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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维护幼儿园安全,检察官在行动!(第二季)

 道德是底线 2017-12-08



重庆市第二分院

下发“护蕾”专项工作指导办法


日前,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出台一系列首创性司法保护措施,对辖区9个区县检察院下发“护蕾”专项工作指导办法,从幼儿园(中小学)教职人员职业法制准入、校园安全档案、安全信息强制性披露等诸多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司法保护探索。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我们绝不容忍类似红黄蓝事件在我们辖区发生!”12月4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护蕾”专项工作指导办法》上签署自己名字后,该院检察长刘晴的声音低沉而坚定。


《办法》明确规定,“各区县检察机关要主动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每年定期对教育部门新进的幼教人员及其他新进教职人员组织专门的法治讲座,形成教师法律学习‘入职第一课’常态化、制度化”,并将在重庆市首创性地建立“校园安全电子档案”,并依据该档案对辖区幼儿园、学校建立综合安全等级制度。


重庆检察二分院下辖万州、梁平、开县、城口、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等9个区县检察院。这也意味着,《办法》将在上述9个区县同时铺开实施。



河北省邯郸市

开展“关爱幼童 幼儿园教师普法”巡讲活动


12月6日10点,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检察院携手邯山区教体局开展“情暖童心 冬阳普法”系列活动。莱克幼儿园、七色光幼儿园、蓝天幼儿园、邯郸市第一幼儿园等25所幼儿园负责人在邯山区检察院未检工作室参加了系列活动的启动仪式,并开展了针对幼儿园负责人普法的“未检沙龙”。


本次沙龙分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开展法治教育讲座,讲座内容主要围绕近期发生的两起恶性虐童事件及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展开,省检察院的未检干警潘牧原详细讲解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的相关规定及具体刑事责任内容,以及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到的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责任规定;第二部分是交流环节,参加本次活动的区教育局负责人以及幼儿园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提问并积极交流,检察官为大家答疑解惑并提出相关建议。



河南省郑州市

“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法治课走进幼儿园


近日,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发动全院力量,精心制作了《我们的身体不容侵犯》等关于防止校园暴力、防性侵等十余节法治课,先后走进了港区后宋幼儿园、港区绿苑幼儿园,为学龄前孩子们送上他们精心准备的“法治大餐”。


为了学龄前儿童法治教育工作实现常态化,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一是同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召开联席会议,将开展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范围扩展到学前教育。将防性侵等法治教育课也纳入各类学前教育机构教学大纲,成为学龄前儿童的必修课;对全区学前教育的教师进行法律素质的培训,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底考评;依托现有的家长学校,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二是梳理并联系其他幼儿园,沟通示范课事宜,培养起一批能讲课、会讲课的幼儿教师。三是与公安机关、社会事业局达成一致意见,定期排查相关案件,实行相关刑事犯罪案件周报制度,如果发现此类案件提前介入坚持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零容忍。



河南省新乡县

开展“预防侵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2月4日,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人民检察院5个法治宣传小分队分别到辖区内的新城幼儿园、张青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开展“预防侵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与幼儿园教职工进行座谈。


新乡县院还联合县教育局等单位对全县幼儿园、午托机构进行排查,全面检查幼儿园、午托机构日常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教职工侵害儿童事件。



河南省新郑市

启动“关爱幼苗” 系列活动


近段时间,多起幼儿园虐童事件在网络曝光并持续发酵,引发了一定层面的社会恐慌。当务之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未检科以“关爱幼苗”为主题,启动了一系列活动。


一是以案释法,开展安全自护专题活动。采用先给老师和家长讲,再联合老师以幼儿喜爱的动画、故事、语言、游戏互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通过给老师和家长讲案例,让他们对幼儿面临的人身伤害危险和强化交通、防火、防溺等各方面保护的重要性有清醒的认识。通过带孩子参观汽车城、互动游戏《大灰狼与小绵羊》等活动,让他们学会分辨好人、坏人,认识侵害的具体形式并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联合有关单位是对辖区幼儿园整体情况进行摸排调查,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历时一个多月,采取抽查方式,对辖区内20余所幼儿园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部分幼儿园存在无证园、消防安全设施不完备、幼师队伍管理不规范、食品安全存在漏洞等问题,均以调查报告的方式上报市委,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


