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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一中新高考信息快报》第十期

 j老姜不辣 2017-12-17


新高考下的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成就精彩人生


在新高考背景下,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势在必行。指导和帮助高中生做生涯规划,就是要帮助学生在不断认识自我的性格特质、兴趣爱好、能力倾向的基础上,协助学生找到自己的生涯发展方向,并教会学生如何规划自己的未来人生生涯。


生涯规划

“生涯规划”亦称“人生规划”,是指个人与组织相结合,在对一个人职业生涯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的基础上,对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结合时代特点,根据自己的职业倾向,确定其最佳的职业奋斗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

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就是要帮助并引领高中学生真正了解自己,为自己定下学业和事业大计,筹划未来,拟定一生的发展方向,根据主客观条件设计出合理且可行的职业生涯发展方向。

开展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势在必行

2014年12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两项政策,明确提出“全科覆盖”“分类考察”“不分文理”“两次机会”“严格公示”等措施。学其所爱,考其所长。未来高考将实施“3+3”模式,除了语数外之外,考生自主选择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加入总成绩中。新高考的改革,将进一步推动高中生选其所爱,考其所长。


改变一考定终身,引入多元录取机制。《实施意见》倡导的“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把单一评价方式扩展为综合评价方式。在新高考模式下,高中生涯规划教育更加凸显其重要性。

学生要根据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的特长,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学业考试当中选择三个科目计入总成绩。根据什么选?如何发现自己的兴趣和特长,报考适合自己的专业,这些正是学校要给予学生指导的地方。

高中阶段就要让学生释放自我,寻找自己的兴趣志向,要求学生和家长提前计划未来学习和职业的发展方向。学校开设生涯规划课程,将教育从“升学主义”转向关注学生个人的未来发展,引导学生将学习与社会及未来职业选择连接起来,更多地认识和探索自身、关注并了解社会,不断思考和明晰自身发展的道路,理智地寻找自己的学业指向。

据此,有人专门调查关于高中生接受过职业与毕业的指导,中美日三国数据占比如下:

调查数据显示,我国高中生涯教育相对落后,在中国只有33%的高中生接受过职业与毕业的指导,总体上远远低于美国和日本。这和中国国情有一定关联。

我国教育更多关注学生学业工作过程中各类工作与学生非学业方面的发展关联度不高,各类工作考核中,未将学生非学业方面的发展变化作为核心关键指标。再加上我国目前在学生生涯教育方面的师资还很缺乏,严重制约了我国高中生涯教育。

根据中国教育在线进行的2014年高招调查报告显示,八成高考生填报专业目标不明确。学生们填报志愿表现得很迷茫,急需专业的指导。由此可见,高中生涯规划教育的现状亟待改变,高中生涯规划教育势在必行。


如何引领高中生做好生涯规划

指导和帮助高中生做职业规划,就是要帮助学生在不断认识自我的兴趣爱好、性格特质、能力倾向的基础上,协助学生找到自己的职业发展方向,并教会学生如何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在具体工作中要注意以下五个“相统一”。

01

“我想”与“我能”


中学生要初步了解自身潜能和职业要求,在设计职业生涯规划时,不再单纯地考虑自己的兴趣、爱好,还会考虑到自己是否有适合某种工作的能力。

这就需要职业生涯规划师一方面帮助学生总结个人的兴趣爱好和能力倾向,树立适合自己的职业的理想。另一方面,通过专业的性格、兴趣、能力等测试,并参照家长、老师、朋友对本人的评价,帮助学生全面地认识自我,找到“想从事的职业”和“能从事的职业”两者的最佳结合点。


02

“小我”与“大我”

以往,高中生在进行学科选择和填报志愿时受家庭和社会的实用主义影响,考虑最多的往往是薪酬、升职等,所以倾向选择一些热门职业,但很快,还没毕业呢,热门就变冷门,导致学生不能顺利就业。



学生在职业选择要符合自身特质,更要符合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和人民利益。在职业选择和发展中,学生应跳出“小我”的圈子,把自身能力和社会需要相统一,把“小我”和“大我”相统一。


