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资 产 一、货币资金 1.现金清查 (1)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进行核算 (2)现金溢余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3)现金短缺无法查明原因的计入“管理费用” 2.银行存款的核对 (1)未达账项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 注意: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只是核对银行账目用的,不能作为记账依据。 3.其他货币资金的内容 支付结算方式: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 二、应收及预付 1.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取得、收回、转让、贴现,结合收入能做分录 注意:贴息计入“财务费用” 2.应收账款 (1)内容(入账价值) 包括:销售商品的价款、税款和代垫的运杂费、包装费等。 注意:结合收入、现金折扣、商业折扣的处理 (2)应收账款的账务处理(取得、收回) 注意:与收入结合、与坏账准备结合 3.预付账款 注意两点:(1)预付并入应付核算;(2)在报表上的列示 4.其他应收款的内容 5.应收款项减值 期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按应收款项计算的坏账准备应有的贷方余额-“坏账准备”在计提前已有的贷方余额,如果大于零,为补提的;如果小于零,则为转回的。 确认坏账:发生坏账时,借记坏账准备,贷记应收账款。 已确认的坏账又收回,做一笔或两笔分录都可以。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 1.设置的科目 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总账科目下设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两个明细户,另外还要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损益类科目。 2.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核算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入账,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 注意:如果支付的交易款项中有代垫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应计入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 3.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或到了计息日,作为持有方应确认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贷记投资收益。收到时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应收。 4.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上升或下跌,一方面调整交易性金融资产账面的余额,同时将变动的损益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 (1)确认投资收益,原则:出售时的公允价值与取得时的初始金额的差最终计入投资收益。 (2)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存货 1.成本的确定 包括:采购成本(买价、运费等以及可以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注意:不同来源的存货成本的确定如外购、自制和委托加工的。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 实际成本: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3.原材料的核算 (1)实际成本下原材料的核算 每一个单位实际成本不同,发出时用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发出。 (2)按计划成本核算 4.包装物 5.委托加工物资 (1)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确定 (2)委托加工物资的会计处理 注意: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处理 6.库存商品 注意:商品流通企业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的成本和期末结存存货的库存商品的成本,用毛利率法和售价金额法的核算都应该会。 7.存货清查 (1)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 (2)盘亏的存货经批准后一般的经营损失计入管理费用;过失人的赔偿或者保险公司的赔偿计入到其他应收款;非常损失的净损失计入到营业外支出。 8.存货减值=(成本-可变现净值)-已提跌价准备 五、持有至到期投资 1.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特点和内容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账务处理 (1)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取得 (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利息收入 (4)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 (5)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出售 六、长期股权投资 1.含义 企业能够控制、共同控制或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既没有控制也没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也是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2.核算方法的确定 3.成本法核算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 (2)持有期间被投资方宣告现金股利的处理(确认投资收益) 4.权益法核算 带明细核算: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总账科目下要设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三个明细。 (1)取得 (2)初始投资成本和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对比,如果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如果小于,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贷记营业外收入。 (3)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4)其他权益变动 (5)权益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内容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注意: 第一,如为债券投资,取得时的处理与持有至到期投资一致。 第二,如为权益工具,除交易费用的处理计入初始金额外,其他与交易性金融资产一致。 3.企业在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作为投资收益进行会计处理。 注意: 第一,如为权益工具,被投资单位宣告派发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理一致。 第二,如为债券投资,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利息收入,与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理一致。 4.在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应当作为其他综合收益,计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当期利润。 5.资产负债表日 注意: 第一,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持续性下跌,应确认发生了减值; 第二,减值的一般会计处理为,按确认的减值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第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应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如果减值因素消失,公允价值回升,应在已确认的减值损失范围内转回,属于债券投资减值转回的计入当期损益,属于权益工具减值转回的计入资本公积。 (6)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出售 八、固定资产 注意:与负债的结合,如与长期借款、应付债券结合。 1.概念和特征 2.取得固定资产的核算 (1)外购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的通过在建工程核算 注意:增值税的抵扣 (2)建造固定资产:出包、自营 3.固定资产折旧 折旧影响因素、折旧范围、折旧的方法 4.后续支出 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进行资本化,不符合确认条件的进行费用化。 注意:替换部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 5.固定资产处置 在“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中核算。 6.固定资产清查 固定资产的盘盈,按照重置成本入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核算。 九、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范围(属于、不属于) 2.投资性房地产的取得 (1)入账价值:按成本计量 (2)外购、自建、内部转换 注意:内部转换 第一,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 按存货等的科目的账面价值对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等科目,不会产生损益。 