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务之家 据@北京检察 ,2017年12月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北京市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教师刘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 ▌何为虐待被看护人罪?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设的罪名之一。我国刑法中的虐待罪的主体原仅限于家庭成员之间,对非家庭成员之间的虐待行为没有规定为犯罪,这就使得大量非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的被监护、看护人遭受虐待的现象不能定罪处罚。 “针对猥亵儿童、虐待儿童、老年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2015年8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除修改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外,还增设了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事件回顾 2017年11月22日下午,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有家长向公安机关报警,反映怀疑其孩子在幼儿园内受到侵害,朝阳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教师刘某某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刑拘。 北京警方25日傍晚发布消息称,涉事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女,22岁,河北省人)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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