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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骨头,不留肉

 圆角望 2017-12-13

     ◎ 斯尔然 (北京 高校教师)

某次乘飞机,看到一个成功女人写的识人小tips。伊说饭局上最能窥见人的真面目,最怕看见那种把骨头啃得一干二净的年轻女孩子,野心、贪婪、欲望都写在她们精致的脸庞上。

这种观点远比她拙劣的文字还要可怕。真真莫名其妙,就不兴有人专门爱啃这些筋头巴脑的骨头?譬如在下,以一人之力,就能把她全家啃得颗粒无收。怎么说,我也很怕这种乘东风赚了一笔的人,很有些穷人乍富的挺腰撅肚,主要表现在处处以人生赢家自居,虽然认识的汉字到不了两千五,却敢在各个方面给大众当教师爷。

何况有的食物本身便是吃得精细才有乐趣,羊蝎子与鸭头是其中之二,二者滋味虽不相同,却颇有些异曲同工之妙,只有舌头与牙齿配合得巧妙,才能把那些隐藏的肉吞到肚子里。羊棒骨中有白色的骨髓,就着吸吮,滑滑的髓随着骨缝里的汤汁被一起吸入口中,像是夏日啃鸭头时就着卤水吃到的脑髓。肥硕的棒骨上粘着细长的肉块,连接处有肉筋,久嚼还有鲜香。这种食物,囫囵吞食是对它们最大的不尊重。

我少年时有个好朋友,自边疆来。据说在他幼年初尝羊肉滋味时就听过白胡子老翁的告诫,一个男人啃过的骨头上残留多少肉,就意味着将来恋人脸上长着多少个点——这个传说一点也不吓人,说明哪个民族的老人都愿意吓唬浪费食物的小孩。况且我觉得高鼻深目亚麻色头发的女子配上浅浅的雀斑可爱极了,他却怒目而视:“雀什么斑?那叫麻脸!”

于是这个生怕自己会娶个麻脸的有志少年自打听闻故事起,便染上了啃骨头一啃半天的可爱毛病。冬天里一家人热热闹闹围在一起吃羊肉,只有他抱着已露鱼白的骨头死命地嚼啃,仿佛是被抱养来的孩子,吃不上肉。遭家人怒斥也不为所动,依旧不紧不慢,将骨头啃得干干净净。整个喀什地区的人恨不得都知道这人是个狗不理,他啃过的骨头丢给牧羊犬,狗只闻一下便悻悻走开。

乡间老翁随口说起的一则警世恒言而已,却从此铭记在心,生怕因为自己啃骨头时的漫不经心,将来找不到美丽的太太。古语说三岁看老,我一直觉得这个人或许能成就一番事业,别的孩子哪比得上他这么志存高远。

后来这个人远去大洋彼岸,找的太太与他同族,在土耳其长大。相爱时人生美好,相怨时天地失色,俩人的相处很有些玫瑰战争式的歇斯底里。我见过她的照片,夕阳下脸被染得金黄,卷发盘在头上,目若星星闪烁。小时候的童话书里若有插画,她就是那个波斯王妃。

还是美丽的,我想,对得起他这么多年啃的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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