第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按公允价值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转入资产原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损失)。 3.后续计量 (1)成本模式(计提折旧或摊销、减值) (2)公允价值模式(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减值,期末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后续计量模式的变更 成本模式转成公允价值模式按会计政策变更处理;公允价值模式不能转为成本模式。 4.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成本模式、公允价值模式) (1)取得的处置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注意:公允价值模式下,将已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十、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内容 2.取得、摊销和处置的核算 无形资产取得时自行研发的入账价值确定;摊销使用寿命是否确定;处置净损益计入“营业外收支”。第二章 负 债 一、短期借款 预提利息,计入“应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二、应付账款 1.现金折扣 2.转销应付账款计入到“营业外收入”,相当于接受捐赠。 三、应付票据 1.结合采购业务进行账务处理。 2.转销。 四、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核算销售业务,如果业务不多把“预收账款”并入“应收账款”核算。 五、应付职工薪酬 1.核算内容。 2.确认和发放。 六、应交税费 1.应交增值税的核算 增值税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核算、销项税额核算、进项税额转出核算、已交税金。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2.应交消费税的核算 销售应税消费品(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物资。 3.应交营业税的核算 4.其他应交税费 (1)营业税金及附加: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2)管理费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矿产资源补偿费。 (3)个人所得税:计入到“应付职工薪酬”。 七、应付股利 企业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确认应付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 八、其他应付款(核算内容) 九、长期借款 1.取得:按本金计入“长期借款”,如果有差额为“利息调整”。 2.计息 (1)处理原则 (2)计提利息:借记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贷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偿还 十、应付债券 1.发行 2.利息(与长期借款一致) 3.还本付息 十一、长期应付款 1.应付融资租赁款 2.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购买资产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企业购入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时,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按应支付的价款总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 一、实收资本 1.接受投资者以现金投资 (1)对于一般公司,直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 (2)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则实际收到的是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 股票发行没有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支付发行费用的部分,应将不足支付的发行费用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接受非现金资产出资 如果接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和材料物资的增值税按规定可以抵扣,应将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实收资本的增减变动 (1)实收资本的增加 企业接受投资者追加投资的,与初次投资的处理原则一致;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按转增的资本金额确认实收资本或股本。 (2)实收资本的减少 股份有限公司以收购本企业股票方式减资的,按注销股票的面值总额减少股本,购回股票支付的价款超过面值总额的部分,依次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相反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二、资本公积 1.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2.其他资本公积(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3.资本公积转资本 三、留存收益 1.盈余公积和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留存收益核算设置的科目 盈余公积总账下设: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个明细。 利润分配总账下设: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补亏等一系列的明细科目。 3.会计处理 第四章 收 入 一、销售商品收入 1.确认条件 2.会计处理 (1)一般销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2)不符合确认收入的发出商品 (3)现金折扣、商业折扣、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4)销售退回的处理 (5)预收款销售 (6)支付手续费代销 二、提供劳务收入 1.确认原则 (1)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确认的金额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方法可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对该项交易的结果作出可靠估计的,应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3)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 ①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②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③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2.完工百分比法的核算 三、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 第五章 费 用 一、营业成本 1.主营业务成本 2.其他业务成本 二、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资源税等。 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内容 2.管理费用内容 3.财务费用内容 第六章 利 润 一、利润的构成 1.营业利润 2.利润总额 3.净利润 二、营业外收支的内容 三、所得税费用 1.应交所得税的计算 (1)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2.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2)所得税费用的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核算应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企业应根据所得税准则的规定,对当期应交所得税加以调整计算后,据以确认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通过“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 四、本年利润的结转 第七章 财务报告 一、财务报表的组成 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二、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1.根据单一或多个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2.根据明细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余额分析计算填列。 4.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5.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三、利润表的编制 第一步,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计算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第二步,以营业利润为基础,计算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第三步,以利润总额为基础,计算净利润。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第四步,以净利润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 第五步,以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为基础,计算综合收益总额。 四、现金流量表 1.现金流量的分类 2.