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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第一次写欠条常犯的十大错误,一不小心,钱没了!

 昵称27421619 2017-12-26


一、法科生首次书写借条的总体质量堪忧!

此次共46人参与测试,


第一次提交的借条就合格的仅9人,不到20%;

而所写借条存在重大隐患的,至少有5人。

值得注意的是,这还是上课时已经练过、点评过一遍的结果。

如果一个没学过法律的普通人,完全没有相关知识和介绍,上来就写,那效果……

当然,样本数量目前还很小,欢迎更多的人参与测试,提高统计分析的精准度:)

二、常见十大错误原因统计分析

经过对57份借条作业进行指标化的梳理和统计,结果显示,常见的十大错误(纸张太随意、布局不美观、字太丑等都没统计在内!)依次是:

笔误

【错误人次】

1

【严重程度】

不一定

【实例】

遗漏了“日”字

9月18(日)

要仔细检查、校对!不一定少了哪个重要的字就把自己给坑了!

比如说,在此次测试中,就有人故意把债权人和债务人写颠倒了的,如果签字的时候马虎……

生活中,这样的陷阱无处不在!

对涂改之处不做必要处理

【错误人次】

2

【严重程度】

★★★☆☆

这会导致借条本身的真实性和内容的真实性遭到质疑。

如果确需修改的,最好重新写过,留下干净整洁的借条。

如果改动很小,那就双方在修改处签字确认。

但不能只涂改,却不做任何处理。

文字有歧义

【错误人次】

3

【严重程度】

★★★☆☆

【实例】

(1)借条能证明以后的事情吗?

(所借款项)“已于借条书写完毕双方签字后当即交付”。

猛一听起来好像很合理,可是仔细分析一下,写借条的时候怎么可能知道“借条书写完毕”后的事情呢?

作为书面证据,只能记录的是当时或之前发生的事,而不可能是后发生的事。

即便借条这样写了,书写完毕,双方签字后,又发生了新变故,款项并没有实际交付,仍然是有可能的啊。

所以,这种逻辑不通顺之处,要格外注意。

特别是当借款金额很大的时候,更是要仔细反复推敲方可!

(2)50元/天没问题,可是,从哪一天开始算呢?

是从借款当天开始?还是从逾期当天开始?

这两种解释都合理,并且两种解释之间应该差不少钱呢吧?

(3)跟上一条差不多:)

利息约定不明确

【错误人次】

6

【严重程度】

★★★☆☆

【实例】

此次作业中,我要求的基本条件是“本次借款不收利息”。

所以,有6位同学在借条中不写任何关于利息的文字。

但是,“明确约定无利息”和“无利息明确约定”是两回事。

一个是明确约定没有利息,将来想要也不能要——白纸黑字写着呢。

另一个则属于重大事项约定不明,后果是什么呢?

将来债务到期了,债主改主意了,想要利息了,依法还是要重新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的。

因为并没有白纸黑字写着不要利息啊。万一当时口头约定就是“到时候再看”呢?

所以,写借条时已经明确说了不要利息的情况下,在借条中不载明,这就等于为将来的纠纷、扯皮埋下了隐患。

在实践中,如果约定利息的话,还有一种常见错误是是利率标准写得不清楚。

究竟是日息?月息?还是年息?计算方法和结果是不一样的!

另外,银行一般是用万分号来代表日息;

‰来代表月息;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

%来代表年息的。

当然,个人借款不会这么严格,但可供参考。

涉及金额的错误

【错误人次】

6

【严重程度】

★★★★★

【实例】

(1)大写与非大写混杂

写重要的文书材料,最忌讳不统一。请看下面的实例:

“伍”用了大写,“十”却不是大写的“拾”,完全可以毫不费力地篡改成“仟”。

这下违约金标准可就变成了“伍仟元一天”。

天壤之别啊!

尽管法院实际上并不会支持这么高的违约金标准,但是除非能证明是篡改过的(这一点往往很难证明),否则最终实际的违约金标准还是极有可能高于50元一天的!

(2)数字与文字间隙过大,且无大小写印证,可以加数字篡改

当然,上图这个例子有点吹毛求疵了,但是可以拿来作为参考例证。

(3)将“元”写成“无”

1000后面跟的明显是“无”,好在有大小写相互印证,能说明这是个明显的笔误。

(4)“八”还是“17”,还是“捌”?

如果没有前面的“二零一八”为参考,后面解释成“百分之17”也不是不可以吧?

