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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玉器所见制度史研究

 RK588 2017-12-29

[摘要]中 国7000年玉器的发展历程揭示了玉器发展由实用到“神 物”再 进 入 制 度 化 的 历 史,说明玉器已经不是纯 粹 的 物 质,而是一步一步走向一种特殊的物质文化体。旧石器晚期先祖发现并使用玉器,使其逐渐演变成礼器、祭 器或 图 腾,使原来仅仅是一种特别性质的石头转化为权力、地 位、财 富、神 权 的 象 征。从春秋时期玉器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体现的重要作用可初步了解春秋时期我国玉文化的风貌和等级森严的用玉制度。

玉 器 与中 国 古 代 的 宗 教 信 仰、礼 仪 制 度、等 级 观 念、丧葬习俗等关系密切,是 任 何 其 他 质 料 的 器 物 所不 能 比 拟 的。玉文化因此成为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文化史上亦占有一席之地。“三礼”将用玉的场合和制度作了严格的理论规定,《左 传》《国 语》则真实呈现了春秋时期社会各种活动中的用 玉 种 类 及 其 各 类 功 能,充分展现了春秋时期玉文化的风貌,亦显示了春秋时期人们用玉观念的时代特点。

一、身份等级的标志

《左 传·桓 公二 年》吴 人 将 以 公 见 晋 侯,子 服 景 伯 对 使 者 曰:“王 合 诸 侯,则 伯 帅 侯 牧 以 见 于 王。伯 合诸 侯,则 侯 帅 子 男 以 见 于 伯。自 王 以 下,朝 聘 玉 帛 不 同......”每个等级阶层在政治礼仪中都要遵守明确的 规 定,《周 礼》载,“以 玉 作 六 瑞,以 等 邦 国。王 执 镇 圭,公 执 桓 圭,侯 执 信 圭,伯 执 躬 圭,子 执 谷 璧,男 执蒲 璧。”[1]明确规定了等级不同所执玉器就不一样。《左 传·桓 公 二 年》杨 伯 峻 注:“固 冠 之 笄,长 一 尺 二寸,天 子 以 玉,诸 侯 以 似 玉 之 石。”可 见,等级之严格和规定之细化。这 在《周 礼》中 叙 述 得 极 为 详 细。《礼记·杂 记 下》赞 大 行 曰:“圭,公 九 寸,侯 伯 七 寸,子 男 五 寸,博 三 寸,厚 半 寸,剡 上,左 右 各 寸 半,玉 也。”《周礼·夏官·弁 师》载,“弁师掌王之五冕,皆 玄 冕、朱 里、延 纽,五 采 缫 十 有 二 就,皆 五 采 玉 十 有 二,玉 笄,①朱 纮。诸 侯之 缫 斿 九 就,瑉 玉 三 采,②其 余 如王 之 事,缫 斿 皆 就,玉 瑱、玉 笄。王 之 皮 弁,会 五 采 玉 璂,象邸 玉 笄,王 之 弁 绖,弁 而 加 环 绖。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韦 弁、皮 弁、弁 绖,各 以 其 等 为 之,而 掌 其 禁 令。”这 些 详 细 的 规 定 成 为 礼 制 的 准 则,每个朝代对持何种礼器、佩 带 何 种 玉 饰 都 有 严 格 规 定,以 避 免 等 级 的混 乱 与 僭 越。《左 传·庄 公 十 八 年》有“十 八 年 春,虢 公、晋 侯 朝 王,王 飨 醴,命 之 宥,皆 赐 玉 五 珏,马 三 匹。非 礼 也。王 命 诸 侯,名 位 不 同,礼 亦 异 数,不 以 礼 假 人。”依 礼 制 庄 公 兼 为 周 王 卿 士,贵 于 晋 公,故 受 赐 应重 于 晋公。《左 传·庄 公 二 十 四 年》载,秋,哀 姜 至。公 使 宗 妇 觌,用 币,非 礼 也。御 孙 曰:“男 贽 大 者 玉帛,小 者 禽 鸟,以 章 物 也。女 贽 不 过 榛、栗、枣、脩,以 告 虔 也。今 男 女 同 贽,是 无 别 也。男 女 之 别,国 之 大节 也。而 由 夫 人 乱 之,无 乃 不 可 乎!”这说的是用玉在男女性别上的差异。《周 礼·夏 官·射 人》载,《左传·庄 公 十 八 年》不同的器类和同一器类的不同尺寸代表不同的身份和等级。可 见,当 时 等 级 礼 数 规 定之 严 格,不同的阶层要遵守一定的礼规。

