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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荟开花 2017-12-22

外公有副怪脾气,他从战争里侥幸活命,与家人走散了,逃出来后遇到了我外婆。当时外婆嫁去当童养媳的人家,亲人都离世了,外婆没了丈夫。

在那样一个年代,你很难想象一对男女会怎样爱得死去活来,要么骨子里天生是文青,要么是丘比特自然而然的旨意。很显然,我外公外婆不属于这两者,顶多算搭伙过日子吧。

自我懂事起,外公情绪阴晴不定、焦躁易怒。天气不好的时候他站在土砖房的屋顶下看着从屋檐上滴下来的雨滴发愣,天气好的时候他站在小路的这头眺望小路的那头,双手背在腰后,不发一言。
身边的长辈总说外公是“老好人”,是“吃了善良的亏”,否则日子想必能过得更好。而外婆,这大半辈子,都过得太苦了。

外婆的苦我知道,这个世界对她持有的善意稀薄,我始终看在眼里。只是那时我还不明白何为“吃了善良的亏”,等再长大一些,我欲知晓更多细枝末节,他们却总说自己老了,对往事的记忆很模糊了。



今天我去看冯小刚导演的《芳华》,听到里面的旁白。
这样形容女主人公:“她从未被善待过,一个始终不被善待的人,最能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这样描述男主人公,“他不想活了,他渴望牺牲,渴望变成被人传唱的英雄”。
以及在最后这样描述男女主人公之间的爱情,“他们从未结婚,却待人温和,彼此相偎一生”。

我多少有些明白了,纵使家里的老人们总说自己忘了,但对记忆,是绝对没有模糊的,他们只是不想再回忆了。也多少明白了,外公那些看似怪异的举止的源头。

那可真不算是一个好年代,战火蔓延到了家门前,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同伴一个个倒下,同这个美丽又遗憾的世界告别。你被命运狠狠揪住头发,拖着往前走,被动极了,也沮丧极了。爱情是浮萍,自由转头空,你被要求“没有思想”,你被拽着奉行“集体主义”。

可尽管周身的一切都这么糟糕,你还是想绽放青春里短促却璀璨的芳华。

在经历沸沸扬扬的“退出国庆档”事件后,电影《芳华》终于在寒冬腊月顺利和大家见面,撤档原因至今模糊不清,似乎主创们都有口难开。唯一确定的一点是,冯小刚导演亲自在微博发出声明,称“《芳华》一刀未剪”。



《芳华》是冯导继《我不是潘金莲》后,又一部带着强烈作者风格的电影。冯导高中毕业后就进入北京文工团,自20来岁伊始,便在那里头度过六七年的年少时光,他对那个年代和那个集体似乎始终怀有一种强烈的个人情感,早在2002年写自传《我把青春献给你》时,就袒露了拍摄《芳华》的意向。



原著作者严歌苓是出了名的才女,曾亲自操刀张艺谋《金陵十三钗》、《归来》和陈凯歌《梅兰芳》的剧本。她与冯导同岁,1958年生人,从军经历一直是她的创作源泉,她故事的创作背景也大多出现在上个世纪,她还曾在文工团里跳过红色芭蕾。二人此次的合作可以是天衣无缝。

原著名为《你触摸了我》,是严歌苓创作的一部半自传体作品,因此电影叙事用的是第三人称,即电影外的第一人称,也就是她自己。



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帮有文艺才能的青年男女从大江南北被挑选出来进入文工团,整日排练节目,身上肩负着军队文艺慰问和文艺宣传的重大使命,她们舒展着美好的身体,在为这个时代舞蹈和歌唱。

这样的一个团体展示的是群像,深谙历史的人都知悉,那是一个社会环境有些复杂的时代。但比起《潘金莲》里的刻薄和批判,《芳华》的确多出了很多对往事的怀缅和柔情。在对七十年代往事发出感慨和喟叹的同时,更多的是在展示那一代年轻人盛放的热血和青春。



影片里的每个人物都有一条专属于自己的故事线,不难看出冯导想要表达的观点很多,也不难看出编剧和导演在打磨剧本时对里面的每个人物做了延展和深入挖掘。

故事聚焦在一对年轻男女身上,一个看似无所不能到被集体无数次讴歌的“活雷锋”,一个是身世凄惨从未被世界善待过的女青年。活雷锋把女青年带进了文工团,女青年以为能改写自己的命运,不料卷入了另一场宿命的轮回。



刘峰是集体主义盛行下被反复吟诵的“活雷锋”,出去领奖给同志们捎来家里的食物礼品,帮别人修表、做沙发,把进修的名额让给别人,吃别人不要的破了的饺子,他因为人好而被大家团团包围住,被追捧、被拔高。