主要现金流量的计算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当期预收的款项-当期销售退回支付的现金+当期收回前期核销的坏账损失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应收账款本期减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应收票据本期减少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预收款项本期增加额(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特殊调整业务 五、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六、附注(主要内容) 第八章 产品成本核算 一、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1.材料、燃料、动力的归集和分配 分配标准:可用产品重量、消耗定额、生产工时等作为分配标准 (1)分配率=待分配消耗总额/分配标准之和 (2)分配额=某产品所耗标准×分配率 2.职工薪酬的归集和分配 3.辅助生产成本的核算 (1)基本思路 (2)分配方法 4.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应当通过“制造费用”科目进行核算。 企业应当根据制造费用的性质,合理选择制造费用分配方法。 5.废品损失的核算 (1)不可修复废品损失 (2)可修复废品损失 6.停工损失 二、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 1.基本思路 2.计算方法 (1)不计算在产品成本法 (2)在产品按固定成本计价法 (3)在产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计价法 (4)约当产量比例法 (5)在产品按定额成本计价法 (6)定额比例法 三、联产品和副产品的成本分配 在分离点以前发生的生产成本,称为联合成本。 副产品是指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使用同种原材料,在生产主产品的同时附带生产出来的非主要产品。 第九章 产品成本计算与分析 一、产品成本计算的主要方法 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1.各种方法的适用情况 (1)生产组织特点 (2)生产工艺特点 (3)成本管理 2.各种方法的优缺点及特点(客观题) 二、产品成本分析 1.产品总成本分析 (1)对比分析 (2)构成比率分析 (3)相关指标比率分析 2.产品单位成本分析 (1)直接材料成本分析 (2)直接人工成本分析 注意量差与价差的计算。 第十章 事业单位会计基础 (一)事业单位会计的特点 (二)资产 1.货币资金 第一,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或短缺,计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 第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2.应收及预付款项 (1)财政应返还额度 年度终了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即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 (2)应收及预付款项一般不计提坏账准备。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计入其他支出。 3.存货 第一,随买随用的办公用品,在购入时直接列作当期支出; 第二,材料盘盈、盘亏,在调整材料的同时,盘盈计入其他收入,盘亏计入其他支出。 4.长期投资 事业单位长期投资增加和减少时,应相应调整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账面余额应与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账面余额保持相等。 5.固定资产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核算一般采用双分录的形式。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在实际支付购买价款时确认为当期支出或减少专用基金中的修购基金,同时增加固定资产原值和非流动资产基金。在计提折旧时,逐期减少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固定资产时,相应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 注意: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6.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加或减少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在计提摊销时,逐期减少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三)负债 1.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计入“其他支出”科目。 2.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计入“其他收入”。 (四)净资产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 基本原则: 第一,事业单位应当严格区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和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第二,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不转入事业基金,单独设置“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 第三,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事业结余”、“经营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科目核算。 1.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年末事业单位支出预算完成情况不同,处理方式也有所差异,具体可能有以下情形: 第一,当年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 第二,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 第三,当年支出预算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 (1)期末结转财政补助收入和对应的财政补助支出——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2)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补助结转 ①按规定上缴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 ②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 (3)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剩余的财政补助资金 2.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 (1)非财政补助结转 非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通过设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核算,以满足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的管理要求。 (2)非财政补助结余 非财政补助结余包括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两个组成部分。 (3)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年末,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和“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后,要按照规定进行结余分配。 ①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②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借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 ③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至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3.事业基金 第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结转至事业基金,借记或贷记“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或借记“事业基金”科目; 第二,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结转至事业基金,借记“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科目。 4.非流动资产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5.专用基金 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专用基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目。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借记“专用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五)收入和支出 1.期末结转至“财政补助结转”的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期末结转至“非财政补助结转”的有: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及事业支出、其他支出中专项资金部分; 3.期末结转至“事业结余”的有: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中的非专项基金收入、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其他支出(非专项)、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4.期末结转至“经营结余”的有:经营收入、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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