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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但可不返还房屋

 汉上踏歌 2017-12-25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但可不返还房屋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但可不返还房屋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但可不返还房屋

  • 张某之所以能保住房屋,是因为陈某将房屋交付给林某,且林某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林某又将房屋卖给张某,张某又实际居住了。

  •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林某的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林某系城镇居民,故陈某与林某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 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陈某的如意算盘就是想依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要求返还房屋,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林某与张某又存在房屋的买卖合同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则,陈某无权要求张某返还房屋,故驳回陈某的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

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合同无效但可不返还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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