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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成绩档案利用服务说明

 祥麟03 2017-12-25

一、中文证明

(一)中文成绩单办理:凭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出示受托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二)学历学位查证办理:凭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及被查人有关材料办理。

(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并入院校毕业生)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凭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每份证书需提供一寸证件照两张,办理周期为一周。

(四)个人人事档案补缺:凭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经办人工作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办理。

二、英文成绩单、证书证明

(一)证明范围:凡馆藏档案有记录的各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夜大、函授、网络、自学考等)的学业成绩总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考成绩,奖学金证书,各类校级以上(含)荣誉证书等均可提供英文证明。

(二)办理程序:

1、毕业生:

(1)毕业生本人携带毕业、学位证书及其他需要办理的证书原件到档案馆登记办理;也可登入校档案馆网页,下载“学生成绩证书翻译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后,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来档案馆办理;

(2)通过登入校档案馆网页,下载“学生成绩证书翻译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书复印件一起邮寄到“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档案馆(邮编:200062)”,并在信封上注明“翻译证明”字样。来信请注明电子邮箱。也可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档案馆信箱,信件主题请注明“翻译证明”。档案馆在收到材料后,将于一周内通知申请人具体取件时间及付费事宜。

电子信箱:chadang@mail.

2、在读生:

(1)在读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凭本人校园卡直接到档案馆办理主修成绩英文证明;辅修成绩由教务处出具相应证明后到档案馆办理;办理各类荣誉证书翻译需携带原件到档案馆。

(2)在读研究生由所在院系打印中文成绩单,教务员签字,盖院系公章后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盖章,最后到档案馆办理。

(3)在读继续教育类学生(夜大、函授)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门出具中文成绩单,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档案馆办理。

(4)在读网络学院学生由网络学院教务部门出具中文成绩单,经办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到档案馆办理。

三、收费

收费标准依据《华东师范大学收费许可证(第0004号)》执行。

四、服务受理地点

中山北路校区老图书馆(乙幢),电话:021-62233776或021-62232294;

闵行校区行政楼805室,电话:021-54343079。

五、服务受理时间

(一)各类中文证明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1:00 下午13:30-16:30,周三下午除外)。

(二)各类英文成绩证书翻译证明每周四集中办理收、取件(上午08:00-11:00 下午13:30-16:30),办理周期一般为一周。

(三)法定假日顺延,寒暑假另行通知。

六、其他

各并入院校(上海教育学院、上海第二教育学院、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南林师范学校)毕业生办理相关证明手续同上。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档案馆档案保管利用室联系。

咨询电话:021-62233776或021-62232294。

 

附件:华东师范大学档案馆学生成绩证书翻译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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