二、邦交用玉

(一)以 玉 假道《左 传·僖 公 二 年》载,“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春秋 初年,虢 公 林 父 以周 室 卿 士 的 身 份 多 次 干 涉 晋 国 内 政,尤 其 是 在“曲 沃 代 翼”的过程中多次奉王命以诸侯之师伐曲沃,因此,虢国成为晋国向南发展的巨大阻碍,正 如 晋 献 公 所 言,“弗 诛,后 遗 子 孙 忧。”但与晋南面接壤的是虞国,虞 是 灭 虢 的 必 经 之 路。为扫除向南发展的阻碍,晋献公不惜以国家至宝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贿赂虞君,先 后 两 次 借 道 伐 虢。灭 虢 后 也 亡 虞,使 晋 的 疆 域 进 一 步 向 南 发 展,跨 过 黄 河 达 到 今 河 南 境 内。假 虞灭 虢、唇 亡 齿 寒 均 出 于 此 事,玉在这里成为了扩张领域的重要手段。

(二)以 玉 假 田《左 传·桓 公 元 年》载,“元 年 春,公 即 位,修 好 于 郑。郑人请复祀周公,卒 易 祊 田。公 许 之。三 月,郑伯 以 璧 假 许 田,为 周 公、祊 故 也。”初,郑国在近鲁地有祊邑,原为周王所赐祭泰山时的助祭汤沐之邑。郑因 祊 邑 距 郑 太 远,欲与鲁之许田相交换,在隐公八年即先将祊邑馈送给鲁国。可 能 因 祊 邑 小 许 田 大 的 缘故,鲁 国 一 直 未 答 应 此 事,因 此,在 桓 公 元 年,郑国又向鲁国加献了玉璧,才使这桩易地交易宣告完成。因 周 礼 有“田 里 不 鬻”①的 原 则,春秋 初 年 郑 与 鲁 的 易 地 交 易 被 蒙 上 了 隐 讳 的 辞 令。“假”,借也。《公 羊传》云,“易 之 则其 言 假 之 何?为 恭,曷 为 恭?有 天 子 存,则 诸 侯 不 得 专。”[2]因 此,郑 与鲁 的 易 地 交 易,是在 相 互 借 与 的 旗 号 遮 掩 下 进 行 的,“玉”为假田推波助澜。(三)以 玉 交 好《左 传·襄 公 十 一 年》记 载,诸侯再次出兵攻打郑国,郑 派 人 到 楚 国,告 诉 楚 王 要 顺 服 晋 国,曰:“孤 以社 稷 之 故,不 能 怀 君。君若能以玉帛绥晋,不 然 则 武 震 以 摄 威 之,孤 之 愿 也。”杨 伯 峻 注:“‘以玉 帛绥 晋’,绥,安 也,谓 与 晋 和 好 也。”[3]可 见,玉用于诸侯国间的邦交之中,起到使双方交好的作用,化 干 戈 为 玉 帛。

(四)以 玉 请 罪《左 传·僖 公 六 年》载,“冬,蔡穆侯将许僖公以见楚子于武城。许 男 面 缚,衔 璧,大 夫 衰 绖,士 舆 榇。楚 子 问 诸 逢 伯,对 曰:‘昔 武 王 克 殷,微 子 启 如 是。武 王 亲 释 其 缚,受 其 璧 而 祓 之。焚 其 榇,礼 而 命 之,使复其 所。’楚 子 从 之。”[4]意思是说楚国要攻打许国,许僖公像武王打败殷朝时微子启一样嘴含玉璧,带 着棺 材 请 罪 于 楚 王,楚 王 赦 免 他。又《昭 公 四 年》楚王要灭亡赖国,赖 子 两 手 反 绑,含 着 玉 璧,带 着 棺 材 请罪,叔 举 告 诉 楚 王 成 王 打 下 许 国,许僖公就是这样的,楚 王 授 璧,把 赖 国 移 到 鄢 地。《国 语·越 语 上·勾践 灭 吴》说②越 王 勾践 派 文 种 去 吴 国 求 和,愿 以 金 玉、子 女 献 给 吴 王 来 赔 罪。因为玉不仅有政治上的意义,还 是 经 济 财 富,所以玉被用来减轻或免除罪责也就不足为奇了。