三是联合幼儿园开展“幼儿防性侵”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联合新郑迪士尼幼儿园、红溪谷幼儿园等多所幼儿园,开展防性侵专项宣传。发放宣传册1000余册,制作H5、微网页通过学校发送给家长,扩大宣传面。通过与幼儿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让他们对身体隐私部位有所认识,告诉他们如何保护自己。



河南省柘城县

用童话故事宣传普法


12月4日法制宣传日,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柘城县幸福泉幼儿园,通过与校领导交谈了解幼儿园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并建议学校多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加强幼儿教育规范管理,提升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检察干警根据幼儿特点,利用幼儿能够了解接受的“大灰狼与小白兔”及“小红帽”的童话故事,给小朋友们讲解了不要与陌生人接触,不接受陌生人给的食物,玩具,以及遇到陌生人如何保护自己,结合幼儿身体告诉幼儿身体一些隐蔽的地方不能让除妈妈以外的人触摸,以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江苏省徐州市

“保护自己、快乐成长”自护教育进课堂


为了提升幼儿防骗、防侵害的自我保护意识,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检察院在辖区内开展了以“保护自己、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幼儿园自护教育系列活动。检察官们先后走进多家幼儿园,为孩子、老师带来了一场场趣味横生、实用有效的自护小课堂,让孩子们在游戏、故事和歌声中get到自护小知识。


通过动画片、小测试,让孩子了解、知晓、保护好自己的隐私部位;通过背口诀、唱自护歌,小技能通通get到。



浙江省杭州市

“架起信任的桥梁——从幼童权利保护谈起”法治巡讲活动


12月6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向阳花”法治巡讲团成员、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方芸首站走进萧山区金惠幼儿园,为萧山区北干街道15家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开展专题普法讲座。


讲座中,检察官以近期网络热点虐童案为切入点,并结合近年来发生在本区内以及全国各地的真实案事例,通过以案释法的模式,向120余名幼儿教师、保育员们讲述了《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侵权责任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并就园方普遍关注的学生伤害事件处理中的法律问题、危机处理方法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湖北省石首市

“法治宣讲团”进行系列法治宣讲


近日,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检察院“法治宣讲团”来到当地绣林中心幼儿园、调关中心幼儿园、东升中心幼儿园开展系列法治宣讲活动。

“法治宣讲团”干警通过互问互答、情景模拟、趣味游戏等多样化的授课方式与幼儿园小朋友进行交流互动,对“隐私”和“性侵”的含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以及如何防范性侵害等方面进行了讲解,有效增加了小朋友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山西省沁源县

保护蓓蕾在行动


12月4日、5日,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


针对近期全国幼儿遭受侵害事件多发这一情况,该院立足预防,着眼维权,进一步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把幼儿园作为此次宣传活动重点。全院未检干警紧紧围绕幼儿园“虐童”事件及案例,以案释法向县内的卓艺幼儿园教师解读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向机关幼儿园大班幼儿上了一堂预防遭受性侵害的法制课。



辽宁省沈阳市

开展“爱护我们的身体”安全教育课


12月6日,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走进沈阳市大东区教育局小北幼儿园,以“爱护我们的身体”为主题,为93名大班小朋友献上一堂精彩的安全教育课。


这是该院今年与女童保护基金合作以来首次开展儿童防性侵知识普及活动。活动中,小朋友踊跃参与互动,受益匪浅。小北幼儿园还特别增设自我保护课程,邀请大东区检察院的未检干警每年为大班小朋友讲授预防性侵害的相关知识。此项工作将持续进行,辐射全区所有幼儿园。



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市检察院与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开展普法行动


12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主动与市妇联、市教育局进行工作衔接与磋商,初步形成三项共识:一是进行摸查排查,对发现幼儿园在管理和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建议;二是开展“送法进幼儿园”活动,推广预防儿童性侵科普读物,提高儿童权利意识;三是将维权热线推送至各幼儿园,使老师和家长随时可以咨询法律问题。


三家单位拟定于明年联合会签文件,开展为期一年的幼儿园普法工作。




12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公诉部门(未检)、侦查监督部门和未成年人检察干警,深入木兰县内最大的中心示范幼儿园,和教育局领导、教师职工、家长代表组织座谈会,传达《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全面维护儿童权益》的通知,按照 “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对相关法律进行讲解,同时查看幼儿园区的监控设施、食品卫生和教育设施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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