大家在享受他的好的同时削尖了脑袋渴望成为他,却又一面暗地里讥笑他的愚笨,刘峰在这样的环境里几乎忽略了自己的个性发展。直到一首邓丽君的情歌激发他的荷尔蒙。



他一直暗恋文工团里的林丁丁。听完情歌以后他决定表白,并深情拥抱了林丁丁。不料被团友撞见,团友暗讽林丁丁“腐蚀”了他们的“活雷锋”。丁丁愤懑、难堪,于是先下手为强,回宿舍大哭一场,说“活雷锋”耍流氓。刘峰被喊去谈话,他的爱被认为是低劣的、淫秽的、可耻的,他爆发了,试图凸显自己的个性,很快被掐灭了苗头。

他被发配去前线,昔日人人敬仰的活雷锋转瞬沦为人人喊打的臭流氓。但他还是试图将集体的荣光与善意发挥到最大,他带队与敌军作战,遭到突袭,他率先指导部下运送尸体回去,把手臂大动脉被打穿的自己留在战火纷飞的环境里。



他的胳膊断了,他再度成为了英雄。可惜战争结束后,英雄的日子并不好过。几十年后他为了养家糊口,独自去到海南,靠给书店运送书刊为生。送书的车被扣押了,就连联防办都要勒索他的钱。没人在意这个昔日的英雄老兵究竟为这个国家,为这个集体付出些什么。

他的老婆跟人跑了,他一个月挣300块,车子3000块,却要被联防办一下子讹去1000块,他耷拉着空空的衣袖子,跑去给战友敬酒。



何小萍是被刘峰带进文工团的,刘峰帮她隐瞒了父亲在接受劳改的身份。她从进入这个集体的第一天起,就变成了这个集体的笑话。

她因为偷偷拿舍友的军装去拍照而被唾骂,因为爱出汗被大家嫌弃,就连和她伴舞的男生,都当众羞辱她。她夜里偷偷躲在蚊帐里给父亲写信,没料到父亲有一天老死在牢里。她那个要靠把自己冻三天活生生把自己冻发烧才肯抱着她睡一夜的妈,自然也不会管她。

她虽然不好受,但似乎也习以为常。毕竟从小到大她也没有人善待过她,除了刘峰。刘峰对每个人都很好。因而她对这个世界而不至于太失望。



可是她亲眼见证了好人没好报,她彻底对这个世界失望了,内心万念俱灰。刘峰被发配走,她去送他,抱走了一箱子他作为“活雷锋”的奖品,好笑又可怜。她愤恨、她同情、她不舍,于是一句“你能抱抱我吗”穿越漫天硝烟,在舌尖萦绕了长长的十几年。

她放弃曾经梦寐以求领舞的机会,以假装发烧来进行无声的抗争,最终被发配去前线救死扶伤,每天看到一车车的尸体浮现在眼前。她挽救了无数伤兵的性命,因而终于做了一回英雄。



可是当了英雄的她,却精神失常了。刘峰去看望她,哽咽着说一句,“小萍,你怎么了。我是刘峰,战争结束了”,她面无表情。

时隔多年,文工团进行最后的汇报演出,她却以病人的身份坐在了观众席里。熟悉的音乐响起来,她坐在原地,手指跟着节奏舞动,最后索性跑到了外头的空地里,完成了一段属于自己的独舞。导演的混剪让她实现了领舞的梦想,可是她的目光却是如此决绝。

每个人都在同自己的青春芳华告别。



穗子成为了一名知识分子,却舍弃了和小郝好上的陈灿。这对曾经互相看不顺眼的冤家最终因为“门当户对”喜结良缘。穗子的金项链帮陈灿顶住了一颗牙,但他后来再也没吹过乐器,而是投奔了商海。

林丁丁远嫁澳洲,身材走样,成了发福的中年女人,当年的美貌早已不复存在。

刘峰和小萍决定厮守终生,可是小萍再也没有机会为那个16岁就战死的少年递上一袋果丹皮了。

《芳华》像是一面镜子,折射出他们曾经满载梦想和爱的最好年华。这片芳华被恣意投掷在时代的熔炉里,燃烧,摔打,揉碎,最终随着时代一同变成灰烬,再被人踩上几脚,疼到心尖上。 

那个实现了民族梦想,盛产唯大英雄的年代,看起来光辉又明亮,但终究还是难以回避明晃晃的日光下也有阴影的事实。

阴影下有渺小的人物,渺小的人物有属于他们的芳华。



在“佛系”流行的日子里去看《芳华》,的确给到我迎头一击。我们在这个美好的年代里虚度光阴,看他们曾在最坏的年代里洗尽铅华。

电影散场,影厅灯亮起来,我看看周遭的观影群体,大多为70后,他们一直站定,直至最后一排字幕滚动出来,才缓缓离席。

我看到一个穿着考究的老太太,一直在用手帕擦眼泪。我脑海里不禁联想,如果我父母带着我们家的老人,去影院观看这部作品,他们是什么样的心情。

我很想给他们买一张票,可是就像穗子所言,我不忍心,让他们看到自己老去的样子,芳华已逝,面目全非。

《芳华》很好,只是再难回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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