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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丨《王氏之死》史景迁

 daimatsu 2017-12-23


书评丨《王氏之死》史景迁

文丨云泽


1919年的54日,在北京爆发了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力的爱国运动,这场运动很快就席卷全国,几成燎原之火,在这一事件中,所有为了国家权利而抗争的青年们都应该被铭记。

 

而1668年的54日,对于山东郯城的王氏来说,很有可能只是她看不到光的、麻木的生活中最为平常的一天。这一天她也许会有很多事情要做——她需要向政府交纳沉重的赋税,她需要为她和丈夫今天吃什么而发愁,她出行要因肆虐的盗贼而胆战心惊……又或许,她什么事也不必去做,因为她只需要保证一件事,那就是生存下去。

 

于是,为了生存,她与一个姓名不详的男人私奔了。或许曾有希望涌上她的心头,但在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尚未完全构建好之时,她又被抛弃了。前路茫茫,她不敢回家,是的,她怎么能够回家呢?她清楚地知道,如果回去后将会面临什么。

 

在古代父系社会,女性处于这样一种境地:她们在和男性一起分担着沉重的生活压力的同时,又饱受着绝望的性别压迫。对此史景迁引用了蒲松龄的记载,在一次大饥荒中,发生了人吃人的情况,一个男人为了生存,就将他的妻子卖给了店铺的老板。

这并不是个例,书中写道,当时男性买一个最红的妓女需要一千两银子,买一个年轻歌女需要二百两,一百两可以买一个长相中上的妾,一个农民用三两银子就能买到一个普通的妻子。这背后隐藏的信息是——女性如同商品般被男性贴上了价格的标签,在金钱中又依据样貌和身份分为三六九等,自由选择从来只是奢望。

 

此外,寡妇的命运则更是悲惨。女子被要求为自己的丈夫(包括未婚夫)守节终身,甚至为此不惜牺牲生命,男子却可以三妻四妾,对女子始乱终弃。

“改嫁者,夫家财产及原有妆奁,并听前夫之家为主”的《大清律》条文原意是“为了鼓励寡妇忠于她死去丈夫的亡灵”,但亡夫的亲戚们为了继承遗产,千方百计迫使她改嫁;如若不成,则不惜杀害她的儿子来谋取继承权,因为《大清律》还规定:“妇人亡夫无子守志者,合承夫分,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


社会道德和法律从来都不能成为女性的护身符。心怀恶意的人可随意地解读它们,然后利用这些条令尽情地压迫女性。

 

王氏最终还是回去了,她不知道除了回去她还能怎么办,这个世界并没有给她第二种选择。她的丈夫任某将她领回了贫寒的家中。在任某看来,王氏给自己带来了无尽的耻辱,所以他切齿地憎恶着她。在一个雪夜,邻居听见两人的争吵,任某在新买的草席上,冷酷地、缓慢地掐死了不贞的妻子,然后弃尸雪地。



本书的副标题是“大历史背后的小人物命运”,于是有人盛赞这是微观史的代表作,这个观点在此不多做评论,这里要说的是史景迁行文间浓郁的人文关怀。

在他看似平淡的叙事中,有着悲悯的情怀,这并不是居高临下的怜悯,而是设身处地的共情。他同情的可能是郯城人民在清初那段特殊时期所遭遇的种种苦难,也可能是悄无声息死去的王氏,也可能两者都是。于是他使王氏成为这些不幸的化身,然后让她像仙女一般死去。

 

世上这是冬天,但这儿很温暖。荷花在冬天的绿水里绽放,花香随风而来,有人想把花摘走,但当船过来时,荷花飘走了。她看见冬天的山上布满了鲜花,房间里金光耀眼,一条白石路通向门口,红色的花瓣撒落在白石上,一支开着花的枝头从窗外伸进来。

花枝伸到了桌子上,叶纷纷落下,但花团簇拥,花还没有开放,它们像一只蝴蝶的翅膀,像一只沾了水的蝴蝶的翅膀,湿润而垂挂着;花茎细如发丝。

她可以看到自己是多么美丽,脸上的皱纹没了,她的手光滑如少女的手,没有因劳动而变得粗糙。


……


王氏的尸体整夜都躺在雪堆里,当她被人发现时,看起來就像活人一样:因为酷寒在她死去的脸颊上,保留住一份鲜活的颜色。

 

王氏死了,郯城的故事并没有结束,正如副标题而言,她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小到关于她的记载,只是县志上的寥寥几笔。她裹着小脚,面目模糊地出现在书行将结束之时,却又瞬间隐藏在了渺茫的背景中。她是一个农村妇女,是底层女性的代表,是山东郯城不幸的集合,是十七世纪中国苦难的隐喻。


史景迁希望让王氏体面地死去,并将贫困、暴力、灾荒全部驱散——就好像来自数百年后的关怀,穿过了历史的长河,终于停靠在她的身旁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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