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砍54刀致人死亡,康某被判死刑没商量。至于康某的所谓口供,已经被自己接连推翻了几次,甚至提到了自己有精神疾病,可见他就是为了脱罪。 事情并没有那么复杂,据法院提供信息称: 案发当天早上9时许,康某雄在其租住的出租屋六楼走廊看到被害人阿莹从隔壁604房出来,就将阿莹拖入其租住的603房内。两人开始因琐事发生争执,康某雄对阿莹进行殴打,阿莹一边挣扎一边呼救,后康某雄把阿莹打倒在厨房地上,从灶台上拿起一把菜刀连续砍阿莹头部、颈部、双手等位置,致阿莹当场死亡。 首先,康某雄所称的噪音问题,邻居已经证明都没有听到过。那么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康某雄为了脱罪找的托辞;二是康某雄真的患有间歇性的精神问题。无论如何,这些都不能作为康某雄摆脱法律制裁的理由。 其次,42岁的康某雄案发前在佛山市禅城区当保安员。而被害人阿莹,则在季华五路一家电器店工作多年,案发时没有结婚也没有男友。(42岁,身为保安,收入不高,可以说康某雄混的不怎么样)单身汉康某雄一定有过不切实际的遐想,自己单身,阿莹也单身,而且都在同一楼层住。康某雄的此次行凶并不是一时兴起,可以说是有预谋的。 再次,康某雄的本意应该不是杀人,而是为了男女之事。所谓的因为琐事争执,很可能就是康某雄意图不轨,被阿莹当面驳回,这下恼羞成怒,才动了杀机。连砍54刀致人死亡,这样残忍的手段,绝不能姑息,死刑不冤! 只是希望类似的新闻今后能换一个标题,不要为了博眼球而博眼球,这样才能把焦点放在正途。 最后,再次表明态度: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如此凶徒,必须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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