他位于南泉镇某村庄的藏匿点并将其抓获;今年7月,环保产业园派出所调取了30多个小时监控,抓获一名入室盗窃嫌疑人,破获盗窃案件4起;今年9月,潮海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后经过蹲守,将盗窃了20多辆电动车的高某抓获;今年11月,4名不法分子卖煤时故意把秤上的市斤和公斤混淆,专门诈骗农村老年居民,移风店派出所民警根据监控锁定车牌将他们抓获。

即墨交警也利用监控破获过大案:去年10月9日11时许,在即墨S297省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受害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现场逃逸。接警后,交警调取现场周边监控及卡口数据,根据蛛丝马迹成功抓获逃逸司机。

■新闻背景 监控为大家带来安全和便利 记者了解到,警方调取的监控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单位和市民自己安装的监控系统 (社会面监控)。第二种是街头的治安监控,拍摄公共场所的人流车流、对准重要路口和路段。这两种视频能打击防范街面违法犯罪,做好取证工作。第三种监控,就是公安交警部门的“电子警察”和智能交通探头所拍摄的。

记者了解到,第三种探头不仅仅在处罚、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方面做出贡献,更是让市民享受到了便利。根据青岛交警提供的数据,2015年,他们启用了智能交通执法子系统,市区拥堵的“血栓点”减少了近80%,整个市区早晚高峰拥堵程度明显减轻。由于高清探头一直在紧盯,路边违法停车次数减少45%,主干道通行时间平均缩短20%。交警做过测试,市区重点道路山东路高峰时段拥堵里程缩短约30%,通行时间缩短了25%。

■法规保障 保安全和护隐私之间有平衡

有人提出问题,路面和商场中拍摄的监控视频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建立的监控系统是否有法可依?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后得知,2010年开始实施的 《青岛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机场、港口、大型车站、城市主干道、重要交通路口、桥梁、隧道属于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区域,应当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而为了保障监控在有效运转时能最大限度保护个人隐私,《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影响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不得买卖、非法复制、传播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查阅、复制或者调取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信息资料时,应当遵守一系列严格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指出,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并且明文禁止在病房、旅馆客房、员工宿舍、居民住宅楼道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区域内部设置视频图像采集设备。对应当建设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侵犯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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