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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万元请家教 怎料引狼入室 男教师强奸猥亵学生获刑12年半

 四天天语图书舘 2017-12-27

小娜(化名)是一名高二学生,家长请来了女儿在校任课教师邹明武到家辅导孩子学习,未料“引狼入室”,邹明武借助补课时机,屡次强奸、猥亵小娜,直至家长发现后报警。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宣判。法院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一审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并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这也是本市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

16万元请家教 怎料引狼入室 男教师强奸猥亵学生获刑12年半

被告人邹明武在法庭上。   北京晨报记者 郝笑天/摄

教师强奸女生 监控坐实证据

今年39岁的被告人邹明武曾在北京某中学任教时被评为“一级教师”及“海淀区骨干教师”。法院经审理查明,邹明武为被害人小娜(17岁)的任课及家教老师,2016年3月至案发期间,邹明武利用给小娜辅导功课之机,多次强制猥亵小娜,并多次强行与小娜发生性关系。

在被侵犯期间,小娜虽未明说,却多次向家长提出更换家庭教师的要求,原本以为只是女儿情绪有波动,小娜父母也未多加在意,可是小娜却坚持要求在她的房内安装摄像头。几天后,邹明武再次来到小娜家上课,其间又猥亵小娜,这一切都被摄像头拍摄了下来。在征求了女儿意见后,小娜的家长前往派出所报警。今年7月,检察机关以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对邹明武提起公诉。

指控罪名成立 依法从重处罚

在法庭上,邹明武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并不认罪,他当庭辩称小娜是自愿与他发生的性关系,他也没有采取过强制手段猥亵小娜。昨天上午,这起案件在海淀法院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害人小娜和父母也来到法院旁听,为保护小娜,她在由法庭安排的一个单独房间内,通过远程视频观看了宣判全部过程。

海淀法院认为,邹明武作为具有从业资格的职业教师,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多次强奸、强制猥亵未成年女性学生。根据《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的相应规定,应依法对邹明武从重处罚。

最后,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9年;以强制猥亵罪判处邹明武有期徒刑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禁止邹明武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5年内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工作。

邹明武当庭表示将要上诉,但对于上诉原因他闭口不答,而对于记者在现场提出的问题,他也只是称:“我上诉时候会说。”

据了解,该案是本市首例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宣告“从业禁止”的案件,也是首例对被害人及家属在庭审及宣判环节全程采用视频保护的案件。

在宣判结束后,本案法官海淀法院未审庭庭长秦硕告诉记者,之所以对被告人下达“从业禁止”处罚,主要是因为考虑到被告人从事的职业相对特殊,诸如教师或者培训机构管理者等,属于对被害人有特殊监管和保护义务的人。秦硕表示,目前我国尚未出台终生从业禁止的规定,根据现行法律最高的从业禁止年限为5年。

秦硕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性犯罪属于一种较为“黑暗”的犯罪,隐蔽性较强。孩子如果在学校、教育机构学习过程中存在异常情况,家长要多加留心,对孩子反馈的信息要多与其进行沟通。

■对话

女孩已接受心理辅导

在宣判结束后,经过同意,记者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小娜和她的父母进行了简短采访。

记者:他从什么时候开始对你有不规矩的举动?

小娜:大概是从2016年三四月份的时候。

记者:他是直接有所行动,还是之前就流露过不轨的意思?

小娜:他本来就是我学校的数学老师,在学校时候没感觉他有异常,之前也没看出他有不轨意思。

记者:为什么要求在家里安上摄像头?

小娜:之前我和爸妈暗示过这件事,但他们没有太在意,后来我说的一次比一次严重,他们才装的。

记者:补课给了他多少钱?

父母:每次我们都是预付,一次给他银行卡里打1万。他给小娜补过14个月的课,我们先后给了他16万。

记者:对于判决结果怎么看?

父母:我们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记者:小娜现在的情况怎么样?

父母:女儿接受了心理辅导,现在情绪各方面还算稳定,学业也没有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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