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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淑芬,为什么法律执行程序都管不了你?

 昵称41082923 2017-12-08

最近河北唐山的黄淑芬给社会演绎了什么叫“教科书式耍赖”。

2015年10月,赵勇的父亲在骑行途中遭遇车祸,经过多次手术,赵勇的父亲成为“重度昏迷”的植物人。为了给父亲治病,硕士毕业的赵勇辞去工作,通过卖画、卖掉房子等方法筹集资金。

另一边,肇事司机黄淑芬却“躲”了起来。2017年6月,法院判决黄淑芬需赔偿赵勇父亲85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但判决生效后,赵勇一家一直未等到这笔赔偿款,而他听到有消息称,黄淑芬家里却新买了房和车。根据赵勇提供的录音,今年10月,在面对赵勇的询问时,黄淑芬称“就是躲着,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

赵勇于2017年11月16日在微博发文求助,引发社会关注。黄淑芬及她的女儿终于出面,黄淑芬被行政拘留15日,她的女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母亲被拘留,但是仍不想卖房子支付赔偿款,因为房子是她二十多年的梦想”。

这番言论是引起网友的愤怒“别人父亲的生命还不如她二十多年的梦想重要!”

2017年12月1日,赵勇发了微博“今天,我没爸爸了”让所有人眼睛很酸,也引起了社会对“老赖”问题怎么解决的高度关注。

很多人说,难道法律真的就治不了“老赖”吗?法律追求的“公平正义”呢?为什么法律让老赖成了大爷,可以买车买房,受害者却因为没有拿到赔偿苦苦受罪?为什么不能查封黄淑芬的房子和车子?是不是只有像赵勇一样到网上求助才能让老赖害怕?

我做过差不多20个执行案子,无数次跑不同城市的执行庭,和法官沟通、争论、甚至吵架,有顺利执行的,也有拖了几年仍未执行的,最后我不得不接受一个残忍的事实:通过法律执行程序难以让老赖害怕,执行真的很难。

这篇文章有目前可以执行的方法,但是更多想要告诉大家为什么通过目前的法律执行程序都关管不了老赖,今天的文章有些长,希望大家慢慢看。

查封银行账户、车辆、房子

现在法院的执行系统可以查到被执行人在全国的银行账户和执行法院所在地的房屋,一旦进行执行程序,可以申请法院查询并查封。

【你可能不知道的事】在案件还在审理的时候,被执行人基本上已经将银行账户里的资金转移到别处,车辆及房子也会过户到他人名下,到执行阶段的时候,基本查询不到被执行人的财产。

当然,我们可以主张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但实际上我们要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难度很大。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建议在诉讼阶段就申请财产保全,把被告的财产冻结,这样后续的执行就不会这么困难。

拍卖房屋

如果能查询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也扣押了被执行人的车辆,扣划银行资金和拍卖车辆的难度不大,但是可能金额较小,如果能拍卖房屋,申请人能获得赔偿的金额较多,因此在执行程序中很多人都寄希望于拍卖被执行人的房屋。

【你可能不知道的事】房屋的拍卖需要经过评估、公告、拍卖,因此拍卖房屋的时间非常漫长,如果该房屋上有承租人,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即使房屋拍卖了承租人依然能使用该房屋,竞拍人不太愿意购买自身不能使用的房屋,拍卖成交的可能性很小。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房屋拍卖的流程由法院进行,申请人及律师如何推进这个进程也只能靠和执行法官多沟通。

查封、拍卖股权、债券、基金份额等

如果被执行人有公司股权,可以通过拍卖股权实现债权,这样方式也能获得赔偿。

【你可能不知道的事】如果被执行人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权拍卖程序较为简单,股权的拍卖价格按照收盘价确定即可。如果是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拍卖就非常麻烦,股权需要评估,而股权的评估需要被拍卖公司的财务等资料才可进行,但实际上的情况是,被拍卖的公司一般都不愿配合进行股权评估,导致股权拍卖程序搁浅。

2017年北京法院拍卖股权的公告有26个,而执行案件最多的朝阳区法院没有进行股权的拍卖,不知道朝阳法院执行法官对我说的“我们院就没拍卖过股权”是不是真的?

反正至今我们申请的股权仍未被拍卖。

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

“黑名单”和“限制高消费”对一些注重自己名誉的被执行人确实有一定的作用,任何人都可以在最高院的失信名单中查询到被执行人的信息,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住星级酒店、不得购买房屋,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很多人说这样老赖就出不了家门了,总该怕了吧!

【你可能不知道的事】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一般限制的是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但是除了身份证,被执行人可以用护照(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可以用通行证)乘坐飞机、高铁,入住部分宾馆。所以为什么很多人说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被执行人一点影响都没有。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同时将被执行人其他证件一并限制。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其他证件信息的,申请法院到出入境机关查询,一般执行法官都非常忙,可能不会同意到出入境机关查询。当事人可以咨询当地出入境机关,是否可以由律师持法院的介绍函查询,这样也能推进执行。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这种方式也是比较有效的,前提是需要知道被执行人的工作单位。黄淑芬案件受到关注,黄淑芬所在单位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主动配合执行,也算是为法院执行工作尽了一份力。

执行被执行人的债权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要求被执行人的债务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到期债务。很多单位可能都收到过《协助执行通知书》,根据法院的要求向法院账户支付费用(比如租金、借款等)。

【你可能不知道的事】查询被执行人的债权不是一件很容易做到的事儿,即使查询到了,第三人可能也会提出异议,主张已经履行债务,只要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一般不会强制执行第三人的债务。

【怎么解决这个问题】通过网络上任何的信息、判决、裁定查询被执行人的债权,向法院提供债权信息,若第三人提出异议,要求法院核查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证据。

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详见往期文章: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老赖拒不还债,构成犯罪!)

【你可能不知道的事】根据目前司法实践来看,老赖定罪的案例比较少,因涉及到人身自由,法院一般定罪都比较慎重。

在写这篇文章的当天,最高院的微博发了这么一条信息,呼吁全社会协助打击“老赖”。

如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法院是根本,相关部门的协助也非常重要。

我认为如果法院能建立统一的系统,老赖的全部信息均能在执行系统查询、冻结,不但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压力,我相信也能解决很多执行难的问题,真正做到“让老赖无处藏身”。

而律师在执行案子需要做的,首先要有专业的知识,这时候的专业知识一是给客户提供方案,二是和执行法官能有个平等力量的沟通。有次在上海某个法院执行庭,执行法官敷衍了事,我根据法律规定把理由和他道出个一二三,他问我“为什么你一个女律师对执行这么熟悉?”,我笑笑说“因为我怕你敷衍我啊”

还有,律师更需要有一颗强大的内心,接受执行难的现状,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解决问题。

最后,执业这些年,我常和朋友说我最尊敬的法官是丰台法院的一个执行法官,认真负责,专业水平非常强。我仍记得在执行庭一个差不多八十岁的申请人给他鞠躬表示感谢,我也差点热泪盈眶。

执行确实难,老赖总能想到办法逃避责任,感谢那些认真负责的执行法官,因为他们,很多被执行人没能成为黄淑芬。

今天的文章有点长,感谢你的阅读,这里是“律法陈说”

律法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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