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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考古】从扎赉诺尔汉代居民的体质差异探讨鲜卑族的人种构成

 無情360 2017-12-11

Discussion on the Ethnic Composition of Xianbei Ethnic Group from the Physical Differences of the Residents in Zhalainuoer in Han Dynasty

【作者简介】朱泓,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教授,国家文物局体质人类学与分子考古学基地主任。

一、前言

    鲜卑族是我国古代北方草原上崛起的一支强悍的游牧民族,在上起秦汉、下迄北周的数百年时间内,她在北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鲜卑铁骑横扫大漠,逐鹿中原。鲜卑各部先后建立了前燕、后燕、西燕、南燕、北魏、东魏、西魏、北周等诸多王朝,从而使鲜卑族的赫赫声威,名垂史册。隋唐以降,鲜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已不复存在,因此为人们遗留下许多不解之谜,有关她的种族归属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探讨诸如鲜卑族这样一个历史上的民族的种族问题的最可靠方法,只能是通过对考古发掘中获得的该民族居民的遗骸,进行人种学考察。50年代末以来,完工、扎赉诺尔、南杨家营子等处汉代游牧民族墓葬的发掘,使我们获得了一批珍贵的人骨资料。

    完工遗址位于内蒙古呼伦贝尔盟陈巴尔虎旗,东距海拉尔市约60公里,1961年和1963年进行过两次清理发掘,共采集到4具颅骨标本,其中两例为成年个体。扎赉诺尔墓地位于新巴尔虎旗的木图那雅河东岸的坡地上,在1959年和1960年先后进行了两次调查和发掘工作,共清理墓葬31座,共采集到成年颅骨9例。南杨家营子遗址位于巴林左旗,1962年对该遗址的墓地进行了正式发掘,共清理墓葬20座,从中采集到可供观察和测量的颅骨,总计10例,但大多破损严重,可做较全面观察测量的,仅有4例标本。关于上述3处墓葬的族属问题,虽尚存异议,但近年来多数学者均趋向于认为其当属鲜卑遗存。

    潘其风、韩康信两位先生,在对这3批汉代游牧民族人骨进行了人种学的分析后指出,该3组颅骨“在大人种方面都归属蒙古大人种,并且与现代亚洲蒙古人种各分支中的西伯利亚(北亚)、北极和东亚蒙古人种,分别有程度不同的接近关系。完工组显出与北极蒙古人种相似的成份居多,可能还含有一些西伯利亚和东亚蒙古人种的因素。扎赉诺尔组主要是西伯利亚蒙古人种的性状,同时,不排除在某种程度上还杂有一些东亚蒙古人种的因素。南杨家营子组的情况,同扎赉诺尔组有些相类似,但在该组所见之西伯利亚蒙古人种的性状,更趋明显”。对于这3组文化内涵方面存在着密切联系,时代相距不远,且又可能属于同一民族的居民,在体质特征上所反映出的这种多形现象,不能不引起人们对该民族种系构成问题的思考。

    1986年夏,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扎赉诺尔墓地又进行了第三次发掘,共清理墓葬15座。在这次发掘工作中,又采集到比较完整的成年个体颅骨8例,恰好补充了前两次发掘所得之人骨材料在种族类型方面的欠缺。

    本文拟从对材料比较丰富的扎赉诺尔汉代颅骨组进行体质类型划分入手,通过与各有关古代颅骨组的比校,试图对鲜卑族的人种学构成以及各类型体质因素的渊源关系等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提出点滴陋见,以求教于读者、方家。

二、扎赉诺尔汉代居民中的两种体质类型

    潘其风、韩康信先生在对扎赉诺尔汉代墓葬第一、二次发掘所获得的颅骨进行人种学研究时,便注意到该批材料在体质类型上的复杂性,指出象“墓25颅骨与其余4例颅骨之间存在的差异,特别是颅盖之低是非常明显的,这种差异不能用个体变异来解释,而很可能意味着在该遗址的古代居民中,存在着体质特征可区分的两种类型”。但当时由于受材料例数所限,特别是墓25标本所代表的类型在男性颅骨组中仅为孤例,因此未能将该批材料明确划分为两个分组。

    扎赉诺尔墓地第三次发掘所获得的颅骨资料,恰好弥补了这方面材料的不足,使我们对扎赉诺尔汉代游牧民族居民的体质类型划分问题,有了进一步探讨的可能。该次发掘共获得可供测量和观察的较完整颅骨,共计8具,其中包括5例男性颅骨和3例女性颅骨。在这批材料中,绝大多数个体都带有明显的低颅性质,除男性组中的M3008: B和M3011两例,以及女性组中的M3013: B一例为正颅型外,其余5例均属低颅型(颅长高指数为63.69-69.47)。M3011男性颅骨虽属正颅型,但亦极其接近下限,颅长高指数为70.08,并且该例标本具有颇大的上面高绝对值(80.8毫来),垂直颅面指数(60.84)所反映出的低颅高面性质,亦与墓25标本非常相似,故亦应与之视为相同的体质类型。

