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7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689万元。这是2016年5月国务院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来,我市首次获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项目资金补助。 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土壤污染风险管理、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关系我国生态安全格局的重大生态工程中的土壤生态修复与治理、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下一步,我市将按照耕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优先的原则,优选成熟的项目,安排项目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农用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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