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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廊坊市海绵城市试点研究及规划》的公示

 低调品味生活 2017-12-07
      

      根据省政府、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我市已完成海绵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现对《廊坊市海绵城市试点研究及规划》方案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15日),征求广大公众意见,若广大公众有合理化意见建议或需申请听证,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书面材料递交廊坊市城乡规划局(广阳区康庄道8号,联系电话:2081311)。逾期不报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规划背景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印发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旨在让雨水能够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  

     《廊坊市海绵城市试点研究及规划》在考虑国家政策和廊坊的地理、气候、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河流水库现状、水质条件等,对廊坊市进行海绵城市规划,旨在为后续的规划设计工作提供依据。规划通过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二、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2006)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4年版)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318-2000

《城市水系规划规范》GB50513-2009

《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

《廊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三、规划内容

         1、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廊坊市海绵城市试点研究及规划》规划范围为廊坊市中心城区,具体范围与《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保持一致,203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210平方公里。

规划近期:2016-2020年;

规划远期:2021-2030年;

2、规划目标

“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3、廊坊海绵城市系统

结合廊坊自身特点,构建了廊坊市中心城区“大”、“中”、“小”海绵系统。

“大”海绵系统明确了廊坊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需要着力保护的生态本底。

“中”海绵系统强调了水资源的蓄积和净化,提高了廊坊市中心城区水资源的调蓄能力,增加了雨水资源的利用量。

“小”海绵系统明确了《总规》中不同用地性质以及各个规划地块雨水径流控制要求,为建成区改造和新规划用地提出了明确的规划要求。

4、建设时序

《廊坊市海绵城市试点研究及规划规划》近期规划了约28.2㎞²海绵城市试点区域,为廊坊市中心城区达到国家要求的“建成区2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5、规划实施建议

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按照海绵城市规划的要求实施,逐步推进廊坊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各发改、财政、规划、建设、水务、环保、园林等部门协调、沟通,共同促进海绵城市规划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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