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量减少损失,节省时间,发生交通事故后,您应当做好以下几点: (一)施救。您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二)保护现场。未经保险公司查勘、核损或同意之前,您有义务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待保险公司进行事故查勘。符合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同意后,可在事故现场附近不影响道路交通的地点等候保险公司进行事故查勘; (三)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您应当及时向您投保的交强险所在的公司报案,通知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派人到现场查勘定损。出险报告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先口头或电话通知,然后补交书面通知; (四)提出索赔。根据交强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应的索赔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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