03

短期明确性与长期方向性

高中生具有可塑性,发展空间大。学生在高中阶段的职业生涯规划应该明确三年的具体学习计划和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学生在不同年级所面临的规划重点不同,比如高一学生主要是学会规划高中三年的学习生活,明晰各阶段的目标;高二学生主要面临分科或选科问题,对其辅导主要是帮助他们认清自己的兴趣、能力,综合考虑后自主选择学科;高三的辅导则与志愿填报、选择大学、专业等升学指导紧密结合。


高中生拥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动机也会随之加强。同时学生通过测试了解自己的职业倾向,选择自己喜欢的专业,进入大学后学习将更加主动学习,减少就业时的迷茫感。但高中阶段毕竟没有面临真正的工作选择,自身就有可塑性,再加上未来可能会出现不可抗力情形。所以高中阶段的职业规划要做到明确短期规划,选择一个长期职业方向、职业目标和确立职业道德。对于未来发展、晋升等,可以有一个大致方向,此阶段稍作模糊处理。


04

职业理想与社会现实


理想和现实的统一,就是把学生自己的主观愿望同社会实践活动相统一、把对社会的主观判断同社会实际情况际相统一。

职业规划,一方面是让学生认识社会实际,了解社会需求。另一个方面让学生认识自我,包括性格、兴趣、能力倾向等特质。

这些认识可以通过专业测试获得,更主要的还是在实践中认识自我、完善自我。例如,学校可以开设社会实践课,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组成不同的集体,利用课余或寒暑假空余时间到不同的岗位实习。一方面,学生可以更好地认识社会,了解自己想要从事的职业特点,了解这个职业的要求,认清社会发展和行业前景,及时修正理想。另一方面,在社会实践中了解自己的不足,明确提升能力的方向。


05

规划职业与人格完善


目前的高中学生问题较突出,缺乏人际交往的能力,缺乏对社会的认识。再加上,学校教育又较功利化,智育和德育严重脱节,书本知识和社会实践严重脱节,难于正确认识社会和正确认识自己。

由此可见,高中学生的生涯规划更具有德育和完善人格的意义。它迫使学生在高中阶段就思考现在与未来、自我与社会的关系,参与社会实践,扮演社会角色,承担社会责任,体会社会艰辛。

当今社会处在变革的时代,充满着激烈的竞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要想在这场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并保持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认识自我、规划未来。高中生未雨绸缪,做好未来职业生涯规划,有了清晰的认识与明确的目的来引领高中学习,一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浙江出招解决物理选考人数少难题!

值得山东借鉴!


作为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浙江在2014年与上海一道承担了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任务,2017年已经有了第一届高考生。

试点了一轮,取得了一些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比如物理选考人数少,按照“专业+学校”方式报志愿,但因为学生对大学和专业不够了解而造成有的高分考生误报独立学院的问题等等。

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山东省作为第二批进入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目前尚未公布新高考方案。

为啥到现在还没公布?

因为山东省考生基数太大啊,六七十万呢,输不起,所以方案还在不断完善中。

真相其实是大家都在等浙江和上海的修正方案,看看人家是怎么解决已经暴露的问题的。

所以,浙江和上海在试点3年之后,如何根据已经暴露的问题对招考方案进行完善,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当然也是山东省高度关注的。

如今,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若干意见正式公布了。里面给出了物理选考人数少的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物理选考人数少的问题,浙江省在方案里主要采取了两个办法:


办法1

启动物理选考保障机制


一旦物理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就启动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等级赋分。

这一点可能有的家长看不明白,其实就是,万一物理选考人数不到6.5万,也要按照6.5万作为基数来给予等级赋分。也就是变相提高物理赋分比例,保障物理选考生的利益。

这样真正喜欢物理的孩子就可以放心大胆地选考物理了。


办法2


加强高考选考“指挥棒”作用


2019年招生起,浙江全省高校要参照选考科目指引,结合培养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尤其是理工科相关专业一般应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

当然还有选考科目考试时间的调整,比如选考科目高三才能考、外语考试选考和学考通用等等。这个回头咱们再细说。

所以这些点你都get到了吗?