(五)以 玉 赂 敌春 秋 后 期,由于小国常常处于大国强国的征伐威胁之中,许多小国在大国的夹缝中求生存,出 于 不得 已 用 玉 来 贿 赂 大 国 以 求 平 安。《左 传·成 公 二 年》载,“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 磬 与 地。”成 公 二 年,晋 打 败 齐 国,进 入 齐 境。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 磐 与 地。晋 人 许 之。《昭 公 七 年》记 载,燕 以 玉 贿 赂齐 国,曰:“燕 人 归 燕 姬,赂 以 瑶 瓮、玉 椟、斗 耳,不 克 而 还。”说的是昭公七年,齐 伐 燕,燕 人 与 之 讲 和,赂 之以 瑶 瓮、玉犊、斗 耳。瑶 瓮,即 玉 瓮。玉 犊,即 玉 制 的 小 柜。斗耳则指有耳的玉杯。玉 的 特 殊 地 位 使 其 成为 贿 赂 品 之 一。

(六)会 盟 用 玉春 秋 时 期 诸 侯 国 之 间 既 有 对 抗 的 局 面,又 有 和 平 共 处 之 时,会盟就成为维持短期和平共处的一种方式。《左 传·哀 公 十 二 年》记,公 会 吴 于 橐 皋。吴 子 使 大 宰 嚭 请 寻 盟。公 不 欲,使 子 贡 对 曰:“盟,所 以 周信 也,故 心 以 制 之,玉 帛 以 奉 之,言 以 结 之,明 神 以 要 之。寡君以为苟有盟焉,弗 可 改 也 已。若 犹 可 改,日盟 何 益?今 吾 子 曰:‘必 寻 盟’,若 可 寻 也,亦 可 寒 也。”乃 不 寻 盟。杨 伯 峻 曰:“会 盟 必 用 玉 帛,故 云 玉 帛 奉盟。”《礼记·曲 礼下》云,“约 信 曰 誓,莅 牲 曰 盟。”孔 颖 达 疏:“盟 之 为 法,先 凿 地 为 方 坎,杀 牲 于 坎 上,割 牲左 耳,盛 之 珠 盘,又 取 血,盛 以 玉 敦,用 血 为 盟,书 成,乃 歃 血 而 读 书。”①《周 礼·夏 官·戎右》有“盟,则 以玉敦 辟 盟,遂 役 之......”可见,玉在会盟中有重要的作用,国与国之间往往借用玉来达到结盟修好的目的。会 盟 用 玉 在 考 古 发 掘 中 也 有 证 实。山 西 侯 马 盟 誓 遗 址 内 共 发 现 长 方 形 竖 坑400余个,发 掘了 其 中的326个,坑底一般都埋有作为牺牲的兽骨,大 坑多 数 埋 牛 或 马,小 坑 主 要 埋 羊。多 数 坑 的 北 壁 凿 有 小壁 龛,龛 里 放 置 礼 神 的 玉 器,从出土的迹象可以看出,掩埋的顺序是先有壁龛中放置的玉器,然 后 再 埋 牺牲和 盟 书。侯 马 盟 书 共 发 现5000多件,字迹比较清晰的有656件。盟誓 辞文 用 毛 笔 书 写,字 迹 一 般 为朱 红 色,少 数 为 黑 墨 色。盟 书 有 石 质 的,也 有 玉 质 的,石 是 玉 的 代 用 品。石 质 盟 书 以 圭 形 为 主,玉 质 盟 书除 圭 形 的 以 外,还 有 璜 形 的,其余的像是制作玉器时剩下的材料,有 圆 形 的,也有不规则的块状和片状的。1979年在河南温县县城东北春秋州城遗址东北隅发现一处春秋晚期晋国盟誓遗址,其 中 也 发 现 玉质 品,在盟誓遗址中发现的玉质品或作为祭品,将其列为盟誓的一部分载入书中。会 盟 作 为 春 秋 时 期 的重要 政 治 活 动,而玉在其中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5]。用玉来书写盟书不仅因为其质地坚硬,更 重 要 的 是因 其 在 政 治 上 的 地 位,且 玉 还 有“信”的 意 义。

