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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

 动力实体能 2017-12-21
   一、女娲、妇好之间的文字关联

妇好墓发掘于1976年,出土的文物颇为丰富,其中包括一批精美的玉器,而在1984年开始大规模发掘红山文化遗址后,专家们发现,妇好墓玉器吸收了新石器时代的某些文化因素,如红山文化的玉龙、猪龙,良渚文化的琮、璧等。当然我们知道他们所处的地域间隔有多远,他们所属的历史时期相距有多久,这些间隔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人们可以展开想象和探索。作为文字研究,我们也可以从好字这个文字角度展开自己的想象和探索的里程。

我在发现甲骨文子字实际上是祭司的象形,以及发现妇好是女祭司时,并没有注意到它与红山文化的关联。直到我破解甲骨文陵字时,在对大凌河、老哈河的名字进行分析时,才突然发现妇好墓玉器与红山文化的关联。

一是女祭司身份的特征。妇好是女祭司身份不再累述。而牛梁河女神庙供奉着的女神像,是中国历史上有实物为证的最早的祭祀规模、祭祀礼仪完善的祭祀对象,而我国史籍、传说中堪与其相比的女神只有女娲了。女娲的娲字,篆文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繁体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由女、冎、口组成,女是性别标识,口形应该视为缶(早期的鼎),冎应视为剔掉肉的骨头,即甲骨,因此,娲字就是使用甲骨占卜的女人,即女祭司。史传女娲补天用的五彩石很可能与当时玉器的质地有关。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史传和古代一些壁画中,女娲的形象是人面蛇身,对于蛇身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可能是从该氏族的龙蛇崇拜衍生出来的,即龙是图腾;另一方面是该氏族可能把大蛇或巨蟒作为奉献给上天的牺牲,即龙是牺牲。这两个方面在思想意识的发展过程中并不矛盾,比如《山海经》中的“工虫”,古文字的“工虫”并不是今天的虹字,甲骨文“工”本义表示天地之间或两地之间,“工虫”本义是沟通天地的“虫”,这个“虫”就是彩虹。彩虹的形态则被先民理解为比大蛇或巨蟒更大的蛇类——龙,并认为这类动物是可以通天的,因此,龙可以作为图腾,蛇、蟒可以作为沟通天地的牺牲。据此,好和娲实际都是女祭司的会意。

二是子字的形态特征。子字的甲骨文形态存在极大分化,前文已有分析,本文提示大家需要进一步观察子字的标准状态——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种标准状态仍然有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缶形)、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甲形)、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手形)、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舞形)、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圆形)五种不同,缶形是鼎的早期,甲形的甲字表示通达天地四方,手形表示掌管占卜,舞形表示占卜之舞,圆形表示天地通道。在甲骨文子字的形态中以圆形为最少,我们可以理解为在商代这个形态已不常用,这个形态属于过去。但是,牛梁河遗址出土的马蹄形玉筒和女神庙里成排的陶制圆筒,与这个子字的圆形形态是完全一致的。这说明缶、鼎、筒,包括玉琮、玉璧,甚至玉镯等都是通天的法器,只是用途、用法不同而已。所以,子字圆形形态的存在就不能回避它们在祭祀上的关联性,可以说子族的一部分就是与牛梁河女神有关联。而妇好墓中出土的玉器与红山文化玉器存在传承关系不仅不足为奇,或许妇好这一支脉就是南迁的牛梁河族群。至于玉琮、玉璧、玉镯等将在分析其它甲骨文字时在做解释。

 

二、三代以前的历史与附会

这里主要通过对夏商周三代之前历史传说中重大事件及其主要人物的分析,尤其是这些历史人物姓氏的分析,探讨有多少祭司的背景。

共工、颛顼之争。《淮南子·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

共工、颛顼争帝,《淮南子》写得虽然很热闹,但也存在一个严重问题,帝位是禅让还是争夺;他们相争之时,在位的帝又是谁?在位的帝控制不了传位于谁吗?如果按史籍所载,颛顼是黄帝之后,共工是炎帝之后,这不又是翻版的炎、黄帝位之争吗。要解答其中的问题,我们还是可以借助文字研究。帝字就不用再说了,是大祭司,关键是颛顼和共工。

颛顼,传说中的五帝之一,《史记·五帝本纪》:“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颛顼击败共工获得帝位,称为五帝之一。颛、顼二字的页部在篆文中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形,金文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形,甲骨文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形,页字是甲骨形变和文字演进的结果,而其本义应该是伣,《说文》对伣字的解释是“譬喻也”,这是由此知彼、借彼喻此的意思。伣就是祭司的职责,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与妇好墓小玉人、三星堆小铜人是一致的,见下图: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

