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六年之后,朱元璋发布了一条政令,内容为“民家之女年未及四十者,不准为尼姑女冠”。这条政令发布之后,全国境内四十岁以下的女子不能削发为尼。这也是尼姑这个词第一次被用于形容这一特殊人群——进入佛寺清修的女性僧人。 意思就是说,男子落发必需是在20岁以下。这类在年纪上的两反划定,究其意图而言,明显是为了使尼姑、和尚能安于清修,并坚持空门庵院的宗教纯洁性。 在朱元璋之后,又一个皇帝对这一规定进行了修改。建文帝把尼姑出家的年龄限制改为五十九岁。在当时,对于男性出家的规定确实截然不同的,“民年二十以上者,不准为僧”。两个规定一起看就知道统治者的意图了。男人二十岁时三观已经形成了,如果他是一个好色之徒,他就很难六根清净,很容易破戒。年轻的女子也有可能因为生理上的需要而破戒,这个规定刚好就解决了一直以来在佛寺中屡禁不止的僧人破色戒的问题。 在明朝之前,佛寺一般都是修建在无人问津的深山老林里。明朝之后,佛教得到了很大的普及,佛寺更多的修建于世俗之处,这给那些心思不静的僧人更多的机会。 永乐年间,一群工匠负责修理一座尼姑庵。一个工匠发现尼姑庵里有男性的帽子,而且帽子上有昂贵的饰品。这个工匠把帽子上的饰品顺手拿走,在集市上卖出。结果被雇主发现,这个工匠被抓到了衙门。 官员在过堂此案时,问工匠珠子的来处,工匠就照实交代,才知有一少年由于偷入尼寺,而为纵欲群尼所留,末了死于色欲。为了掩盖丑事,尸体不能运出庵堂,就只好将其肢解,埋在墙下。 县大人在审查的时候问这个工匠他从哪里得到的这个饰品,工匠交代说,一个男人跑到尼姑寺里风流,结果脱力死在了这里。尼姑们怕事情败露,就把他的尸体掩埋进了墙边的土里。 天顺年间,有一个参加科举考试的学子突然失踪,等到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已经瘦的皮包骨头,仿佛被掏空了身体一般。原来,他跑到了一处尼姑庵中,和里面的尼姑风流快活了一段时间。后来这个举子感觉身体实在是虚弱的不行了,赶紧连滚带爬地掏出了尼姑庵。 身为尼姑却犯色戒,这是统治者和世俗都不能容忍的。那么,怎么才能解决这个问题呢?朱元璋统治时期,锦衣卫查到宫中几位高官和女僧人有过不伦之事,朱元璋立即下令把这几位高官家中女子和这名女僧人一起扔到了江水之中。 万历三十三年,周儒教巡抚江南,恰好姑苏发生了假尼行淫之事,因而就命令,“罗致诸尼,不笞不逐,但以衡量准其肥瘠”,每斤依照猪肉价钱卖给鳏夫。这个周儒教对尼姑采取的办法是不打不逐,只是称量重量,然后按照猪肉价格卖给那些光棍,这个办法也是绝了! 到了万历年间, 当时的江南巡抚得知当地发生了尼姑扰乱纲常的事情,就下了一道命令,既不给这个尼姑行刑,也不把她驱逐。而是把她放到了秤上称重,按照当时的大肉的价格,按斤两卖给了当地的大龄未婚街头盲流。意思就是,你不是喜欢干这事吗?我让你干个够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