三、礼仪用玉

《礼 记·礼 器》载,“经 礼 三 百,曲 礼 三 千。”[6]在古代社会各个领域都充斥着礼的影子。在“礼”中,玉又 是 不 可 或 缺 的。王 国 维 在《观 堂 集 林·释 礼》中就他所见卜辞中的礼字作了分析,“此 诸 字 皆 像 二 玉 在器 之 形,古 者 行 礼 以 玉,故《说 文》曰:‘礼,行 礼 之 器。’其 说 古 矣。唯 许 君 不 知 礼 字 即 珏 字,故 但 以 从 豆 象形 解 之,实 则 礼 从 珏 在 中,从豆乃会意字而非象形字也。盛 玉 以 奉 神 之 器 谓 之 若 礼,推 之 而 奉 神 人 之 酒醴 也 谓 之 醴,有推之而奉神人之事通谓之礼。”可 见,古 代 中 国“礼”和“玉”密 不 可 分。《论 语·阳 货》中 孔子 曾 经 质 疑,“礼 云 礼 云,玉 帛 云 乎 哉?”王 国 维 在《观 堂 集 林·释 礼》中 论 定“礼”之 本 义 即 是“盛 玉 以 奉 神人 之 器”。正 因 为“礼”与“玉”之间存在如此密切的关系,所 以 在《左 传》《国 语》记 载 的 春 秋 时 期 各 类 礼 仪场 合 均 有 玉 的 存 在。

