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是军人,1976年参军,1985年成为少校,在师部担任财务助理员。她的妻子叫刘莲芝,一切的祸事从刘莲芝的兄弟姐妹说起。 刘莲芝哥哥叫刘国平,1988年他要开餐馆,哀求妹妹向张林借钱2万。张林自己无钱,冒险挪用公款“借”给了刘国平,这是他第一次挪用公款。有了大哥开头,刘莲芝的其他兄弟姐妹都跟着来了,亲戚亲戚都要亲,近亲疏我哪能成?哥借弟借,姐借妹借,转眼“借”出十几万。但这些亲戚借了不但不还,还逼着张林再借。等到事发时,张林已动用公款20万。要命的是张林借出的钱,没有一笔让亲戚写过借条。 按军法,张林可能被判死刑。但如果交回欠款,可以免去死罪。刘莲芝了解到这一点后,心急火燎地赶回娘家,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叫到一块儿,希望他们把钱吐出来,救张林一命。但这些人无衷于动。 “这个钱如果能不出当然好,如果要出,只有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了。”大哥刘国平说。他认为张林借给他的钱,现在已经完全属于他了。 “国平说得对,现在生意不好做,手头都不宽裕。”大姐夫李新立即附和。 “即使姐夫不死的话,在监狱里恐怕少说也要呆上个十年二十年,姐姐到时候靠谁去?俗话说长痛不如短痛,姐夫如果现在死去,姐姐你还可以重新生活。到时候我们日子好过了,也可以给姐姐一些帮助……”妹妹刘莲芳说。 刘莲芝伤心欲绝,她没有能力筹集对她来说近乎天文数字的二十万巨款,唯有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丈夫以贪污罪判处死刑。 1994年3月17日,在死刑枪决书上,张林二话没说就签上自己的名字。第二天,他被枪决。 张林死后,刘莲芝带着1000元跑到张林的家乡,一个地处湖北叫张家墩的村子。 刘莲芝把钱交给一位长者,由他安排给张林立一座墓碑。她把张林之死的缘由,告诉了丈夫以前的邻居们。村里人感觉刘莲芝不对劲,特意派了一位女青年陪伴她。但在半夜里,她还是骗过看守她的那个女青年,用包裹张林骨灰盒的那块红绸布,利用张林家的门环上吊而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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