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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产业化步入“升级版” 塑造农业“新六产”四大新型业态

 大德务农 2017-12-04

  可能你还不知道,农业产业化的发源地在山东,山东农业产业化经营多年一直处于全国前列。如今,山东又要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将农业产业化推向“升级版”。

  12月1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意见》(简称《意见》),通过塑造农业“新六产”四大新型业态,培育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六产”带动主体,做优特色小镇等农业“新六产”发展载体,到2020年在全省建设50个农业“新六产”示范县,培育600家利益联结紧密的示范主体,给广大农民带去一大波儿红利。

  塑造农业“新六产”四大新型业态 三年建设示范县50个

  《意见》提出,到2020年,山东的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等新产业新业态加速发展,农业“新六产”对农民增收贡献率显著提高,将建设农业“新六产”示范县50个,培育产业链条完整、运行机制健全、带动作用明显、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新六产”示范主体600家,形成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升值、全产业融合的农业“新六产”发展格局,为山东农业由大到强转变、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在打造终端型业态方面,山东将立足农产品的开发生产与加工增值,在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基础上,构建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无缝对接的产业体系。以优势特色产业为基础,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商贸物流等后续产业。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骨干,向前延伸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原料基地,向后延伸发展流通业和餐饮业。以商贸物流业为引领,发展农产品订单式种养殖基地及配套的产后加工、生产服务。

  在打造体验型业态方面,山东将立足农业多种功能的挖掘与拓展,促进农业生产与休闲观光(垂钓)、农耕体验、文化传承、健康养老、节庆采摘、科普教育深度融合,构建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农业产业体系。挖掘传统农耕文化,引入创意元素,发展参与式、体验式、娱乐式创意农业。依托优势景观资源和乡村文化底蕴,发展吃住游一体化的乡村旅游。

  在打造循环型业态方面,山东将立足农业废弃物和加工副产物的资源化利用,发展绿色农业、循环农业,构建生态保护与效益并举、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新体系。在农业各产业间,打造产业上下游有机关联、“资源—产品—农业废弃物—再生资源”完整的农业生物产业链,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推广先进加工技术,对加工副产物进行梯次利用,吃干榨净,生产各类精深加工产品。推广应用环保技术,加大废弃物处理力度,实现加工企业的清洁化生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在打造智慧型业态方面,山东将立足科技进步和模式创新,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农业生产、加工、营销全过程进行智能化控制。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农产品电商平台。借助创意产业的思维逻辑和发展理念,将现代科技和人文要素融入农业生产,发展定制式创意农业。

  培育农业“新六产”四类带动主体 实现规模经营与农民收益相统一

  新型经营主体是发展农业“新六产”的有生力量,也是决定性因素。山东将大力培育家庭农场,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壮大提升龙头企业,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大力培育家庭农场方面,山东将完善家庭农场备案登记办法,引导和鼓励粮食、蔬菜、畜禽等领域的专业大户向家庭农场转型,实现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品牌化营销。鼓励家庭农场完善资源、资产管理,发展新型业态,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和效益。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

  在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方面,山东将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规范章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合作社退出机制,提升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引导农民合作社按产业链、产品、品牌等组建联合社,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农产品储藏、运销及产地初加工。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形成资产转交合作社成员持有和管护政策。支持有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创办龙头企业。

  在壮大提升龙头企业方面,山东将完善龙头企业评选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实行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培育和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合同、贷款担保等方式,带动小农户及其他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协同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拓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经营渠道。推进龙头企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进集群集聚发展。

  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山东将依托基层农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在病虫害防控、农业技术指导与培训等方面搞好服务;鼓励有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粮食、供销、邮政、农机、烟草等部门,向农村延伸农资供销、农机作业、土地托管、统防统治、烘干储藏等服务职能,打造为民服务综合平台。支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生产、加工、贮藏、销售、科技、信息、融资、保险等农业生产全程服务,实现规模化经营与农民共享收益的有机统一。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制订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做优农业“新六产”三大发展载体 引导工商资本等参与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特色小镇建设。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培育特色鲜明、产业发展、绿色生态、美丽宜居、休闲宜游的农业产业特色小镇。按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推动现代农业向特、精、强方向发展。坚持空间布局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彰显传统文化和地域特色,高标准配套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有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商贸信息、文化展示、旅游信息咨询、产品交易和信息管理等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用标准化的理念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高美丽乡村建设的科学化水平。鼓励引导工商资本、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专院校,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活动,鼓励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的古村落和新农村发展休闲旅游。大力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技能培训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创业园区“三园同建”,坚持用工业化、园区化的理念发展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关联产业,着力打造生产技术先进、产业形态多元、功能丰富多样、旅游要素完备、综合效益突出的现代农业综合发展平台。发挥园区载体优势,吸引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运营产业园,鼓励农户和返乡下乡人员通过订单农业、股份合作、入园创业就业等多种方式,参与建设、分享收益。

  完善农业“新六产”发展利益联结机制 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山东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之间联合与协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支持龙头企业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产前订单合同,合理确定收购价格、提供资金扶持,形成稳定购销关系。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聘用已流转土地或以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农民,并为其提供技能培训、工作岗位和社会保障,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渠道。

  在完善利益分配机制方面,《意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护价收购+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促进农户直接受益、均衡收益。支持农户将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等产权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行“租金保底+股份分红”等方式的收益分配机制,让农户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鼓励村集体牵头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入股合作社,切实保障农民土地入股收益。

  《意见》要求,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合理确定流转年限,推广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等计价方式。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租赁农地行为,建立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分级备案制度。鼓励各地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市场运行规则,明确交易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及监管责任等。建立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等风险保障金制度,并探索与农业保险、担保结合办法,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契约意识,鼓励制定适合农村特点的信用评级办法体系。制定和推行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依法打击涉农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加强土地流转、订单等合同履约监督,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中央财政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发展农业“新六产”倾斜。逐级建立政府优先扶持目录,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创新政府涉农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农业信贷担保、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向农业“新六产”领域。落实各项用水用电优惠政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市县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确定一定比例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完善农业用地政策,积极支持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休闲采摘、仓储等设施建设。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治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业“新六产”发展。

  来源:大众融媒记者 李兆辉 袁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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