(一)朝 聘 用 玉《庄 公 二 十 二 年》记 载,诸 侯 朝 于 天 子,“奉 之 以 玉 帛。”《僖公 十五 年》记 穆 姬 派 人 迎 接 秦 伯,曰:“上 天降 灾,使 我 两 君 匪 以 玉 帛 互 见。”孔 疏 引 作“‘使 我 两 君 相 见 不 以 玉 帛。’玉,圭 璋 之 属;帛,束 帛。皆 诸 侯 会盟 朝 聘 礼 物。”《宣公 十年》载,“所有玉帛之使者,则 告......”杜预②注:“玉 帛 之使 为 聘。”孔 颖 达 疏 云:“聘礼,执 玉 致 命,执 帛 致 享,故 云‘玉帛之使谓聘也。’”《昭 公 五年》有,“......圣 王 务行 礼,不 求 耻 人,朝 聘 有珪,享 覜 有 璋。小 有 述 职,大 有 巡 功......”《左 传·哀 公十 三 年》记 载,“自 王 以 下,朝 聘 玉 帛 不 同。”在 朝 聘中 不 仅诸 侯 要 献 给 天 子 玉,天 子 也 给 诸 侯 玉,《礼 记·王 制》记 载,天子在朝诸侯之时,“赐 圭 瓒 然 后 为鬯。①未 赐 圭瓒,则 资 鬯 于 天 子,天 子 命 之 教 然 后 为 学。”而 且 二 者 在 相 见 时 要 执 玉,对所执的玉有一定的 规 定,即 相 见 时 的 仪 容。《周 礼·考 工 记·玉 人》载,“天 子 执 冒 四 寸,以 朝 诸 侯。”又 曰“璧 琮 八 寸,以 覜聘。”说 的 是 天 子 所 拿 的 瑁,四 寸 见 方,用以接见来朝诸侯。诸侯朝见天子时,将 边 长 九 寸 的 琮、直 径 九 寸的 璧 进 献 给 天 子。《仪 礼·聘 礼》有“执 圭 入 门,鞠 躬 焉,如 恐 失 之”。一 旦 执 圭 便 有 举 轻 若 重 之 态,感 觉到 使 命 的 重 大。在 朝 聘 时,不仅要将玉献给对方,而且在这一过程中还有一些礼节。《左 传·文 公 十 二年》记 载,秦 伯 使 西 乞 术 来 聘,且 言 将 伐 晋。襄 仲 辞 玉 曰:“君不忘先君之好,照 临 鲁 国,镇 抚 其 社 稷,重 之以 大 器,寡 君 敢 辞 玉。”对 曰:“不 腆 敝 器,不 足 辞 也。”主 人 三 辞。宾 客 曰:“寡 君 愿 徼 福 于 周 公、鲁 公 以 事君,不 腆 先 君 之 敝 器,使下臣致诸执事以为瑞节,要 结 好 命,所以藉寡君之命,结 二 国 之 好,是 以 敢 致 之。”襄 仲 曰:“不 有 君 子,其 能 国 乎?国 无 陋 矣。”厚 贿 之。《仪 礼·聘 礼》有“宾 袭 执 圭,摈 者 入 告,出,辞 玉。”意 思 是 说 使 者 到 所 聘 国 庙 门 内 中 庭,执 圭,上 摈 入 以 告 其 君,然 后 出,辞 不 受 圭。辞 玉 这 一 现 象 为 聘 礼 中的 礼 节。(二)授 玉 与 受 玉授 玉 不 是 一 般 的 赏 赐,而 是 一 种 礼 法 制 度。授 玉 与 受 玉 为 执 行 这 种 礼 仪 的 双 方。《左 传·成 公 三年》载,“齐 侯 朝 于 晋,将 授 玉,郤 克 趋 进 曰:‘此 行 也,君 为 妇 人 之 笑 辱 也,寡 君 未 之 敢 任。’”说的 是齐 侯 到晋 国 朝 见 晋 侯,将 要 举 行 授 玉 礼 时,晋国的郤克站出来阻挠,认为晋国国君不敢当,因 而 这 种 授 玉 是 来 访者 向 被 朝 见 者 进 行 的,而且是一种重礼。杨 伯 峻 注:“古代诸侯相朝见,有‘授 玉’、‘受玉’之 礼。”行 授 玉礼 有 严 格 的 制 度 和 隆 重 的 仪 式,《成 公 六 年》有“郑 伯 如 晋 拜 成,授玉于东楹之东。”依 礼 制,郑 伯 与 晋 侯 皆为 一 国 之 君,地 位 相 等,授玉当在厅堂东西两楹之间。今 郑 伯 授 玉 于 东 楹 之 东,显然是看轻自己的国君身 份。对 此,士 贞 伯 评 论 曰:“郑 伯 其 死 乎?自 弃 也 已!视 流 而 行 速,不 安 其 位,宜 不 能 久。”《定公 十五年》有 记 载,十 五 年 春,邾 隐 公 来 朝,子 贡 观 焉。邾 子 执 玉 高,其 容 仰,公 受 玉 卑,其 容 俯,子 贡 曰:“以 礼 观之,二 君 者,皆 有 死 亡 焉。夫 礼,生死存亡之体也,将 左 右 周 旋,进 退 俯 仰,于 是 乎 取 之,朝 祖 丧 戎,于 是 乎观 之,今 正 月 相 朝,而 皆 不 度,心 已 亡 矣。嘉 事 不 体,何 以 能 久,高 仰,骄 也,卑 俯,替 也。骄 近 乱,替 近 疾,君 为 主,其 先 亡 乎。”邾隐公到鲁国朝见定公,行 授 玉 礼,邾 子 为 授 玉 一 方,把 玉 高 高 举 起,仰 着 脸,定 公 为受 玉 一 方,俯 着 脸 接 受 了 玉,态 度 卑 微。子 贡 评 论 这 件 事,认 为 双 方 都 不 符 合 礼 的 要 求,高 仰 者 是 骄 傲,卑 俯 者 是 衰 退,骄 则 乱 了 礼 法,衰退则近于疾病,因而两个国君都不会长久了。《僖 公 十 一 年》载,晋 侯 使以 平 郑 之 乱 来 告。天 王 使 召 武 公、内 史 过 赐 晋 侯 命。受 玉 惰。过 归,告 王 曰:“晋 侯 其 无 后 乎,王 赐 之 命而 惰 于 受 瑞,先 自 弃 也 已,其 何 继 之 有?礼,国 之 干 也;敬,礼 之 舆 也。不 敬 则 礼 不 行,礼 不 行 则 上 下 昏,何 以 长 世。”晋侯派人向周襄王报告平郑作乱之事,周 公 派 召 武 公、内史过赐给晋侯瑞命,瑞 命 是 诸 侯 即位 时 天 子 赐 给 诸 侯 的 一 种 玉,可 能 是 圭 或 璧,是 一 种 极 高 的 赏 赐,可 是 晋 侯 接 受 赐 玉 时 懈 怠 缓 慢,不 以 为意,表 现 出 不 敬 的 样 子,使 臣 回 报 了 周 王,并对晋侯的无礼表示不满。这里讲的受玉是接受国君的赏赐,晋 侯 受 玉 惰,也 是 不 合 礼 法 的。由 此 可 知,受玉礼大致为执玉一方及受玉一方,双方都应保持一定的仪容。