所以,数字、金额的书写务必大小写结合使用。

(5)“万”字的大写怎么写?

金额写法有讲究,不能大意!

可篡改

【错误人次】

8

【严重程度】

★★★★★

【实例】

类型1:缺少封口元素

想象力测试:请在方框处添加你想要的内容。

类型2:封口元素形同虚设

“还清”二字后面连个句号也没有。

“此据”写在这个位置上,有用吗?

逾期责任约定不清晰

【错误人次】

10

【严重程度】

★★☆☆☆

【实例】

这种问题常常表现为两个极端:

(1)或者是写“原意承担一切责任”。

可是,对于债务人来说,何必为了借点钱,把自己的责任扩大化呢?

(2)或者是干脆什么都不写。

这个跟刚才说的那个利息约定的情况差不多,“约定没有”和“没有约定”是两回事。

不重复说明了。

格式错误

【错误人次】

13

【严重程度】

不一定

【实例】

(1)把“借条”写成“欠条”

我布置的作业明确要求是写“借条”。

“借条”和“欠条”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二者在成立要件、诉讼时效、举证责任方面都有较大区别。

(如果想要了解详情,可在评论区回复“欠条”,超过10个评论,就单开一个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帖子。)

(2)把“借条”写成“借款协议”

使用了甲方、乙方这样的表述。

其实,一手钱一手条的简易借款,不用整得那么复杂。

而如果想写完善一点,整成借款协议、借款合同的话,又不能这么简单。

即,不要不伦不类,要做啥像啥。

(3)结尾套话使用不当

①什么叫“以此为由”?

②“特此为据”?听着怪怪的!

③借条结尾写“此致”?

您这是准备把借条递交到哪里去?

借条不是要好好地存放在债权人家里么?

④还有人在结尾写“此毕”……

这种套话虽然实际意义不大,但它的作用不可小视,是用来表示整个借条的正文部分已经结束了。

推而广之,我们现在已经不会写书面的信,不会写这种意义重大的套话了。

未与体现收款的证据配合使用

【错误人次】

17

【严重程度】

★★★★★

在法律上,借款事实的成立以实际交付所借款项为前提。

如果只有《借条》,而证明不了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给了债务人,则《借条》没有意义。

所以写《借条》时,必须格外注意,还需要有相应的实际交付款项的证据配合着一起用。

思维不要太单一了,说写《借条》,就只写几个字就OK。

作为法律人,我们还要考虑一系列配套的法律风险。

未记载借款的真实正当用途

【错误人次】

28

【严重程度】

★★★★☆

即便有《借条》,一旦发生纠纷,债权人还是需要向法院说明借款的大致经过,款项交付的事实等基本信息。

借款用途是否真实合法也在法院的审查之列。

如果只有《借条》,而证明不了所借款项已经实际交给了债务人,也证明不了借款用途是真实正当(例如,是二人恶意串通逃债,或是赌债,等等),则《借条》没有意义。

所以写《借条》时,最好把借款的真实正当用途写进借条里,免得将来各执一词,说不清楚。

统计分析背景简介

一切都源于一次课堂测验

近日,组织我教的46名学生做了一次借条书写练习。

此前在课堂上已经突然袭击过一次,突然提出要求他们以小组为单位,根据统一提供的基本信息来书写一份借条,可以手机上网查资料的,但最后结果并不理想,这也是在意料之中的。

毕竟法学是实践性、实操性很强的,不是光说说就能通的。

所以,这也是几年来我教法律诊所课的例行突袭项目之一。

课上分组写就算了吗?肯定不行的:)

小组作业,在美国是时髦,在中国嘛,常常会有人袖手壁上观,统统由别人代劳。

所以,还要落实到个人!

还是统一的基本信息,要求学生每个人写、拍照、发190905439我的QQ邮箱。

然后我再一一给予点评。

点评完毕后,有的同学即便第一遍已经做得很不错了,还会再修改完善一次。

有的同学即便第一遍做得很糟糕,对于指出的问题或者是完全不回应,或者是只说“知道了”,或者仅仅是在回复的邮件中写几行字表示“会认真记取教训”云云:)

所以说,很多事,通过一些细节就会自然流露,掩饰不住的:)

结论:必须让优秀成为自己的一种习惯!

Then,经过对学生的57份借条书写练习进行分析,就有了如上的数据。

希望对于法科学生,以及有写借条需要的人,有所帮助。

今后,这种教学实证研究活动,还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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