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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何解?患者被遗弃医院16年,科室每月两千请人护理

 昵称41082923 2017-12-03


我宁愿相信那产妇的老公是无奈,而不是真坏。


作者:叶正松

来源:江淮医学


微博@白衣咸饭12月1日讲述了一个真实的事例:有位孕妇在做剖腹产的时候,突然心跳停止两次,经抢救心跳都恢复了,但却再也没有醒来。老公开始还来医院,后来离婚。再婚后再也没来医院,迄今已16年。

医院要科室每月拿出两千元奖金,请一位阿姨占据一间病房长期护理。因为是医疗纠纷,又从来不去鉴定,到哪里说理去?




















人心难敌无情岁月,道德终败铜臭金钱。虽然有些人值得我们谴责,但有些事值得我们深思。

一个孕妇,在剖腹产中突发意外,心跳骤停,经抢救成为植物人。老公开始抱有希望,尚能尽丈夫之责。但是久而久之,夫妻之情败给了现实无情。老公解除婚姻关系,重新组成家庭,将一个男人一个丈夫应尽之责,连同那植物人结发之妻,一块打包扔给医院。这不仅令拼命救回产妇的医护人员心寒,也令天下为人妻者寒心。

夫妻之间,本应相扶相携,不离不弃,生死契阔。但是,一旦将道义放两旁,利字摆中间,就能换来自由与潇洒,谁还会去背负沉重的道德十字架?我们一直错误的认为道德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和麻烦的,却偏偏是道德。

这个男人之所以,理所当然又理直气壮的将妻子扔在医院16年不管不问,医院也拿他没任何办法,掰开了揉碎了说,他是认为医院有责任,认为是医生在手术中把他妻子弄成了植物人,医院理当负责,这或许是整个事件的核心矛盾。而现实中许多医患矛盾和医疗纠纷,恰恰都是患方把治病诊疗当成一种消费的错误就医观念所造成的。

医疗如同股市,是有风险的,而且是高风险。可是,偏偏在一般人的潜意识里,正规医院的医疗行为是应该“零风险”的,这可能吗?既然如此,那么,风险是医院单独承担,还是与患者共同承担? 如果医疗单位单独承担的话,必然后果就会迫使医疗机构要进行风险归避,而医疗避险又与医疗行为存在的风险产生必然性的矛盾,那么,最恶劣的后果就是导致医生见死不救。

实际上,不管科技如何进步,时代怎样发展,治疗疾病都不是消费。因为消费会给人带来快乐,治疗疾病的过程本身就不快乐,结果常常令人更不快乐,千金散尽人逝去,往往导致纠纷来。

医务人员是人,不是神。手无救苦救难净瓶水,挥洒一滴可回生。不虚伪的说,要求每一个医务人员都是白求恩、张思德、雷锋,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亲爱的患者,你将心比心,当你要求医务人员都是白求恩时,你扪心自问,你自己是不是张思德、雷锋呢?

话又说回来,贫贱夫妻百事哀,大难临头各自飞 。如果这位丈夫,的确因为经济问题而不得不选择离开,那是无奈;但如果把离开的理由硬要归咎为医生的责任,非要把医疗风险的屎盆子往医务人员头上扣,这就是使坏。人性如同太阳,是不能直视的,我宁愿相信那产妇的老公是无奈,而不是真坏。

因此,对于此类问题,道德虽然缺位,但法律不应空白。加快完善相关立法,保护医者仁心底线,守住救死扶伤阵地,惩治恶意逃费之人,这道难题,只有法律才是解决的唯一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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