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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迷ǁ狄更斯与《双城记》:文豪是渣男,天道写循环

 昵称42534176 2017-12-29

 

大不列颠帝国出过两个文豪,前者是莎士比亚,后者就是狄更斯。


前者算半个渣男,而即使后者还被印上了货币,他毫无疑问还是算一个渣男:


狄更斯生于1812年,1835年结婚后,很快背着妻子凯瑟琳搞到两个小姨子:玛丽和乔治娜, 要是在现代,让他来写《姐夫的荣耀》之类非著名网文,那一定是驾轻就熟,老有经验。


他还背着妻子搞过年仅十八岁的英国女演员内莉·特纳,那是在1857年。

 

不过这样的文人很多,不是他们能写出脍炙人口的文字,就意味着他的道德有多么高尚。这世界上最难能可贵的就是表里如一,无论是如一的恶,还是如一的善。

 

狄更斯据说是从小缺爱又是萝莉控,才会爱上各种小姨子,他对这些人都不离不弃,相比于把人家肚子搞大又跑路的贵国渣男郭沫若之流,狄更斯还是高了不知道几个层面。

 

批判了渣男,我们可以把他的作品详细看看:


书迷最喜欢的是他的《双城记》,其开头脍炙人口:

It was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 times.

时之圣者也,时之凶者也。

it was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此亦蒙昧世,此亦智慧世。

it wasthe 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此亦笃信之年,此亦大惑之年。

it wasthe season of Light, 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此亦光明时节,此亦黯淡时节。

it was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 despair.

此亦多丽之阳春,此亦绝念之穷冬。

we hadeverything before us, we had nothing before us.

人或万物具备,人或一事无成。

we wereall going direct to heaven, we were all going direct the other way.

我辈其青云直上,我辈其黄泉永坠。

--inshort, the period was so far like the present period, that some of its noisiestauthorities insisted on its being received, for good or for evil, in thesuperlative degree of comparison only.——简言之,当时有识之士咸谓人间善恶或臻至极,亦必事有所本,势无可绾。但居之习之可也。


双城记讲的故事,与一个备胎的牺牲有关:


巴黎医生男(Dr. Alexandre Manette)被侯爵兄弟强迫出诊,看到一对姐弟相继挂掉的惨状。弟弟在临死前将侯爵兄弟二人对自己家族的迫害告诉了医生,自己的姐夫和父亲如何因这二人的关系死去和自己的姐姐受到了怎样的迫害。医生男写信向国王告发,不幸这封信落到侯爵兄弟手中。最后曼奈特以政治犯身份被关进巴士底监狱,2年后医生男的老婆忧郁挂了,其女儿女主角(Lucie Manette)被医生男好友接到伦敦抚养。医生男在监狱中渡过18年后释放,得他以前的仆人(Ernest Defarge)收留,医生仆人开了一家酒店,是革命活动的联络站,仆人妻子将法国贵族的暴行记录在围巾上。女主角接医生男老爸去英国伦敦居住,路上遇到侯爵的儿子A,是为主角男。

 

男主角A(CharlesDarnay)和男主角B(Sydney Carton)外貌相似,但性格却完全不同。男主A是法国贵族后裔,但是他对其家族压迫劳动者的行为感到不满,他放弃财产的继承权,一人在伦敦谋生,是一名法语教师。男主B是一个有才华但愤世嫉俗的英国律师。两人爱上了同一个女人,女主爱上了A,两人在医生男同意后结婚。A的双亲相继去世,A的叔父因为压死农夫的小孩,被孩子的父亲一刀捅死,是为天道循环。

 

法国大革命爆发,巴黎人民攻陷巴士底监狱,已经继承家业的A为保护旧日的管家,冒险赶回时局纷乱的巴黎,一到巴黎就被捕入狱。得知消息后女主与医生男也一起赶到巴黎,曼奈特医生利用其老政治犯的威望拯救被囚禁的A。虽然A最后重获自由,但是很快又因被人检举而重新入狱,检举人竟然是曾经帮助过医生的仆人老婆(TeresaDefarge/Madame Defarge),一位坚定的女革命者,灭绝人性导致了惨绝人寰。


法庭上,医生的仆人老婆递交了关键性的证据:医生男狱中所写的一份有关入狱经过的血书。原来医生男因检举厄弗里蒙地(Evrémonde)家族(A的世家)的丑闻事件,这份血书最后却判处A死刑。这时一直爱慕女主的B也来到巴黎,为了帮助心上人的爱人,他买通狱卒,潜入监狱,将A迷晕,并顶替他,并且最后被处死,而A一家则得以逃出生天。

 

故事是富有戏剧性的,关键在于狄更斯对那些大革命中暴徒恶行的描述,使得人们第一次认识到了神马是多数人的暴政:无数的法国公民借着自由、平等的名义,杀了许多无辜的或有不同政治愿望的人。这些人可能和男主A一样热爱自由,自食其力,有情有义,可是却因为他们的过去或出身、族等一些与他们毫不相关因素,他们就成了全民公敌,要面对审判,甚至死亡。这正应了名言: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说这话的是吉伦特派代表罗兰。

 

不过,狄更斯乃一代文豪,其作品肯定不会只是为了表现一种不健康的政治生态,那无疑是肤浅。

 

狄更斯更想表达的是病态社会的恶性循环:狄更斯认为法国大革命是长期封建压迫的结果,压迫越深,报复越重。比如书中有许多反映底层草民受到权贵压迫(比如斯内特先生出诊遇到的农夫一家的悲剧)。这导致循环:人民有反过来杀害封建主,两者的手段都极其残忍盲目。至于最后备胎B为了爱情替男主A死意义反而不大。这更像一种讽刺:一个病态和相互迫害的社会里,最后牺牲的竟是一个与整个事情毫不相关的英国人。这些被他写进了出版序言。


其实双城记之所以经典,是因为其描述的场景在不断重演:从法兰西到俄罗斯,从神州大地到亚非拉,从大陆红}卫兵到宝岛绿卫军和港岛怪像,甚至人类灯塔也经历过内战、麦卡锡、民权和反战。这也是为啥我们现在需要理解法国人为什么有时候意识形态那么高涨,谴责起敝国来无比圣母表的样子。他们自己曾经那么残酷和悲惨。

 

法国大革命和和吾国吾民某段时间也极其相似:激烈而残酷,热情且盲目,正义邪恶如冰火两重又在瞬间互易,无数人互相伤害。这是是命运的选择,是时势的必然。


那么,备胎B是不是就不重要?也不尽然。

 

B是一个很有争议的人物,甚至有人怀疑现实中是否有这样的人存在。个人觉得,他最后为爱的人选择去死,这一点已经神圣而不可亵渎,又岂止“勇气”二字可以尽言?

 

当B在大街上徘徊,脑海中回荡着那段经文:“耶稣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时,或许某些类似于结局的东西就已经注定。在书尾最后,狄更斯以B自己的口吻说:“我现在做的,是我一生中做的最好、最最好的事情;我即将得到的,是我一生中得到过的最安宁、最最安宁的休息。” (It is afar, far better thing that I can do, than I have ever done; it is a far, farbetter peace that I go to, than I have ever known.) 目测狄更斯是把B设定为宗教精神在俗世的投影,他是受到了宗教的感召,用牺牲来改变冤冤相报何时了的人世纷争,以此换来人的忏悔和自我成全。


所以我们看一个人的书,最好要看为什么其成为经典。


经典能成为经典,是因为其中的主题超越了时代:不论是牺牲救赎,还是怨仇或循环。


狄更斯的作品确实超越了时代,虽然他仍然是一个渣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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