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西医各有所长,各有寸短,所以医疗上向来讲究中西结合,比如小编的室友就在中西医结合医院上班。 但是近日,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中却有了新的规定: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
为了规范中医诊所的发展。众所周知,随着《中医药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利好消息传来,中医诊所几乎是一路绿灯。想必未来,中医诊所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虽然中医诊所一再降低门槛,但是为了规范中医诊所的发展,制定中医诊所基本标准势在必行。
《暂行办法》所指的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范围规定: 一是规定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二是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对所开展的技术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不得在中医诊所开展,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 此消息一出,业内人士各有看法,很多人表示担心:原来已经开设的中医诊所管理如何有效衔接? 因为现行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中规定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所以为了满足治疗率有不少中医诊所因群众需求而同时提供中西医服务。 这点大家不用担心,为做好衔接,提出了分类管理自主选择的办法。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发表你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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