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产权登记制度的变革,越来越多的购房者拿到了新版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和以往的《房屋所有权证》相比,格式大有不同,其中有一栏填写极为重要,直接关系到可以办理几本证书,你知道么? 《房屋所有权证》 以往的《房屋所有权证》,最上方只有“房屋所有权人”一栏,很好理解,房屋是几个人所有就写几个人的名字。 新版《不动产登记证书》 新版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将一栏换成了两栏,分别为“权利人”和“共有情况”,这里就有讲究了: 在房产是多人共有的情况下,如果将所有人的名字都填在“权利人”一栏里,这样只会得到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所有人很多的话,谁来保管证书就成了大问题。即使在“共有情况”里写清楚了占有比例,证书不在手,发生纠纷也非常难处理。 所以有了另一种方法,在“权利人”只填写一个人的名字,而在“共有情况”里写清楚了占有比例。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填自己的名字,拿到一本属于自己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了。以后办事就方便多了,再也不用向保管人手里借了。 小贴士:如果房产是一个人所有,一定要在“共有情况”里填写“单独所有”。 一般人不告诉 知道这个方法,手里还没有证书的小伙伴们,凡是有条件的,赶快去改办一本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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