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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立项备案实务

 tian2307 2017-12-09

募投项目是指企业将通过IPO或再融资募集而来的资金进行投产的项目。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中的相关规定,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因此政府在企业经济产能扩大的过程中,视其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其采取核准制或备案制。而作为拟上市企业投资建设的项目——募投项目的备案成为了企业在上市前重要的一个环节。 

募投项目为何要备案

要了解项目备案的原因,就必须知道发改委规定项目立项的初衷。发改委是各级政府的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担负着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调控的职责,而投资项目建设恰恰是经济运行中重要的载体之一。虽然投资体制改革后,政府充分放权给企业,不再干扰企业决策,但也不是完全不管。因此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必须首先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市场准入规则,这是项目立项的最终目的。国家会通过发改委的立项来具体分析近期资金投向和经济运行状况,从而确定企业是否可以立项。所以说,项目立项是国家保证经济运行正常必不可少的环节。

项目立项程序与项目的单位属性(含业务范围、人员编制)、用地性质、资金来源、功能用途等方面有关,因此企业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支撑文件,再按有关政策办理。通常情况下,立项的手续分备案、核准与审批三大类。审批制是政府投资类项目所走的程序。核准制是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所需经过的程序,其主要的法律依据是《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投资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而备案制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投资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的程序。所以,项目备案是立项程序的一个分类,是项目立项中环境最宽松的类别之一。

因企业募集资金必须有明确的投向,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产能产量、效益、可行性等情况都要在招股书中详细说明。拟上市企业提交IPO申请的文件中也要求提交募投项目在当地发改委等机关的备案文件和环评批复。企业上市后,募投项目也不能随意变更,募集资金要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以,募投项目作为企业的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通过政府的核准或备案规定。

募投项目不一定非要到省发改委进行备案。募投金额的数量可到不同层级发改部门备案(各个地方都有权限划分的文件)。有些地方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是经济委员会或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或备案的。但如果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则需到发改委备案。IPO募投项目如何立项,或者如何备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因为这涉及到拟上市公司募投项目的性质以及各地方政府对募投备案的不同规定。

不同地方政府的备案制度差异

2004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发[2004]20号文”《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称“《决定》”)等文件,指出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任命政府自行制定。

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决定》及其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规定,纷纷制定了适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投资项目备案规定。各地备案的流程管理基本类似,首先按照属地原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发展和改革部门办理立项备案手续,然后依据《项目备案通知书》,办理规划、土地、施工、环保、消防、市政、质量技术监督、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等后续手续。

由于经济水平的差异、地方政府机关设置不同,投资项目核准职能在政府部门间分配有所不同。现主要就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等经济发达地区的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作简单的介绍。

        1、北京市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北京市关于投资项目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是,对于《投资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由北京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其中涉及跨区县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企业投资项目,按照《北京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细则(2004年本)》的规定分别由市及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上海市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区(县)投资主管部门以及上海市政府确定的机构为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主管机关。其中,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主管工商领域投资项目,上海市政府确定的机构(包括外高桥保税区管委会、张江高科技园区管委会、化学工业区管委会、临港新城管委会、洋山保税港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国务院批准在上海设立的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及浦东区投资主管部门主管其所属区域内投资项目,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前述投资项目以外的投资项目。

        3、江苏省和浙江省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江苏省和浙江省关于投资项目管理权限的分配相似,其投资项目主管部门为发展和改革部门和具有技术改造投资管理职能的经贸部门,其中,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核准基本建设类项目、经贸部门负责核准技术改造类项目。

        4、广东省关于投资项目管理的规定

广东省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发展和改革部门和经贸部门两类,其中,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非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核准,工业、交通、商业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由各级经贸部门核准。

综上所述,为了顺利通过政府备案审批和IPO上市,拟上市企业需要对备案引起足够的重视,针对不同地方政府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方法。企业可以聘请专业的IPO咨询机构撰写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从而达到对内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拓展市场规模,对外有利于项目备案审批、上市融资等内外兼顾的效果。       

企业IPO时信息披露要真实、准确、完整,切忌过分夸大。对于募集资金运用需要重点关注所投项目是否用于主业、是否已经获得相关部门备案、批准。

本文作者马丹,系《资本前瞻》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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