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 …… 四、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省点税”平台公开课听课方式: 点击底部菜单“省点税”,可以观看在线直播和往期公共课视频。 “省点税”平台席位预订说明: “省点税”平台正式上线时间为2017年12月4日,其中服务席位均有数量要求和资格要求,所有用户均须提前预约,具体方法和细则,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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