新招考改革责任重大,感谢在前面的替我们“摸石头过河”的浙江和上海。

我想山东的方案应该很快就可以公布了。


为了便于理解,现把浙江省学考选考安排、报考规定和选考机制等问题的解读也一并分享给大家:


1.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成效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今年8月首次新高考录取顺利结束。试点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圆满完成了国务院文件确定的阶段性目标,经第三方评估取得成功。

浙江省试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围绕国务院文件确定的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目标开展探索。

1、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扩大了学生选择权,有78%的学生跨出了老文综和老理综的科目限制,实现了文理融通、学其所好。

2、外语和选考科目均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分散考试压力,探索破解“一考定终身”。

3、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无论是优先选学校的学生,还是优先选专业的学生,或是学校、专业兼顾的学生,都可以从容作出选择,不用担心被调剂录取到不合意的专业,志愿填报率、投档率、满足率显著高于往年,实现了录其所愿。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探索从唯分数评价向综合评价转变,学生除了向高校展示学习成绩之外,还可以展现个人兴趣爱好、学科性向、文体特长以及其他综合素养,招生录取迈出了从“看分”向“看人”转变的重要一步。

高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综合考核招生模式强化技能、应用导向,促进了职业教育改革。

2.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为什么要进一步深化?

本轮高考综合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规模最大、涉及面最广、任务最艰巨的一次改革。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单位之一,承担着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任务。

三年的实践证明,高考综合改革方向正确、目标明确。

改革试点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在认真评估、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有必要进行完善深化,以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是如何形成的?

3年多来,我们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深入高校、中学听取意见,及时了解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今年上半年起,先后启动第三方独立评估和自我总结评估,对试点进行把脉、诊断,全方位总结改革试点成效和经验,分析改革遇到的问题和原因,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基础。

7月底,省委常委会听取汇报后,在肯定成绩的同时,确定了“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对进一步深化完善试点工作作了统一部署,深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8月初起,先后召开30余次座谈会,征求高中校长、学科教研员、一线教师、专家、学生、家长以及高校、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人大、政协等各界代表的意见,参与代表1100多人。

进行了三次问卷调查,一是教育行政部门、高中校长、一线教师线下调查,共有694位代表;二是首届毕业生和高三、高二学生线下调查,共有1638位代表;三是网上问卷调查,参与人数达到2.3万余人,从中收集到详实、客观的数据与意见。

9月上旬形成了初步方案。

10月份又通过“请上来”和“走下去”相结合,进一步在全省范围内听取学生家长和专家意见。

在此期间,多次向教育部汇报,得到了教育部全方位的指导。多次组织专家进行相关数据分析和方案论证,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此过程中,我们认真研究分析家长、教师和专家通过来信来电等各种途径反映的意见建议,有些建设性的建议已经吸收采纳。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意见》制定工作,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

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多次研究讨论、多种方案反复比较,按规定履行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意见》。

4.对学考选考考试时间及报考规定的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学考选考安排调整是统筹考虑中学校长、教师和学生三者的意见而作出的。

中学校长与教师是教学实施主体,《意见》对学考选考考试时间及报考规定的调整,在尊重学生意见的同时,充分考虑了中学在当前条件下,按教学规律组织教育教学的需要,主要吸取了中学校长、一线教师的建议。

在征求意见中,中学校长与教师对学考选考调整的支持度总体较高。

5.完善学考选考安排何时开始实施?

根据《意见》规定,从2017级高中学生起,学考与选考实行分卷考试;考试安排在每年1月、6月举行。

学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

学生须于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1次机会,不合格可继续报考;

学生高三起参加选考科目考试,相应科目学考合格方能报考该科目的选考。

外语首次考试“一考两用”,成绩既用于学业水平等级又用于高考。

2015级、2016级学生学考选考办法保持不变。

6.如何理解学考合格方能报考相应科目的选考?

首先是为了更符合学习规律。

同一科目的选考内容是学考内容基础上的深化和拓展,要求学生先参加学考再参加选考,体现了学习循序渐进的规律。

其次,这一规定与原选考以“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是一致的,只是学考、选考分开后再作一个明确。

选考科目起点赋分仍为40分。

另外,根据这一规定,原则上考生应该在高三之前完成拟作为选考科目的学考,如果安排在高三第一个学期,意味着该科目选考将最多只有一次机会。

7.怎样进一步健全选考机制?

