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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诚“诈骗”案,定罪有“玄机”

 liyian1142 2017-12-15
          

  上海国诚金融老板李宏的罪名不更改,最后结果,受害人将是一场欢喜一场空,必定是赢了官司无钱回。

  “最后会根据结果定罪”,那绝对是忽悠人的话。通常的做法,“立案”会将小问题看成大问题,大问题看成严重问题,立案定罪是从重从严的。为什么要这样,这是要给予犯罪嫌疑人震慑、威慑。“罪名”也是对犯罪分子一个心理施压。心理施压可以让犯罪嫌疑人产生畏惧,好使其投案自首,主动交代。上海虹口经侦却反其道而行之,化大为小,化重为轻,是不是很蹊跷?

  一般的案件,经侦都是按常规办的,即将小事说成大事。下面一桩案件大家都熟悉:
  2017年10月13日,“国诚金融”维权代表网名“知音”先生“被捕”了,上海虹口公安领导(若知道,我直接点他的名,不让虹口所有的领导为他背锅)给“知音”先生定的罪名是“寻衅糍事”。“寻衅滋事”通俗说法就是“无理取闹”。这位“知音”先生“无理取闹”了吗?打砸抢了吗?没有,半点都没有。“知音”一介文弱老者,依法维权上访。“抗法”了吗?也没有。你看,有领导的批文。虹口公安某领导(此处应点名,遗憾不知名)还可以将“无罪”说成“有罪”。

  但对待李宏却不同,对诈骗犯李宏,是“重罪”“轻说”,还“放养”;对维权代表“知音”先生,是“无罪”定“有罪”,还“关押”。对比这做法,是不是感觉很蹊跷?

  “最后会根据结果定罪”,你信吗?经侦宁愿得罪7000多受害人也不愿得罪“诈骗”犯,公安人员这样办案,这是为什么?公安不敢得罪李宏,去给李宏定“诈骗罪”,检察院难道不知道其中的蹊跷而硬要得罪公安,推翻公安的结论?须知两家办案是互相支持的,谁都不傻。再说,检察院与李宏就没有关联?李宏收买投监会300万元,收买索菲娅50万,难道对检察院就不用钱?或少用钱?李宏的黑社会“小弟”怎么说李宏行贿的忘了吗?

  “最后会根据结果定罪”,谁会相信并持有这种想法?还记得最开始那权姓警官的话吧?大家去报案,那权姓警官霸气回应“国诚没犯法!”,百姓“天大的事”,到虹口就变成“没事”。他拒绝“受案”,此案最后还是上海市局应报案人要求,让虹口“回避”,开出“受案通知”的。这是受害人首次接触上海虹口经侦感觉到的虹口经侦宁愿被指“不作为”也要庇护“诈骗犯”的“蹊跷”。

  本来是市局开出的“受案通知书”,可不久,案件仍交由受害人强烈要求回避的虹口处理,这里面是不是再次显露出了又一蹊跷?什么蹊跷?上级机关的表态,竟然落实不了,明知会再次引起受害人不满,但市局这个表态的经侦总队队长(好像是林植吧)都搞不定,可见,此人的权势不在林植之下,或者此人有大的背景,不然市局总队队长怎么搞不定呢?这是不是 “蹊跷”?这是上海市局经侦总队队长无奈下属虹口辖区一个诈骗犯的“蹊跷”。

  这次“知音”在上海被抓,被抓前“知音”与虹口经侦的谈话气氛融洽,市局经侦总队模范队长林植也在场,离开虹口警局,虹口就派人将知音给抓了。这指示抓人的是谁?是市局林植吗?事实证明不是。不是林植,那么可见这个人连林植都不给一点面子,他就不怕受害人找到林植向林植兴师问罪,然后林植会迁怒于他?说明此人很狂妄自大,将市局林植根本没放在眼里。那个抓人的副支队长敢擅自这样做?,馊主意定是来源于他,但没有上级指示他也不敢的。

  虹口中,由于市局起领导作用的林植被“无视”,所以,“国诚”这个案件就任由虹口那个领导(此处应点名)为所欲为就不足为奇了。


  要使国诚案件定性“诈骗”,不换掉这个主管的领导,或者不异地审理,根本就是痴人说梦。对不值得信赖的人,指望他能够为你办成令你满意的事,这只是一种天真。

  这次要全国7000多受害人举报,有这个必要吗?报案会漏人,平台的数据一个人都漏不掉的。为什么不以平台的数据为据?举报用一部分代表不就可以了吗?里面是不是有一个“暗算”。“暗算”什么?暗算“糊涂的投资人”。这个利益集团,通过对死亡的、记不清债务的、手中没有债权证据的人数与金额摸底,来否定他们的债权,来赖账,来达到减少李宏的债务(实际是这个利益集团共同的债务)的目的。7000多人,可能有一半人拿不出证据,总数4.5个亿,赖掉两个亿没问题。“报案才能赔偿”。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个“报案”,不是真心破案,而是一个赖账“暗算”。是一个大阴谋。大家拭目以待。

  平台的数据真的做了手脚,真的毁坏了吗?你信吗?这只不过是为对那些手中没有证据的“糊涂投资人”的赖账所做的舆论准备而已。真有人敢毁帐,想吃牢饭?除非李宏给了很大一笔钱,让他做这个事。如果有,为什么还不抓起来?抓维权的知音是那么的积极。

  要经侦对国诚案件更改罪名,是个难事,不是一般的难。如果指望虹口更改,那是将“伪君子”看成了“君子”。希望在哪里?华山一条路,过去已走过。

  建议不要让好领导为贪官和保护伞背锅。对领导不力,采用高压手段对待报复上访人员的责任领导,不仅要直接点名,还要呼吁依法追究其错误执法责任。如果不是找出权警官,放出他的霸气视频,如果老是提虹口经侦,权警官可能依旧神气,盛气凌人,不会被迫辞职。如果不向领导追责,市局林植也帮不上忙。

  法治社会,不能让那些贪官赃官保护伞,假借“维稳”的名义,来违法打击报复受法律保护的举报人。一定要让那些执法的公务人员明白,他们也在法律的笼子之内,执法错误将被追究,错误严重的,要被终身追究,不要忘乎所以,有权就可横行,“得志便猖狂”。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历史的规律。树倒猢狲散。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上海政法系统已被被陈旭经营成了“独立王国”。“国王”被抓,“遗民”还在。受害人要拿回钱,还需付出智慧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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