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的民生问题,近年来,国家部委及我省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加强鼓励和引导,建立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加快发展的运行规范、竞争有序的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 为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医疗领域投资活力的通知》,进一步深化卫计系统“放管服”、“最多跑一次”,自2017年12月1日起,我省相关医疗机构审批有新变化啦! 中医诊所施行备案啦! 根据《中医诊所备案》,中医诊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 中医诊所备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二)符合《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三)中医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环保、消防的相关规定;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呢? (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 (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 (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 (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 (六)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实行备案啦! 根据国卫办医发〔2017〕38号《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养老机构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可以向所在地的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需要哪些资料呢? (一)设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设置该内部医疗机构的文件; (二)设置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置医疗机构备案书》; (三)建筑设计平面图。 在接到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对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在备案回执中注明或告知具体要求。在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前,应当向原设置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申请办理执业登记手续,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设置医厅机构备案回执》复印件; (二)《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 (三)设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执业的审核意见; (四)设置单位法定代表人授予内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委托书; (五)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名册,附学历或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内部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平面图; (七)各类规章制度(目录); (八)其它材料(消防、环评、污水和医疗废物处理等)。 社会办医程序进一步简化啦! 1、取消出具资信证明、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材料。 2、对于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中禁止性条款不用开具证明材料了,但对以下情况需进行相关的承诺: (一)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 (二)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三)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四)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 (五)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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