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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该怎么信任你

 天下小粮仓 2017-12-23

物管公司一纸退出公告,让三水汇丰豪园部分业主暮然惊觉:“从未听闻”的小区业委会,竟已成立一年多?于是,业主罢免业委会的维权行动开始了。

照理说,业委会代表业主利益,代表全体业主监督物管公司,与业主应是同一战线。为何,部分业主偏偏视其为眼中钉,誓要将其拉下马?

按照业主的说法,除“其合法性存疑”外,业委会存在一年多来,不但没有提升小区环境,反而搅乱了原本的平静,而且面对业主质疑从来不解释,也从未召开业主大会。“我们对业委会不信任,罢免势在必行”。

该小区业委会合法与否暂无定论,如业主的叙述属实,似乎不难窥见矛盾积累的蛛丝马迹:在业委会成立过程中,至少暴露出沟通不足、交流不畅的症结,导致部分业主对业委会不熟悉、不认可,甚至疑虑重重。

按照成立业委会基本程序,在业委会筹备小组成立后,应将相关情况通告全体业主,然后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会议通知须提前两周发出,并在本地报章刊登。倘若严格按此行事,理论上不该发生业主“从未听闻”业委会的情况。

同时,《佛山市物业管理办法》 关于业委会职责的首条规定便是: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并于每年12月作一次工作报告,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如是,照理也不该发生“对业主质疑从来不解释,也从未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

成立业委会,是小区居民自我管理的基本保证。然而,业委会“信任危机”问题逐年凸显,一些小区业主甚至坚决反对成立业委会,最大顾虑便是担心其与物管沆瀣一气,损害业主利益。落入如此尴尬,值得相关各方反思。

破解困局,业委会、业主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皆应有所行动。首先,业委会要确保“身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并提高服务意识和履职能力,遇到问题多与业主沟通、协商;业主要增强主人翁意识,对小区事务多点关心、多些参与,对业委会工作疏漏在提醒建议之余,也多一分包容;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监管、协调的同时,更应寻求治本之策,促使业委会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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