改革科目设置,实行选考是扩大学生选择权的重要举措,是本次改革的重要内容,目的是促进学生在共同基础上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但这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需要高校、中学协同合作,共同努力。

《意见》在总结三年试点经验基础上,从三方面采取措施,综合施策,健全选考机制。

一是要求高校按照国家专业人才培养标准科学选拔考生,遵循人才培养规律,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

二是要求中学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加强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加强正面引导,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保护和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发展。

三是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与国家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

需要指出的是,要真正实现学生共同基础上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也离不开家长的支持。家长也要着眼于孩子的长远发展,尊重孩子自主选择权,引导鼓励孩子志存高远、脚踏实地,自主探索发展方向,在投身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实现个人的理想和抱负。

推而广之,全社会都应该有积极正面导向,减少功利主义倾向,为孩子的自主选择与成长营造积极、宽容的社会氛围。

8.为什么要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

选考科目保障机制是健全选考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些科目选考人数出现下降趋势时,为确保学生专业学习基础要求和国家人才培养需要相适应,须采取调控措施。建立选考科目保障机制,既有助于为国家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提供基本生源,又有利于给考生稳定预期,解除后顾之忧,为考生真正按个人意愿自主选考提供基本保障。

《意见》规定,针对当前学生选考科目实际,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

物理是理学、工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的基础性学科,事关国家科技发展核心竞争力。

率先建立物理选考科目保障机制,引导学生选考物理,确保国家人才培养最基本需求。

其他科目如出现类似情况,参照建立相关保障机制。

9.物理科目保障数量是怎么确定的?

根据《意见》规定,选考科目保障数量按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需求确定。

当选考某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时,以保障数量为基数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

物理保障数量按高校授理学、工学学位专业近五年在我省高考录取考生的平均人数确定。按高校统计2013-2017年授理学、工学学位专业在我省高考录取考生人数,物理科目保障数量为6.5万。

这是满足省内外高校在我省选拔培养理工科类专业人才最基本的生源所需。

一旦物理科目某次考试赋分人数少于保障数量,就启动保障机制,以保障数量(6.5万)为基数从高到低按规定比例等级赋分。

10.选考物理具有什么优势?

选考物理对于个人在高校录取和今后职业发展具有独特的学科基础优势。

从今年实际录取情况看,选考物理的考生具有明显优势。

选考物理的考生可报考的高校专业范围最广,达到91%以上,可报总计划占比为83%左右,可报本科计划占比为87%左右,远高于排第二的科目。

第一段录取考生中,选考物理的考生占59%。

在985、211高校录取考生中,选考物理的人数达到74% ,特别是选考物理考生本科录取率为72%,比不选考物理考生高21个百分点。

选考物理考生的总录取率也高于不选考物理考生。

可见,无论是报考高水平大学,还是报考一般本科院校、高职院校,选考物理考生都有明显优势。

11.高校选考科目范围设置会有什么变化?

试点初期,一些高校为了能让更多考生报考,设置了比较宽泛的选考科目范围。(这是大问题,有些理工类专业也不限定选考科目实在是让人看不懂)

从试点情况看,过于宽泛的范围固然有利于考生的选择,也满足了学校生源要求,但学生的专业基础与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的匹配度有所降低。

目前,有关方面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正在按照高校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组织专家制定我省本科高校专业选考科目指引。

从2019年高考招生起,全省高校要参照指引,结合培养目标要求,更加科学合理地设置选考科目,增强人才培养要求与选考科目的关联度,尤其是理工科相关专业一般应把物理作为选考科目。

12.学生能否变更考试科目?

由于2016级学生基本未确定选考科目且绝大部分未参加选考科目考试,同时,从2019年招生起,高校将结合培养目标要求,优化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设置,因此,将允许2016级学生有一次重新选择学考和选考科目的机会;

2015级学生选考科目已经确定,并绝大部分参加了选考科目考试,中学教学安排也已进入复习深化阶段,从维护整体考生利益及正常教学秩序考虑,2015级学生将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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