    据此,我们将扎赉诺尔遗址先后3次发掘获得的全部17例标本,划分为两个体质特征不同的颅骨组:扎赉诺尔汉代A组和扎赉诺尔汉代B组。前者共包括5例男性标本(M25、M3009、 M3011、M3012、M3013: A)和6例女性标本(M1、 M2、M29、M73,1、M3005、M3008: A),以低而阔的颅形结合宽而扁平的面形为基本体质特征,后者共包括5例男性标本(M8、M13、M16、M22、M3008:B)和1例女性标本(M3013: B),主要颅面部形态特征为中等的颅高、较阔的颅形结合较为扁平的面部和略窄的鼻形。

    为了确定上述两组颅骨各自所代表的体质类型,特将其分别与现代亚洲各蒙古人种进行比较(表一)。

    表一:扎赉诺尔汉代A、B两组与现代亚洲各蒙古人种的比较(男性)

表二:扎赉诺尔汉代A、B两组与有关各古代组的比较(男性)

注:表中圆括号内的数字为例数,长度:毫米;角度:度;指数:%。

    在表一中所列的17个重要颅骨测量和指数项目中,扎赉诺尔汉代A组明显超出西伯利亚蒙古人种变异范围的项目,仅有鼻根指数一项,其余16项平均值,均落入或极为接近后者的变异范围,从而明确地反映出该组与西伯利亚蒙古人种之间颇大的一致性。与此相反,扎赉诺尔汉代A组明显超出北极蒙古人种范围的项目,有颅宽、颅高、颅长高指数、颅宽高指数、垂直颅面指数、鼻指数、鼻根指数、面角和鼻颧角9项;明显超出东亚蒙古人种范围的项目,有颅长、颅宽、颅高、颧宽、颅长高指数、颅宽高指数、垂直颅面指数、鼻根指数、额角、面角和鼻颧角11项;与南亚蒙古人种相比,扎赉诺尔汉代A组仅有额宽和颅指数两项,落入其变异范围,眶指数一项比较接近其上限,其余14项均明显超出南亚蒙古人种相应的数值范围。显然,扎赉诺尔汉代A组在体质类型上,与西伯利亚蒙古人种最为接近,而疏远于北极、东亚和南亚诸蒙古人种。

    扎赉诺尔汉代B组的情况,与此有所区别,在现代亚洲各蒙古人种中,其与西伯利亚蒙古人种之间的关系似乎亦较为密切,除颅高、颧宽、眶指数和上面指数4个项目之外,其它13项,均落入西伯利亚蒙古人种的变异范围。但与此同时,该组和北极蒙古人种在若干项主要颅面部形态特征上,也表现出颇大的相似性,在17个比较项目中,颅长、颅高、上面高、颅长高指数、垂直颅面指数、上面指数、鼻指数、鼻根指数和面角9项,均落入北极蒙古人种的变异范围。扎赉诺尔汉代B组落入东亚蒙古人种范围的项目,包括颅高、额宽, 颅指数、上面指数、鼻指数和面角6项,落入南亚蒙古人种范围的项目,仅有颅高、额宽和颅指数3项,从而反映出该颅骨组与东亚蒙古人种,尤其是与南亚蒙古人种之间,存在着较大的体质差异。

    从上述比较结果来看,扎赉诺尔汉代游牧民族居民,可大致划分为如下两个体质类型:以扎赉诺尔汉代A组为代表的西伯利亚蒙古人种类型,和以扎赉诺尔汉代B组为代表的西伯利亚蒙古人种和北极蒙古人种的混血类型。当然,这种体质类型的划分,只是就大多数体质因素而言的,因此,在上述两个颅骨组中,不可否认地也存在着混杂有其他种系的个别因素的可能性。例如扎赉诺尔汉代A组中,某些个体明显的斜额和较高的鼻根指数,就或许与北极蒙古人种有关,而扎赉诺尔汉代B组中存在着个别窄脸的因素(如M22、M3008: B),则很可能是受到了来自东亚蒙古人种的影响。

三、扎赉诺尔汉代A、B两组颅骨与有关各古代颅骨组的比较

    为探索扎赉诺尔汉代居民与北方草原地区其他汉代游牧民族居民,在种系成份方面的相互关系,本文选择了完工、南杨家营子、外贝加尔匈奴和大通匈奴等4个古代颅骨组,与之进行比较。完工、南杨家营子两组颅骨的有关情况,本文前面已作介绍,故不赘述。外贝加尔匈奴组的颅骨材料,采集自苏联境内的贝加尔湖西部伊里莫夫谷地的匈奴墓葬,年代定为公元前1世纪前后。大通匈奴组颅骨,出自于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家寨东汉时期的匈奴墓葬,因该墓中随葬有“汉匈奴归义亲汉长”铜印1枚,故应属当时内附归汉的南匈奴遗存。

