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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的农村信用社为什么又改名叫农村商业银行?

 大成净化图书馆 2017-12-31

这个农信体系(农村信用社、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联社)需要回到我们祖国成立的时候,查询下关于农信体系的概念: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而如果再看看商业银行的概念,可以发现他们的体制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东西,农信体系当初成立时,它以农民合作的基础,就是以相信、合作的方式,农民将自己的闲置资金存放在农信体系,集中起来做贷款、帮扶等工作。

而以上的很多智能确实同商业银行相似或者重合,但是商业银行是一种专业的金融机构,相比以合作为目的成立的类金融机构,更名为商业银行也是体现出了我国专业金融体系建设的目的,商业银行可以从事的业务更广,可以经营的区域更大,可以面对的客户更多,而相应的服务、系统建设等都是更加专业化的。

同时,也意味着,农民已逐渐从自己独立的一个群体向着全社会大众融合的体系中迈进,我们旧时的概念,农村人、城里人这个概念将不复存在,大家都是为社会做贡献的人,而享受的服务应该也是均等的没有特殊照顾的(以前农信体系存款利率还有照顾,还可以发行自行定义的利率的存单),但是确是开放的。

愿我国的金融事业越来越好,越来越合规,越来越有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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