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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健康管理专家共识(2017)

 昵称34331548 2017-12-31

 


一、眼健康管理的目的及必要性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科学论断也高度概括了当下国民的眼健康状况:眼健康领域发展不平衡,眼科临床领先发展,而基础眼保健刚刚起步;促进眼健康的资源难以满足人民对眼健康的需求。因此,借鉴发达国家基础眼保健经验,推动适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眼健康管理模式建设,以满足我国民众眼健康需求,是时代的迫切要求。


二、眼健康管理的基本概念


眼健康管理是通过系统的眼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眼健康意识、减少影响眼健康的危险因素;以规范的眼健康检查、评估、转诊干预及监测随访等手段,对眼的健康问题进行全程、全域式的管理;以早发现、早干预眼健康问题,达到维持、改善和提高民众视觉质量的目的。


三、眼健康管理的内容要求


1、健康教育:在眼健康管理全过程中,系统的开展健康教育,提升服务对象的眼健康意识。

2、健康档案:以互联网为载体,为服务对象建立健康档案,实现不同地域数据共享,方便管理全程的档案实时读取、更新和使用。

3、检查评估:通过专业检查手段,评估眼的视觉功能状况及眼部健康状态。

4、转诊干预:为需进一步诊断及治疗人群,建立通畅的眼科转诊通道。

5、监测随访:依托健康档案对目标人群进行密切监测,全程随访,维持眼的长期健康。


四、眼健康管理的目标人群


1、屈光不正和老视等导致的视功能异常人群;

2、双眼视功能异常、视疲劳、干眼等视频终端综合征相关的眼健康问题人群;

3、各类眼病导致的低视力康复相关眼健康问题人群;

4、有罹患需要早期筛查的各种视功能损伤性眼病(如白内障、青光眼、高度近视眼底病变、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的高风险人群;

5、有其他眼健康问题适宜进行健康管理的人群。


五、眼健康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


从事眼健康管理的机构,根据服务的目标人群或开展之业务规模而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


1、人员要求

(1)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修养;

(2)机构应至少配备一名以上接受正规医学或视光学专业教育并获得从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机构的从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眼健康管理培训,掌握眼健康管理的基本能力。


2、设备配备(不限于)

(1)健康宣教设施;

(2)电子健康档案录入、存储、管理等设备;

(3)视光服务设备:设备可提供视力及矫正视力、眼位、双眼视功能、色觉、屈光度等视光相关项目的检查;

(4)眼球生物学参数测量设备:设备可提供角膜曲率、角膜地形图、角膜厚度、眼轴等项目的测量;

(5)眼部形态学检查设备:设备可提供眼睑、结膜、角膜、虹膜、晶状体、周边及中央视网膜等眼组织的形态检查;

(6)眼其他功能检查设备:设备可提供眼压、视野等眼部功能的检测。


本共识系汇集全国眼科、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等领域的专家,综合考量国内外基础眼保健模式,并结合我国的眼健康管理现状而形成的。在我国实施眼健康促进工作实践中,本共识内容将继续完善,鼓励先试先行,持续推动此项事业绿色发展,提高民众的眼健康水平。



共识召集人

葛  坚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胡志城    香港理工大学


共识专家(按姓氏笔画排序):

刁红星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王云峰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刘陇黔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李  捷    爱尔眼科集团

李丽华    天津市眼科医院

余敏斌    中山大学

汪建涛    深圳市眼科医院

张  良    广东省人民医院  

林  智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杨杰文    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金婉卿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

钟敬祥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郭  清    浙江中医药大学

焦志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曾骏文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魏瑞华    天津医科大学眼科医院


执笔人:

曾阳发、陈林兴、于水明(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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