    表二中所列各组参加比较的项目,共计18项,其中包括面基底长、颅基底长、上面高、颧宽、眶高、眶宽、鼻宽、鼻高、颅长、颅宽、颅高11项绝对值和颅指数、鼻指数、眶指数、鼻眶指数、上面指数、面突指数、垂直颅面指数7项指数项目。采用计算平均数组间差异百分率的方法,将扎费诺尔汉代A、B两组分别同上述各组进行比较。运用该方法计算所得之组差百分率值越小,则说明两对比组之间的关系,有可能越密切。鉴于大通匈奴组缺少颧宽和上面指数的项目,故该组在比较中的组差百分率,系根据16项测量值和指数值计算所得。

    扎赉诺尔汉代A组和扎费诺尔汉代B组,分别与其他古代对比组之间组差百分率的计算结果如下:

    从18项重要颅面部测量和指数项目的组差百分率比较结果上看,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外贝加尔匈奴组(13.21),其次为完工组、南杨家营子组和扎赉诺尔汉代B组,该3组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之间的组差百分率值,大抵相仿(25.47 -27.85),显示他们均分别与后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大通匈奴组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之间具有颇大的组差百分率,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较疏远。

    与扎赉诺尔汉代B组在18个项目上组差百分率较小的古代颅骨组,为完工组(25.62)和外贝加尔匈奴组(25.91),其次为扎赉诺尔汉代A组(72.85)和南杨家营子组(33.47),而大通匈奴组则与之具有较大的组差百分率(40.13)。

    如果仅仅根据7项指数的组差百分率值的比较结果,同扎赉诺尔汉代A组之间关系,由近及远的排列顺序依次为:外贝加尔匈奴组(14.39),南杨家营子组(24.02)、完工组 (25.75)、扎赉诺尔汉代B组(32.12)和大通匈奴组(57.76)。这一序列与前述全部18项的组差百分率比较结果基本一致,所不同的只是南杨家营子组与完工组之间的位置发生了倒置,即按照7项指数的比较,南杨家营子组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之间的关系,可能要比完工组与后者的关系更密切一些。

    与扎赉诺尔汉代B组在7项指数比较上组差百分率值由小到大的序列为:外贝加尔匈奴组(22.80)、完工组(24.23)、扎赉诺尔汉代A组(32.12)、南杨家营子组(32.21)和大通匈奴组(63.24)。这一比较结果与根据全部18个项目的组差百分率比较结果,是大抵相同的,唯一的不同之处,是依18项比较与扎赉诺尔汉代B组之间组差百分率最小者为完工组,而若依7项指数比较时则为外贝加尔匈奴组。

    综合上述比较结果,我们似乎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在本文所选择的各古代对比组中,外贝加尔匈奴组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之间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接近程度远远超过了后者与其他各对比组(也包括扎赉诺尔汉代B组)之间的联系,从而反映出两者之间在体质特征上异乎寻常的相似性。此外,南杨家营子组、完工组和扎赉诺尔汉代B组,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之间亦分别存在着某种程度上的体质联系,而大通匈奴组则与后者关系疏远。

    扎赉诺尔汉代B组在若干项重要体质特征上,分别与完工组和外贝加尔匈奴组比较接近,但其在接近外贝加尔匈奴组的程度上,远不及扎赉诺尔汉代A组。其次,扎赉诺尔汉代B组在与扎赉诺尔汉代A组和南杨家营子组之间,也分别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体质联系,而与大通匈奴组之间在体质特征上,显然存在着极大的差距。

四、鲜卑族的种系构成及其历史演变

    关于扎赉诺尔汉代墓葬的族属问题,目前学术界虽仍有争议,但多数学者倾向于认为其应属鲜卑族拓跋部的早期遗存。呼伦贝尔盟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西北10公里处嘎仙洞北魏太平真君四年祝文的发现,证明该遗址有可能便是史书所载之拓跋鲜卑旧墟石室,因此支持了大兴安岭北部地区为拓跋鲜卑早期活动区域的论点。完工墓群与扎赉诺尔墓群相距约60公里,文化面貌上与扎赉诺尔墓葬有许多相似之处,时代上可能略早于后者。南杨家营子遗址位于巴林左旗,出土遗物与扎赉诺尔墓地相近,年代略晚于后者,约当东汉时期。上述3处墓地,在时空关系上,恰与文献所载之拓跋鲜卑南移后又西迁的路线相合,这就为我们进一步探讨鲜卑族种系成分的历史演变提供了可能性。

