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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

 slx7snow 2017-12-18

  为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昆发〔2014〕14号)文件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推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和优化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有突破”的工作思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目标,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工业园区为载体,围绕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完善支持政策,切实加大对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支持力度,着力培育集聚一批掌握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重大战略产品,培育一批创新性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新兴特色产业基地,把新兴产业培育成为率先发展的领跑产业、推进自主创新的示范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核心产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市场主体作用,运用市场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在动力。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优化投资环境,形成市场、政府共同推进、统筹发展的整体合力。
  (二)坚持统筹规划与梯次推进相结合。统筹当前发展与长远竞争力提升,有所为、有所不为,高位统筹、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在具有要素禀赋、产业基础的领域率先实现突破,梯次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三)坚持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相结合。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和行业协同创新体系,集聚创新要素,着力推进原始创新,大力增强集成创新,开展技术攻关、标准创制和知识产权创造,瞄准高端领域和关键环节,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
  (四)坚持集约发展与规模扩张相结合。依托大企业、大项目,培育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优、产业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推进产业集群化、集约化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经济规模。2015—2017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2%以上。到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全部工业的比重达30%以上,引领带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效果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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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技术创新。到2017年,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5%以上;新增各级企业技术中心200个,专利授权年均增长25%以上。
  (三)基地建设。到2017年,在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10个新兴产业基地。
  四、产业发展重点
  (一)先进装备制造。优化整合本地汽车生产资质,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产业,着力在“增程器、电机、电控、电池”等新能源汽车部件产业发展上有新突破,清洁能源汽车产业重点培育天燃气汽车;继续突破柴油发动机总成核心技术,打造我国汽车用轻型环保高效柴油机及配件研发生产基地。着力发展30万KW级水电成套设备,升级换代电气化铁路牵引变压器,50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高低压开关、大跨越低电阻高抗拉强度架空导线等高端电力设备业。突出发展高精度、高可靠性的大型制糖、大型装备、数控铣镗床、立式数控精镗床、五轴联动的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卧式加工中心、以车铣削为基础的各种复合加工机床、数控机床功能部件,不断提高机床产品质量及产品数控化率。着力发展钢铣轨车、捣固车、配碴车、焊轨车、清筛车等铁路养护设备;积极开发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大型养护机械装备,组织实施大型铁路养护装备再制造。积极发展大中型矿山井下及露天采矿、提升和洗选等矿山设备,冶金精密压延成套设备和水泥成套设备,以及积极研发石化输送及炼化设备。加快发展仓储、物流、民用机场等专用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重点培育工业机器人与专用机器人、新型高原农业机械产业,力求在大型、精密、高性能的高端铸造业发展上有新突破,提高铸件精深加工水平,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优质铸造件。
  (二)生物医药。建立以天然药物、民族药以及生物制品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重点开发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新型免疫产品及抗病毒、抗肿瘤、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乙型肝炎、艾滋病、癌症等重大疾病的创新药物。大力发展以三七、天麻、灯盏花、丹参、金银花、板蓝根、青蒿素和蒿甲醚为主的中成药产品和民族药系列产品;推进小儿麻痹疫苗、甲肝疫苗、抗癌药顺铂、抗艾滋病药复方SH、辅酶Q10和新生物制品药的产业化。鼓励发展具有特殊生物活性、参与细胞生命调节、激活免疫细胞、抗肿瘤、提高免疫功能的多糖、低聚糖类物质,以及具有云南特色的高质量天然保健品、天然化妆品、日化产品等医药衍生产品,发展能够改善记忆、延缓衰老、调节血脂、血压、抗疲劳功能食品。积极发展生物工程技术、香精香料、生物农药、非食用植物油等生物制品。实现高端医疗设备、基因药物、新型医用材料及新型生物材料的新突破。
  (三)电子信息。重点推进光机电一体化、智能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红外及微光夜视、光伏、光机电一体化设备、金融及消费电子、半导体材料及器件;在操作系统软件、嵌入式软件、金融系统、地铁检票系统、公众通信服务、泛亚语种软件、电子政务、节能技术服务等特色应用软件领域实现突破,大力发展国际服务外包;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北斗等信息技术和新一代通信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产业化。
  (四)新材料。重点发展不锈钢及不锈钢复合材、高强度结构钢、高档工模具钢、高温高压容器用钢、高强度汽车用钢产品等黑色金属材料;高性能专用铜材以及铜合金、铝合金材料、钛及钛功能合金等有色金属新材料;以金、银、铂等贵金属为关键封装材料、机动车用贵金属催化剂等稀贵金属新材料;稀土磁性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及稀土镁合金以及硅、锗、铟等光电子新材料。大力发展磷系医药级或电子级缓蚀、阻垢等磷酸盐水处理剂,磷酸盐纺织助剂,无卤阻燃剂、无机阻燃剂,燃料抗暴剂、抗氧剂等精细磷化工化学品;发展高性能聚乙烯、聚丙烯、丙烯酸酯、聚甲醛、聚碳酸酯(PC)、聚对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煤化工新材料。稳步发展超大、超厚、超薄、超白玻璃,大力发展Low-E镀膜玻璃、中空玻璃、真空玻璃,多功能汽车玻璃等特种玻璃;发展纸面石膏板、麦草石膏板、粉刷石膏、无水石膏胶结料、多排孔烧结保温空心砌块等墙体材料,积极发展玄武岩纤维、高性能耐磨材料、绿色新型耐火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无机防火保温材料等新型建筑新材料。培育发展纳米、超导、智能等前沿新材料。
  (五)新能源。加强风电装备研发,增强大型风电机组整机和控制系统设计能力,提高发电机、齿轮箱、叶片以及轴承、变流器等关键零部件开发能力,在风电运行控制、大规模并网、储能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以提高太阳能电池转化效率、器件使用寿命和降低光伏发电系统成本为目标,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的生产制造新工艺和新装备;积极推动多元化太阳能光伏光热发电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产业化及其商业化发电示范;建立大型并网光伏发电站,推进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应用。统筹生物质能源发展,有序发展生物质直燃发电,积极推进生物质气化及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沼气等分布式生物质能应用。加强下一代生物燃料技术开发,推进纤维素制乙醇柴油产业化。
  (六)节能环保。以节能环保技术及装备、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为重点,突破一批我市节能环保领域的关键技术和重点装备产品,加强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应用,提升节能环保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特许经营、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新型节能环保服务业。围绕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农业等节能重点领域和滇池治理、城市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污染物减排等环境保护重点领域要求,大力实施节能环保重点工程,推广节能环保设备及产品。以新能源汽车、绿色照明、智能控制、信息技术等为突破口,研究开发一批节能新技术。以智能控制、生态、资源综合利用融合环保产业,研究开发污染物控制、治理、资源化利用等新技术,实现产业化。
