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项目,负有赔偿责任的人除了需要支付交通事故中的一般赔偿项目外,还应当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法律还规定了受害者的家属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因抢救、治疗而支出的医疗费。 2、误工费。如果受害者抢救或治疗过后死亡的,可以申请赔偿受害者的误工费。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来计算,如果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该人员是雇佣的,按照当地护工同级别的收入状况来计算。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丧葬费 9、家属为办理丧葬而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 10、死亡赔偿金 11、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未成年人负担至18周岁,成年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担至其死亡) 12、近亲属的精神抚慰金 13、物质损失赔偿 14、维护权利所支出的必要合理费用,如律师费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并不一定要按照上述的标准,上述项目可供受害者家属请求赔偿作参考。此外受害者家属还可以和赔偿义务人协商赔偿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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