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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的政治伦理观--《资治通鉴》笔记《历史的血痕》(3)

 金色年华554 2017-12-16
      《史记》在每篇纪传文末会有一段《太史公曰》。司马光仿照司马迁的体例,以《臣光曰》的方式对一些重大事件进行点评。
在“三家分晋”那一句话之后,司马光写了长篇的《臣光曰》,字数1054字,远远超过了正文,可能也是全书中最长的一段《臣光曰》。
       司马光为什么对“三家分晋”作长篇评论?这又与《资治通鉴》为什么从公元前403年开始有关。因为这一年发生的大事件,导致了战国局面,为战国局面的形成提供了法理。而司马光认为这不符合礼教,纲纪乱了,君臣之分坏了,从此天下大乱了。
       所以,他就提出了自己的政治伦理观。
       在他看来,“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而维护礼教和纲纪,是天子的首要职责。他直接批评周威烈分封三家诸侯是自乱纲纪。“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他认为:礼教中最重要的就是地位高下的区分。(“礼莫大于分也。”) “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 ”
       而区分地位高下最重要的是匡正各个等级的名分。(“分莫大于名也。”)礼教的根本就是名与器,“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所谓礼教,在于分辨贵贱,排比亲疏,裁决万物,处理日常事物。没有一定的名位,就不能显扬;没有器物,就不能表现。只有用名位来分别称呼,用器物来分别标志,然后上下才能井然有序。这就是礼教的根本所在。如果名位、器物都没有了,那么礼教又怎么能单独存在呢!)“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 (“假人”就是借给别人)。
       他哀叹:呜呼!周幽王、周厉王丧失君德,周朝的气数每况愈下。礼纪朝纲土崩瓦解;下欺凌、上衰败;诸侯国君恣意征讨他人;士大夫擅自干预朝政;礼教从总体上已经有十之七八沦丧了。(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而周文王、周武王开创的政权还能绵绵不断地延续下来,就是因为周王朝的子孙后裔尚能守定名位。(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周王室的地盘并不比曹国、滕国大,管辖的臣民也不比邾国、莒国多,然而经过几百年,仍然是天下的宗主,即使是晋、楚、齐、秦那样的强国也还不敢凌驾于其上,这是为什么呢?只是由于周王还保有天子的名分。(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现在晋国的三家大夫欺凌蔑视国君,瓜分了晋国,作为天子的周王不能派兵征讨,反而对他们加封赐爵,让他们列位于诸侯国君之中,这样做就使周王朝仅有的一点名分不能再守定而全部放弃了。周朝先王的礼教到此丧失干净!(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他认为,晋国三家大夫成为诸侯,并不是晋国三家破坏了礼教,正是周天子自已破坏了周朝的礼教啊!(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最后的总结是:呜呼!君臣之间的礼纪既然崩坏,于是天下便开始以智慧、武力互相争雄,使当年受周先王分封而成为诸侯国君的圣贤后裔,江山相继沦亡,周朝先民的子孙灭亡殆尽,岂不哀伤!(乌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类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司马光的政治伦理无疑是陈腐反动的。在人类文明发展到自主选举国家领导人的今天,这样的观点简直可笑。哪有一朝为王,世代为王的道理?连秦末的陈胜吴广起义都知道反问:“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因此,柏杨先生在《柏杨曰》中以《正名主义》为题,对司马光的理念进行了反驳。
       读这一段《臣光曰》时,我的第一感觉是迂腐不堪。对这样一位熟知历史、知识丰富的学者兼政治家却拥有这样糊涂的观念感到诧异。继而释然。《资治通鉴》是写给皇帝看的,是以帮助皇家维护统治为己任的,他怎么可能说君王的统治是随便可以推翻之类的话?当下的党报与他的观点又有多少区别呢?!所以,要历史地读古人,不能要求古人脱离时代和历史背景而拥有现代的政治理念,这样才可能一些宽容之心。
      但是,我们讲中国古代文化,特别是对国人影响至深的儒家思想文化中有许多糟粕,这是应该高度警惕、详加鉴别的。中国从古至今,民主法制思想的发育与发展,落后于欧美(比如古希腊与罗马),与缺乏民主观念的思想家,而孔子、司马光之流思想中的毒素侵害人民头脑且根深蒂固不无关系。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夫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莫敢不奔走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纲纪哉!是故天子统三公,三公率诸侯,诸侯制卿大夫,卿大夫治士庶人。贵以临贱,贱以承贵。上之使下,犹心腹之运手足,根本之制支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心腹,支叶之庇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国家治安。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以乾坤为首。孔子系之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陈,贵贱位矣。”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尊周室,王人虽微,序于诸侯之上,以是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也。非有桀、纣之暴,汤、武之仁,人归之,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而已矣。是故以微子而代纣,则成汤配天矣;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然二子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名  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辞邑而请繁缨,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人,君之所司也。政亡,则国家从之。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也,而孔子先之。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有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之识近,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书》曰:“一日二日万几”,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呜呼!幽、厉失德,周道日衰,纲纪散坏,下陵上替,诸侯专征,大夫擅政。礼之大体,什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有大功于王室,请隧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恶也。不然,叔父有地而隧,又何请焉!”文公于是乎惧而不敢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者,何哉?徒以名分尚存故也。至于季氏之于鲁,田常之于齐,白公之于楚,智伯之于晋,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今晋大夫暴蔑其君,剖分晋国,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之名分复不能守而并弃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强盛,虽欲勿许,其可得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必奉礼义而征之。今请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乃天子自坏之也。

    呜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无不泯绝,生民之害糜灭几尽,岂不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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