    在3处汉代鲜卑族墓地中,完工墓地的年代最早。从体质类型上看,完工组“主要与北极蒙古人种相似,同时可能含有某些北亚和东亚蒙古人种的因素”。尽管由于例数的关系,完工组的两例男性颅骨未必能够充分代表当时该地区鲜卑族居民的全部体质特征,但仅就现有材料而官,完工汉代鲜卑族居民,毕竟与具有低而阔的颅形的西伯利亚蒙古人种,存在较大的差距。

    如前所述,扎赉诺尔汉代组的情况比较复杂,可分为两种不同的体质类型。扎赉诺尔汉代A组与外贝加尔匈奴组之间极小的组差百分率表明,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内在的体质联系,同时暗示着该现象或许可以用种族遗传学的原因来加以解释。扎赉诺尔汉代B组与完工组、外贝加尔匈奴组均较接近的事实,使我们考虑到其作为联系后两者之间的血缘纽带的可能性。换言之,扎赉诺尔汉代B组或许就是一组“胡父鲜卑母”或“鲜卑父胡母”的混血类型的代表。

    众所周知,在公元1世纪中叶以前的三百余年时间内,北方草原地区大漠南北的统治者是匈奴族。公元48年,匈奴最终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入居塞内,归附于东汉王朝;北匈奴中的一部分西迁,其余大量未跟随北单于迁徙而散处漠北各地的北匈奴人,在拓跋鲜卑的祖先由草原的东北角大鲜卑山西移及南迁的过程中,与鲜卑人互相错居杂处和通婚,因此又出现了匈奴父鲜卑母的铁弗(或称“铁弗匈奴,)以及鲜卑父匈奴母的拓跋(或称“拓跋鲜卑”)。所以,拓跋鲜卑正是北匈奴与鲜卑族融合的结果。

    假如此段史实记载无误的话,那么,本文对汉代鲜卑族种族成份的分析和体质类型演变过程的考察结果,恰好向人们展示出当时这幅规模宏伟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画卷。

    如果完工组所体现的以北极蒙古人种为主要体质因素的特点可以代表拓跋鲜卑祖先早期的体质类型,那么,在扎赉诺尔墓地中便出现了种族混杂的迹象。这种混杂现象是通过两种形式得以体现的。其一,是出现了一种以西伯利亚蒙古人种为主要成份的体质类型,即扎赉诺尔汉代A组所代表的那部分居民的体质类型。该部分居民在种系特征上,与外贝加尔匈奴组所代表的北匈奴的特征极为相似。他们可能是在民族融合过程中出现的那部分以匈奴族遗传因素为主的混血后代,抑或他们本身就是那些“自号鲜卑”的北匈奴人中的成员。扎赉诺尔墓地中种族混杂的第二种表现形式,便是扎赉诺尔汉代B组的存在。这是一种介于外贝加尔匈奴组和完工组之间的混血类型,可能代表着一批匈奴、鲜卑血统所占比例大抵相等的混血后代。时代更晚的南杨家营子组同扎赉诺尔汉代A组的接近程度较大,表明其种系构成中也有较多的北匈奴体质因素存在。此外,该组中面形较窄的特点,可能暗示着有其他新的体质因素的混入,这或许是拓跋鲜卑在西迁及南下的历史过程中,与某些含有东亚蒙古人种体质特征的民族(如汉族)发生融合所致。

五、结语

    民族和种族(人种)虽然分别属于不同的范畴,但两者之间毕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内在联系。运用种系成份分析的方法,对隶属于某一古代民族或者某一考古学文化的古代居民,进行人种学研究,不仅是体质人类学本身的一项重要课题,而且对于民族学和考古学的研究,亦不无裨益。

    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民族,都必然具有一定的人种学背景作为其遗传学基础,这种人种学背景或者反映为民族间的隔离与分化,或者反映为民族间的融合与同化。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趋势来看,民族间的隔离与分化是偶然的和相对的,而融合与同化,则是必然的和绝对的。这是一条由于人类所特有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决定的客观规律。人种学的研究可以为我们探讨历史上各民族之间的渊源和流向提供重要的佐证,并且对我们研究中国现代各民族的历史形成过程也有所帮助。此外,对古代居民进行种系因素方面的分析,不仅可以有助于人们对考古学文化族属问题的判断,同时也常常能够从一个新的角度上为考古学文化的因素分析的谱系研究,提供富于启发性的见解。

    本文对汉代鲜卑族的人种构成及其历史演变的过程,提出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以期引起学术界对此类问题的重视,并展开讨论。鉴于目前已发表的有关鲜卑族的人类学资料数量较少,特别是对那些魏晋以后的有墓志、铭文等文字可考确属鲜卑遗存的墓葬人骨材料,目前尚未见到报道,故本文所提出的某些结论,在更大程度上,可能是带有推断性质的,有待于今后新材料的不断发现和研究工作的深入开展,来加以补充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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