  五、工作重点
  (一)重点领域突破行动。认真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趋势,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在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选择一批关键、核心、标杆产品和技术方向,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集聚创新资源,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带动性、引领性、示范性的自主创新产品,尽快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产业发展高地。
  (二)科技创新攻关行动。全面拓展政产学研联盟合作范围,大力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等来我市创办研发机构,建立分院(所、中心),提升合作层次。大力构建以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等为重点的创新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国家、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组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集中力量开展科技攻关,着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和高技能实用型人才。
  (三)重点项目推进行动。营造良好环境,强化政策扶持,引导企业投资方向,加强项目前期服务,突出要素保障,积极谋划一批有利于我市产业链完善、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结构优化的重点工业研发和投资项目,启动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的建设,实现动态监管和综合统筹,面向国内外重点区域和知名企业,针对产业链中的关键、核心和薄弱环节,实施点对点、精准化招商,着力引进大企业、大项目,形成以项目带动企业、以企业带动产业的发展模式。
  (四)企业培育壮大行动。重点培育和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科技型小巨人企业,使其成为所在产业领域的领军型企业。每年每个行业选择5户龙头企业和10户高成长性企业和科技型小巨人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通过各种激励措施推动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设定年度成长目标,实行动态管理和考核,力争在3年内滚动培育50家具有较大规模的领军企业。
  (五)产品示范推广行动。通过政企合作共建、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组织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信息惠民等若干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应用示范项目;选择一批市场活力强、辐射带动广的企业,组织实施高效节能、清洁技术、新能源产品应用示范。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加大轨道养护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我市范围外的应用示范项目建设。
  (六)产业基地打造行动。依托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工业园区,重点打造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铁路大型养路机械产业化基地、国家现代服务业自动化物流装备产业化基地、国家乘用车柴油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高档数控机床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现代服务业金融电子产业化基地、国家现代服务业软件产业化基地、国家稀贵金属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红外微光电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水科技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使基地成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平台和战略高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对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基础装备、关键零部件、基础原材料等关键环节,实行稳定持续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帮扶。市级各类与产业培育、技术开发有关的专项资金,在不改变现有管理权限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确保专项资金60%以上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二)加强金融支持。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导、民间参与”的政企合作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联合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民间资本,分领域、分项目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投资基金选择具有产业及技术基础的企业作为载体,连续2—3年给予集中支持。优先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申报发行企业债券、上市融资;支持信用担保机构对重点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建立产业链贷款联保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机制。
  (三)加大招商引资。围绕国家和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以及我市优势产业,进一步加大对国际、国内战略投资的引进力度,大力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领域的重大项目,重视产业链招商和产业集群招商。大力推动国内外知名企业在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制造中心和培训中心,推进我市新兴产业企业与国内外知名企业、研究机构开展多层次、多样式、多领域项目合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重大建设项目及相关技术,积极鼓励企业采取兼并重组等方式承接与吸纳国内外新兴产业研发机构的转移。
  (四)提供市场支持。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认证制度,对获得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认证的产品,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战略性新兴产业自主创新产品。对使用我市自主研发的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的企业,市级工业发展引导资金按照设备价格的1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自主研发且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产首台(套)重大装备,根据研发企业投入及重大装备运行效益等情况,给予研发生产企业最高不超过8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利用自主首台套技术开展省外市场拓展的,给予企业合同金额1%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和鼓励市属医疗机构采购我市医药企业名优药品、器械。对获得国家认证的一类新药制药企业给予奖励。
  (五)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让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鼓励民营企业、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完善产业链;贯彻落实国务院结构性减税政策,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营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着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公开透明开放的市场规则,深入落实先照后证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深化工商登记制度便利化改革。
    (六)加强组织领导及考核。在市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高位统筹下,落实“一个产业、一个发展规划、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市级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监测体系。市政府其他部门分别分年度制订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目督办备案。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制定考核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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