(三)享 礼 用 玉享礼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政治礼仪活动之一,其中有一定的礼仪规范,这 在《左 传》用 玉 事 例 中 也有 所 体 现。享 见 礼 先 献 轻 者,如 束 帛 加 璧,后 献 重 者,如 马 匹 或 虎 豹 皮 等。《襄 公 十 九 年》载,诸 侯 打 败 邾国。襄 公 在 蒲 圃 设 享 礼 招 待 晋 国 的 六 卿,赐给他们美丽的三命车服,军 尉、司 马、司 空、舆 尉、候 奄 都 接 受一 命 车 服,送 给 荀 偃“束 锦,加 璧,乘 马,先 吴 寿 梦 之 鼎。”《襄公 二十 六 年》则 曰,君夫人使人馈左师锦与马,“先 之 以 玉”。《庄公 十八 年》载,“虢 公、晋 侯 朝 王,王 飨 醴,命 之 宥,皆 赐 玉 五 珏,马 三 匹。非 礼 也。王命 诸 侯,名 位 不 同,礼 亦 异 数,不 以 礼 假 人。”因 为 虢 公 与 晋 侯 的 名 位 不 同,所 以 赏 赐 也 应 不 同,故 非 礼 也。可 见,玉用于赏赐也要根据对象的名位而异。

(四)执 见 礼用 玉。周 代 贵 族 相 见 时 有 繁 琐 的 礼 仪,而相互之间馈赠礼物更是必备的礼节,而 玉 正 是 当 时 用 来 馈 赠 的 礼物 之 一[7]。《左 传·庄 公二 十 四 年》记载了鲁大夫御孙对周代男女贵族贽见用品的概括性描述,“男 贽,大 者 玉 帛,小 者 禽 鸟,以 章 物 也。女 贽,不 过 榛、栗、枣、脩,以 告 虔 也。”《礼记·曲 礼下》的 记 载 类 似,“凡贽,天 子 鬯,诸 侯 圭,卿 羔,大 夫 雁,士 雉,庶 人 之 贽 匹,童 子 委 贽 而 退......夫 人 之 贽 椇、榛、脯、脩、枣、栗。”《周 礼·秋 官·小 行 人》记 载,诸侯行觐礼时享天子、王 后 需 要“合 六 币:圭 以 马,璋 以 皮,璧 以 帛,琮 以 锦,琥 以 绣,璜 以 黼。”①军 帅 见敌 国 之 君,也 要 行 执 见 礼。《左 传·成 公 二 年》记 载 晋 齐 之 战 时,晋 韩 厥 见 齐侯,“执 絷 马 前,再 拜 稽 首,奉 觞 加 璧 以 进。”又《襄 公 二 十 五 年》传 述 郑 子 展 见 陈 侯 战 败,亦“执 絷”、“再拜稽 首”、“进酒”,可 见,当时军帅见敌国君主通礼如此,此 处 多 一 个“加 璧”,大 概 以 示 更 加 诚 心 之 意。

