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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农药的分类,农业必备常识!

 蒙原马铃薯 2017-12-29

农药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保障、促进植物和农作物的成长,所施用的杀虫、杀菌、杀灭有害动物(或杂草)的一类药物统称。特指在农业上用于防治病虫以及调节植物生长、除草等药剂。

根据原料来源可分为有机农药、无机农药、植物性农药、微生物农药。此外,还有昆虫激素。根据加工剂型可分为粉剂、可湿性粉剂、可溶性粉剂、乳剂、乳油、浓乳剂、乳膏、糊剂、胶体剂、熏烟剂、熏蒸剂、烟雾剂、油剂、颗粒剂和微粒剂等。大多数是液体或固体,少数是气体。

(一) 按原料的来源及成分分类:

1、无机农药:

主要由天然矿物质原料加工、配制而成的农药,故又称为矿物性农药。这种农药的有效成分都是无机的化学物质。

常见的有石灰(CaO)、硫磺(S)、砷酸钙(Ca3(ASO4)2)、磷化铝(AlP3)、硫酸铜(CUSO4)。

2、有机农药:

(1)天然有机农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可用作农药的有机物质。

a、植物性农药:如烟草、除虫菊、鱼藤、印楝、川楝及沙地柏等。这类植物中往往含有植物次生代谢产物如生物碱(尼古丁)、糖苷类(巴豆糖苷)、有毒蛋白质、有机酸酯类、酮类、萜类及挥发性植物精油等。

b、矿物油农药:主要指由矿物油类加入乳化剂或肥皂加热调制而成的杀虫剂。如石油乳剂、柴油乳剂等。其作用主要是物理性阻塞害虫气门,影响呼吸。

(2)、微生物农药:主要指用微生物或其代谢产物所制得的农药。如苏云金杆菌、白僵菌、农用抗菌素、阿维菌素(Avermectin)等。

(3)、人工合成有机农药:即用化学手段工业化合成生产的可作为农药使用的有机化合物。如对硫磷、乐果、稻瘟净、溴氰菊酯、草甘磷等。

(二)、按用途分类:

按农药主要的防治对象分类,是一种最基本的分类方法。

1、杀虫剂

对有害昆虫机体有毒或通过其他途径可控制其种群形成或减轻、消除为害的药剂。

2、杀螨剂

可以防除植食性有害螨类的药剂。如双甲脒、克螨特、三氯杀螨醇(砜)、石硫合剂、杀螨素等。

3、杀菌剂

对病原菌能起毒害、杀死、抑制或中和其有毒代谢物,因而可使植物及其产品免受病菌为害或可消除病症、病状的药剂。

如粉锈宁(三唑酮)、多菌灵、代森锰锌、灭菌丹、井岗霉素等。

4、杀线虫剂

用于防治农作物线虫病害的药剂。

如滴滴混剂、益舒宝、克线丹、克线磷等。

另有些药剂具有杀虫、防病等多种生物活性,如硫代异硫氰酸甲酯类药剂——棉隆既杀线虫、也能杀虫、杀菌和除草;溴甲烷、氯化苦对地下害虫、病原菌、线虫均有毒杀作用。

5、除草剂

可以用来防除杂草的药剂。或用以消灭或控制杂草生长的农药,也称除莠剂。

如2,4—D、敌稗、氟乐灵、稳杀得、盖草能、拿捕净等。

6、杀鼠剂

用于毒杀危害农、林、牧业生产和家庭、仓库等场合的各种有害鼠类的药剂。

如磷化锌、立克命、灭鼠优等。

7、植物生长调节剂

人工合成的具有天然植物激素活性的物质。

可以调节农作物生长发育、控制作物生长速度、植株高矮、成熟早晚、开花、结果数量及促进作物呼吸代谢而增加产量的化学药剂。

常见的有2、4—D、矮壮素、乙烯利、抑芽丹、三十烷醇等。

(三)按作用方式分类:

这种分类方法常指对防治对象起作用的方式,但有时也和保护对象有关,如内吸剂就是指在植物体内的传导运输方式而言的。常用的分类途径如下:

1、杀虫剂

(1)胃毒剂

只有被昆虫取食后经肠道吸收到达靶标,才可起到毒杀作用的药剂。如砷酸钙、敌百虫等。

胃毒剂适用于防治咀嚼式口器的害虫,如粘虫、蝗虫、蝼蛄等,也适用于防治虹吸式及舐吸式等口器害虫。

(2)触杀剂

药剂通过接触害虫的体壁渗入虫体,使害虫中毒死亡。如1605、辛硫磷等。

目前使用的杀虫剂大多数属于此类,对各类口器的害虫都适用,但对体被蜡质等保护物的害虫(如蚧、粉虱等)效果不佳。

(3)薰蒸剂

在常温常压下能气化为毒气、或分解生成毒气,并通过害虫的呼吸系统进入虫体,使害虫中毒死亡。

如溴甲烷、敌敌畏、磷化铝、氢氰酸等。

使用时应在密闭条件下,如氯化苦(三氯硝基甲烷)防治仓库害虫;磷化铝片剂防治温室害虫和果树蛀干性害虫等。

AlP3+3H2OPH3+Al(OH)3

磷化氢是有毒气体。

大田使用一般只能在无风或气流对流小的情况下效果才好,如傍晚施用敌敌畏麦糠薰杀棉蚜。

(4)内吸剂

药剂通过植物的叶、茎、根或种子被吸收进入植物体内或萌发的苗内,并且能在植物体内输导、存留,或经过植物的代谢作用而产生更毒的代谢物,使害虫取食后中毒死亡。实质上是一类特殊的胃毒剂。如1059(内吸磷)、3911(甲拌磷)、乐果等。

一般情况下,内吸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效果较好。

(5)拒食剂:

药剂可影响昆虫的味觉器官,使其厌食或宁可饿死而不取食(拒食),最后因饥饿、失水而逐渐死亡,或因摄取不够营养而不能正常发育。如拒食胺、印楝素、川楝素等。印楝素在0.02—0.1ug/ml对多种如鳞翅目、直翅目等害虫有效

(6)驱避剂

施用于保护对象表面后,依靠其物理、化学作用(如颜色、气味等)使害虫不愿接近或发生转移、潜逃等现象,从而达到保护寄主(植物)目的的药剂。如避蚊油、卫生球(樟脑丸)、避蚊胺(N,N—二乙基—间—甲苯甲酰胺)。主要用于卫生害虫,在农业上几乎无使用价值。

(7)引诱剂

使用后依靠其物理、化学作用(如光、颜色、气味、微波信号等)可将害虫诱聚而利于歼灭的药剂。如糖醋加敌百虫做成毒饵,以诱杀粘虫,性引诱剂等。

2、杀菌剂

(1)保护性杀菌剂:

在病害流行前(即在病菌没有接触到寄主或在病菌侵入寄主前)施用于植物体可能受害的部位,以保护植物不受侵染的药剂。

目前所用的杀菌剂大都属于这一类,如波尔多液、代森锌、灭菌丹、百菌清等。

(2)治疗性杀菌剂:

在植物已经感病以后(既病菌已经侵入植物体或植物已出现轻度的病症、病状)施药,可渗入到植物组织内部,杀死萌发的病原孢子、病原体或中和病原的有毒代谢物以消除病症与病状的药剂。

对于个别在植物表面生长为害的病菌,如白粉病,便不一定要求药剂具有渗透性,只要可以使菌丝萎缩、脱落即可,这种药剂也称治疗剂,有时也称为表面化学治疗。

有些药剂不但能渗入植物体内,而且能随着植物体液运输传导而起到治疗作用(内部化学治疗)。

如多菌灵、粉锈宁、乙磷铝、瑞毒霉等。

常见的治疗性杀菌剂有稻瘟净、代森铵等。

(3)铲除性杀菌剂:

对病原菌有直接强烈杀伤作用的药剂。可以通过熏蒸、内渗或直接触杀来杀死病原体而消除其危害。这类药剂常为植物生长期不能忍受,故一般只用于植物休眠期或只用于种苗处理。

常见的有甲醛、五氯酚、高浓度的石硫合剂等。

3、除草剂:

Ⅰ、按作用方式分类:

(1)内吸性除草剂(输导性除草剂)

施用后可以被杂草的根、茎、叶或芽鞘等部位吸收,并在植物体内输导运输到全株,破坏杂草的内部结构和生理平衡,从而使之枯死的药剂。如2,4—D、西玛津、草甘磷等。

内吸性除草剂可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的杂草,对大草也有效。

(2)触杀性除草剂:

药剂喷施后,只能杀死直接接触到药剂的杂草部位。这类除草剂不能在植物体内传导,因此只能杀死杂草的地上部分,对杂草地下部分或有地下繁殖器官的多年生杂草效果差或无效。

因此主要用于防除一年生较小的杂草。如敌稗、五氯酚钠等。

Ⅱ、按用途(对植物作用的性质)分:

(1)灭生性除草剂(非选择性除草剂)

在常用剂量下可以杀死所有接触到药剂的绿色植物体的药剂。如五氯酚钠、百草枯、敌草隆、草甘磷等。

这类除草剂一般用于田边、公路和铁道边、水渠旁、仓库周围、休闲地等非耕地除草,也可用于果园、林下除草。

(2)选择性除草剂:

所谓选择性,既在一定剂量或浓度下,除草剂能杀死杂草而不杀伤作物;或是杀死某些杂草而对另一些杂草无效;或是对某些作物安全而对另一些作物有伤害。具有这种特性的除草剂称为选择性除草剂。

目前使用的除草剂大多数都属于此类。如敌稗只杀死稗草,对水稻无害;西玛津是玉米地杂草的有效除草剂,对玉米无毒。

除草剂的选择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而不是绝对的。就是说,选择性除草剂并不是对作物一点也没有影响,就把杂草杀光。其选择性受对象、剂量、时间、方法等条件影响的。

选择性除草剂在用量大、施用时间或喷施对象不当时也会产生灭生性后果,杀伤或杀死作物。灭生性除草剂采用合适的施药方法或施药时期,也可使其具有选择性使用的效果,即达到草死苗壮的目的。

Ⅲ、按施药对象分类:

(1)土壤处理剂:

即以土壤处理法施用的除草剂,把药剂喷撒于土壤表面,或通过混土把药剂拌入土壤中一定深度,建立起一个封闭的药土层,以杀死萌发的杂草。

这类药剂是通过杂草的根、芽鞘或胚轴等部位进入植物体内发生毒杀作用,一般是在播种前或播种后出苗前施药,也可在果树、桑树、橡胶树等林下施药。

(2)茎叶处理剂:

即以喷洒方式将药剂施于杂草茎叶的除草剂,利用杂草茎叶吸收和传导来消灭杂草,也称苗(期)后处理剂。

(四)、按性能特点等方面分类:

(1)广谱性农药:

一般来讲,广谱性药剂是针对杀虫、治病、除草等几类主要农药各自的防治谱而言的。如一种杀虫剂可以防治多种害虫,则称其为广谱性农药。同理可以定义广谱性杀菌剂与广谱性除草剂。

(2)兼性农药:

兼性农药常用两个概念:一是指一种农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作用方式和作用机理,如敌百虫既有胃毒作用,又有触杀作用;二是指一种农药可兼治几类害物,如稻瘟净、富士一号等,既可防治水稻稻瘟病又可控制水稻飞虱、叶蝉的种群发生。

(3)专一性农药:又可称为专效性农药。

是指专门对某一、两种病、虫、草害有效的农药。如三氯杀螨醇只对红蜘蛛有效;抗蚜威只对某些蚜虫有效;井岗霉素只对水稻、小麦纹枯病有效;敌稗只对稗草有效。这些药剂便属于专一性农药。

专一性农药有高度的选择性,有利于协调防治。

(4)无公害农药:

这类农药在使用后,对农副产品及土壤、大气、河流等自然环境不会产生污染和毒化,对生态环境也不产生明显影响,也就是指那些对公共环境、人、畜及其它有益生物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的农药。昆虫信息素、拒食剂和生长发育抑制剂便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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