这些人实际都是祭司,都是子,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是他们的象形。因此,我认为颛顼就是祭司。至于,图片中的祭司为什么是跪姿,一方面是墓主的地位高于他们,妇好是帚位,而三星堆墓主地位比妇好还高是帝,他们是从属于大祭司的祭司群体;另一方面这可能是祭司群体在不同情况下的坐姿。

共工,工字前面的文章中我已经分析过,是天地之间、两地之间的意思,差字就是取义于工字。当然,巫字、帚字、帝字等都是取义于工,所以,工字本身就与祭司有关。共,篆文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等形,金文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等形,徐中舒先生认为甲骨文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共字的甲骨文字形像双手高举状态,也像双手相合;双手高举姿态可以看做奉献、祈求,这种情形就是现在也普遍存在于一些祭祀活动当中;而双手相合可以看做一种仪式的姿态,这种姿态,在妇好墓和三星堆祭祀坑出土的文物上都可以见到,见下图:

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
三星堆铜人和玉璋上的图案

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
妇好墓玉人

从上图中手部的造型看,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的这种双手形成圆环的姿态可能与金文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有关,甲骨文子字有一个形态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正好是金文共字的一半,因此,我认为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这种双手相合的姿态仍然与祭祀活动有关,共字也是祭司,地位明显低于帚和帝。徐中舒先生将甲骨文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收入弄字,但没有卜辞内容参考。这个字形要注意篆文巫字的写法,我在前面的文章已经认为篆文巫是将甲骨文的两只手形变为两个人字,造成差异的核心是没有理解甲骨文工字的本义。所以,我认为甲骨文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很可能是共工的合文,这个现象类似于我们将《山海经》中的“工虫”释为“虹”一样。而按照《元和姓纂》、《古今姓氏书辨证》、《姓纂》、《万姓统谱》所载,龚姓源自于共工的共。甲骨文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被释为龚,《说文》给也。《玉篇》供也。又与恭同。对龚字的解释一方面可以说明共字有供、奉含义,同时,龚字有可能是祭祀符号,代表一个供奉龙,以龙为图腾或以大蛇为牺牲供奉上天的部族,这与共工是同一种现象。

另外,中国史籍对共工的记载非常复杂,而且,与共工发生冲突的名人也很多。《淮南子·天文训》载共工与颛顼战,《淮南子·原道》载共工与高辛战,《雕玉集·壮力》载共工与神农战,《史记,补三皇本纪》载共工与祝融战,《路史·太吴纪》载共工与女娲战,这些传说中,与共工相争的,神农、女娲、颛顼前文有分析,他们都是大祭司,甚至有尊奉为皇或帝的身份。高辛,高字《说文》崇也。段注《说文》谓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也。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我在公字中已经分析过,它也与祭司有关。且高辛是五帝之一,是黄帝的曾孙。祝融的祝本身就是祭司,而且,在《康熙字典》女部收字甲骨文新释读11——祭司的身影,是祝融氏的姓,该字从女从口从鼎,在口形中我已经解释过口和鼎都是祭祀器,祝融也是 祭司。如果,我们围绕氏族与祭祀权的关系再梳理一下这些凌乱的历史记载,就会发现历史记载可能存在一条主线,即炎帝的后代共工是在与神农、女娲、黄帝系在争夺祭祀权,并且,这种争夺是从神农时期开始,一直延续到周代以前。其中唯一存在矛盾是共工与神农之争,因为,按传说共工是炎帝的后裔,炎帝又是神农的后裔,神农、炎帝、共工是一家人,而唯一有可能解开这个矛盾的是,炎帝是神农氏部族的大祭司,并不是神农氏的直系。

史书记载的不仅五帝都存在祭司的背景,而且,夏商周三代王朝的姓氏也均与祭司有关,可以说祭司的地位在夏商周三代之前是很高、很突出的,但是,从夏王朝开始至周王朝,王权以及统治权开始了“家天下”的传承方式,这说明自夏王朝开始王权地位开始高于神权,而我们口口相传的禅让并不是王权的禅让,而是部族联盟祭祀权的禅让。也就是说,自王权确立伊始就没有禅让的传统,禅让不属于王权传承。王权的出现就是将神权置于从属地位,禅让的禅字本身就是示部,示部就有祭祀的涵义。三代之前的中国,神权地位至高无上,三代开始王权至高无上,各部族大祭司之间的禅让习俗就此消失。之所以,夏王、商王都有称帝者,只不过是在讲王权与神权统一在一起,实质是进一步巩固王权,弱化神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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