四、赐命用玉

天 子 册命 赐 玉,实质是赐给诸侯政治权力,天 子 赐 给 诸 侯 的 各 种 命 圭,实际上是赐给诸侯不等的权力。这 些 玉 礼 器 不 可 以 假 以 他 人,一旦失去也就象征着权力的丧失。周 代 册 命 必 有 命 圭,所 以 在《左 传》中 有 多 处 记 载。《左 传·僖 公 十 一 年》载,“天 王 使 召 武 公、内史过赐晋侯命。受 玉 惰。过 归,告 王 曰:‘晋侯 其 无 后 乎!王 赐 之 命,而 惰 于 受 瑞,先 自 弃 也 已,其 何 继 之 有?礼,国 之 干 也;敬,礼 之 舆 也。不 敬 则 礼不 行;礼 不 行 则 上 下 昏,何 以 长 世?’”杜 预 注:“诸 侯 即 位,天 子 赐 之 命 圭 为 瑞。”此 次 册 命 也 见 于《国 语·周 语 上·内 史 过 论 晋 惠 公 必 无 后》记载周襄王派召公过和内史过向晋惠公颁赐任命,“晋 侯 执 玉 卑,拜 不稽 首。”韦 昭②注:“命,瑞 命。诸 侯即 位,天 子 赐 之 命 圭,以 为 瑞 节。玉,信 圭,侯 所 执。”这里的玉就是天子 册 命 赐 圭。册 命 时 周 王 所 赐 予 命 圭 事 实 上 就 是 被 册 命 者 的 符 信,《周 礼·考 工 记·玉 人》郑 玄③注:“命 圭 者王 所 命 之 圭 也,朝 觐 执 焉,居 则 守 之。”《国语·吴 语·吴欲与晋战得为盟主》记载,“夫 命 有 圭,固曰 吴 伯,不 曰 吴 王......”圭是天子赐给诸侯国的信物。丢失 了,也就象征着权力的丧失。《左 传·哀 公 十四 年》有 宋 公 使 向 巢 讨 向 魋,云:“司 马 请 瑞,以命其徒攻桓氏。”“司马 牛致 其 邑 与 珪 焉,与 之 他 玉,而 奔齐。”即司马牛把他的封邑和玉圭交出来到齐国去。杜 预 注:“珪,守 邑 符 信。”命圭象征着巨大的政治权力,所以在执玉方法上也有一定的礼节。晋 惠 公“受 玉 惰”,结果遭内史过非议,被 预 言“何 继 之 有”、“何以长 世”。那 么 怎 样 才 合 乎 礼 节 呢?《礼 记·曲 礼 下》有 详 细 的 规 定,“执 天 子 之 器 则 上 衡,国 君 则 平 衡,大 夫 则 绥 之,士 则 提 之。凡 执 主 器,执 轻 如 不 克。执 主 器,操 币、圭、璧,则 尚 左 手,行 不 举 足,车 轮 曳 踵。”郑 玄 注 曰:“上 衡,谓 高 于 心,弥 敬 也。”孔 疏 则 称:“衡,平 也。人 之 拱 手,正 当 心 平,故 谓 心 为 衡。天 子 至尊,器 不 宜 下,皆 高 于 心,弥 敬 也。”孔 颖 达 还 说:“圭 璧,瑞 玉 也。尚,上 也。谓 执 持 君 器 及 币 玉,则 右 手 在下,左 手 在 上。左 尊,故 云 尚 左 手。”清代孙星衍对此也有说明,“盖凡物之有上下者,则 以 左 手 执 其 上 端,右 手 执 其 下 端......其 无 上 下 者,则但以左手所执之处为尊。”[8]那 么 孔子 作 为“礼”的 维 护 者 是 怎 样 执 圭的 呢?《论 语·乡 党 篇》记 载 了 孔 子 的 执 圭 之 貌,“(孔子)执 圭,鞠躬 如 也,如 不 胜。上 如 揖,下 如 授。勃如 战 色,足 缩 缩 如 有 循。”与知礼的孔子相比,晋 惠 公 自 然 是“无 礼”而 遭 到 非 议 了。中 国 是 用 玉 最 早 的 国 家,玉 器 在 中 国 有7000年的 历史,玉 文 化 史 在 中 国 是 从 未 被 中 断 的 艺 术 文化。春秋时期巨大的政治动荡与变革使社会经济、文 化 焕 然 一 新。表 现 在 文 化 方 面 就 是“礼 崩 乐 坏”,但也 就 在 这 个 动 乱 的 历 史 阶 段,儒家学说对玉器的使用规范化了,形 成 了 完 整、系 统 的 玉 器 文 化。政 治 用玉 体 现 了 制 度 森 严 的 等 级 关 系,本 质 上 是 以“信”为 根 本 内 涵,即 维 护 君 臣、上下统属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史前用于宗教祭祀活动的巫玉到比附道德的礼仪用玉,从象征着羽化升仙的葬玉到满足人类爱美追求 的 装 饰 玉 及 生 活 多 方 面 需 要 的 实 用 玉 等,琢玉的技艺技巧变幻多端,雕 刻 精 细 鬼 斧 神 工,玉 器 的 种 类繁 多,玉 器 的 内 涵 丰 富 儒 化,玉器的功用也在扩展变化。以 玉 为 名,服务统治阶级为其巩固政权,所 以,玉 被 珍 视 的 同 时,也被统治阶级套上了身份、等 级、地 位 和 权 利 的 标 志,用 玉 赐 命 让 臣 对 君 王 永 远 葆 有 敬畏 之 心。玉在历史的长河中显示了等级身份地位的象征,成为维系社会统治秩序所谓“礼 制”的 重 要 构成 部 分。取 之 于 自 然,琢磨于帝王宫苑的玉制品,成为了中国制度史不可或缺的佐证.

文章来自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01期 ,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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