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2)身体健康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办事流程: (一)网上信息填报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www.szhrss.gov.cn)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行申报,选择“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代理机构。 注:入户先后顺序为:①配偶家庭户;②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③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④代理机构集体户 (二)预约提交申报材料与信息校核并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登录深圳人才网(http://aux./pasr/login-person.jsp)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预约。 预约成功后,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婚育材料(已婚者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有离异经历的还需提供相应离婚材料;有小孩的提供子女户口本)(以上材料都需原件及复印件)到所选分部签协议,且打印《毕业生接收申请表》,签字盖章后转交给毕业生本人。 注:如办理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成绩单(验原件)。 因报到需提供学历验证报告,交材料时已取得毕业证的,可到我部办理学历验证。 (三)毕业生办理派遣及户籍迁出手续 毕业生凭《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到毕业院校办理《报到证》,并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和《报到证》到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应为深圳市。 注:毕业生属于农业户口的,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后再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如申报信息时需在深圳办理“农转非”的,需以农业户籍性质迁出;不涉及迁户的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证 (四)报到 毕业生按照《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标注的报到时限、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持《身份证》、《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证明》、《户口迁移证》(本市户籍提供户口本,户口迁出深圳的,需先复户)、婚姻证明材料、随迁子女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五)户籍迁入 毕业生在《深圳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备注入户时间内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详见《入户告知书》,入户后,需将毕业生介绍信交档案馆存入个人档案。(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负一楼,地铁竹子林站B1出口西行300米) 温馨提示:党组织关系转移请咨询123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