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25万15年未取仅剩两千。1997年,冯先生在某银行存入45万元,当年取了20万后便没有再存取款。2012年,他到银行取款时发现账户仅有利息2000余元。 涉事银行表示,我国于2000年4月1日发布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并进行了广泛宣传,而冯先生从2000年起至今始终没有对他的账户进行实名制认定,银行无法核实冯先生的账户信息。 冯先生到某银行取款时却被告知他的活期储蓄账户余额仅有利息2000余元,冯先生与银行就此事进行了交涉,但一直没有结果。 无奈之下,冯先生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活期储蓄账户余额25万元并支付利息。 行回应称,冯先生的活期储蓄账户是凭密账户,该账户进行过新旧账户的变更,银行已为冯先生更换新的账户 在与银行交涉多次没有结果后,冯先生于去年将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其活期储蓄账户余额25万元并支付利息。近日,北京二中院对该案二审宣判,银行被判赔偿25万元存款及利息。 '如果是欠银行的那就不只是赔本金和利息了' '有没有搞错,银行卡居然可以不实名制。' '和银行打官司还能赢?这不科学' '地球最讲信用的银行都在大中国' 大家怎么看呢!欢迎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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