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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只交纳社保没交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快乐生活大鹏 2018-01-02
谢谢邀请!按照2002年国务院修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关于单位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办理相关手续是否合法,我们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来逐条梳理,第十三条规定: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十四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第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第二十条都强调的是“应当”,在法律上的“应当”也就是“必须”的意思,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都规定了违反规定不缴纳、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处罚措施,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应该强制缴纳的。应该说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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