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 大同市城市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大同市城市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大同市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属地管理为重心,以多层次治理为目标,深入开展餐厨废弃物整治,切实解决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领域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 组 长:刘振国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张海风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主任 成 员:刘向东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赵 炳 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张 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调研员 刘 顺 城区政府副区长 孙 朝 矿区政府副区长 刘若亮 南郊区政府副区长 郝希杰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督察办、办公室,督察办、办公室设在市政管理委员会,督察室主任刘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赵炳兼任。 三、整治对象 此次对大同市城市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以大中型餐饮业、火锅店、连锁性餐饮店和部队、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集体餐饮业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四、整治内容 (一)规范大同市城市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执行申报流向和排放处置行为。依据《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规定,重点督促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和个人建立餐厨废弃物排放登记台账;与取得特许经营权的收集运输单位签订收运合同,每月5日前向所在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餐厨废弃物产生的种类、数量和流向,同时向所在县(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落实餐厨废弃物应当由取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集中处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处置的规定。 (二)严肃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行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不及时查处或者查处不力的;对未经特许经营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未如实登记餐厨废弃物产生数量、种类、流向的,将餐厨废弃物擅自处置重复利用或者交由未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整治步骤 此次大同市城市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至2017年3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监管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和餐厨废弃物整顿内容分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餐饮单位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于12月10日前报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督导阶段(2017年1月1日-2月28日)。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监管部门要在所属管辖区餐饮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重点单位,集中时间和力量抓好专项整治工作,指导监管对象落实收集申报制度,严格流向台账排放处置行为;要进行拉网式整治,将整治情况于1月15日前报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冬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督察办、办公室将对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监管部门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和督导;对《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中的热点、难点进行重点督导和查处。 (三)检查验收评查阶段(3月1日-3月31日)。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将邀请市人大、市政府法制监督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织对《大同市餐厨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查;检查验收评查情况由餐厨废弃物冬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督察办、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人大法制委进行评估,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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