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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育需要“发展与规范”并举

 昵称815848 2018-01-03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着力解决中小学生课外负担重、“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在日前举行的2017年中国教育创新“20+”论坛年会上,专家、学者就校外教育问题展开讨论。


校外教育行业总规模与校内教育相当


“小伊,快起床,今天要去上美术课。”这是星期六的早上七点半。小伊家长告诉记者,“除了平时上学,小伊现在一周要上4节课外班,一年校外教育花费在5万元左右。绘画班是小伊最喜欢的,从小就开始学。”

为什么选择报这么多的课外班?家长想把孩子培养成为什么样的人才?“班里的小朋友都是这样的,有些课外班比小伊还多。有些课外班不去上,孩子在学校上课可能就有些吃力,比如英语。”小伊家长说。

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2017中国教育业态蓝皮书》显示,“全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校外教育总体参与率达47.2%,全国校外教育行业总体规模约4585亿元,和校内学费收入相当。”北京大学中国教育财政科学研究所课题组研究员黄晓婷在中国教育创新“20+”专题论坛上介绍,“父母工资、学历与孩子校外教育的参与率成正比,其中学科补习班的估算市场规模约为兴趣班的2.5倍。”

“我国东北部校外教育费用最高,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参与率是东北部的将近一半。城镇与农村的校外教育差距还相对较大,农村校外教育总费用419元,而城镇费用达3710元,其中一线城市达7781元。”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薛海平对校外教育有十几年的研究,他发现,“越是家庭背景好、学校好、成绩好的学生参与的课外班越多、越丰富。”薛海平说,“现有的校外培训中,培优课程相比补差课程更多。”

薛海平表示,“有些学科的课外补习提高成绩的幅度有限。”比如,语文课就很难通过课外补习提高成绩,“一些家长对孩子存在盲目投资的现象。”


校外教育为何持续升温

“2000年以后,校外教育开始呈现火热状态。家长和学生为什么参加?这背后我们是不是应该反思校内教育存在的问题?”浙江省桐乡市教育局副局长路茂方在会上提出自己的思考。

针对此问题,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上海教育学会会长尹后庆认为,“现在校外教育需求趋热的原因不能全部归因于校内教育的缺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教育有了更加多样化、丰富性的需求,在学校里面不可能完全满足每个孩子。”

补差也是校外教育持续升温的重要原因。“升学考试这样的激烈竞争给了学生和家长很大的压力,学校教育不可能个性化满足每个孩子的课程短板的补习需要。”尹后庆表示,老师只能尽可能地帮助每个孩子提高自己的学业水平,但是能否达到理想的效果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培训机构对校内教育的补充作用是客观存在的。”相关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认识到学校的功能和作用的局限性,校外教育是补充,不能替代正常的学校教育。

尹后庆认为,目前校外教育的关键问题是相当大部分的家长、孩子都选择补习,其过度焦虑的现状令人担忧,补习的效果反映在课堂上,就会让老师对学生的学习情况产生错觉,认为没有选择补习的孩子跟不上教学内容。

校外教育是否一定增加了孩子的学习负担?

在尹后庆看来,判定是否增加了学生的课业负担,其最重要的观察点,不仅是看孩子在学习上花费时间的长短,更重要的是学习时间的利用率。如果学习时间相对较长,但孩子觉得是快乐的、学习是有意义的,那么学习就没有成为他的负担。”尹后庆表示,“我们要培养的人才是一个自信的、对社会有用的人,不需要人人都成为领跑者,现在家长对教育的理解存在一定的错位。教育的理想目标是以人为本,回归教育的本源。”

“在现有教育教学体系下,不是所有学生都能达到学科学习的(考试)要求,因此学科类的补习机构有其存在的必要。社会补习过热问题的缓解,还依赖于家长期待的转变,如果每个家长都期待自己的孩子考取高分(这实际是不可能的)。每个家长和孩子都应该给自己进行一个合理的定位和规划。”尹后庆如是说。

“孩子放学早、无处托管也给了校外教育巨大的市场。有些家长选择课后一些体育类课外班,大部分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说。

在尹后庆看来,“在现有学科建设的基础上,还有很多内容是孩子需要去学习、尝试和拓展经历的。这一方面,学校虽然已经开设了很多选修课和兴趣小组,但也不可能把所有内容穷尽,因为老师数量、资源都相对有限,因此在这方面社会教育机构可以作为补充,给孩子创造一个完善的成长环境,让他们有机会接触到任何他们渴望接触的知识。”

 校外教育的治理要分类施策


校外教育规模越来越庞大并趋于分化,目前政府对此实行了哪些监管措施?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副研究员丁秀棠近段时间在做相关课题和调研,她介绍,“目前政府对于校外教育的关注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安全问题,包括物理上的安全、性安全及信息资料的安全;二是权益问题,现在政府主要干预的是收、退费问题;三是质量问题,包括师资资质的注册认证。”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培训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专委会法律事务部部长王文博在会上指出,“现有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已经近100万家,教育监管亟须加强。”

为此,王烽建议:“教育机构作为校内教育的补充,要有自己的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整合培训资源,共同维护教育生态的平衡。”

“学生学业竞争从校内扩展到校外,”薛海平在研究中发现,“家庭资本较高以及大中城市的学生更可能接受校外教育,说明课外补习具有社会再生产功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础教育均衡发展。”

薛海平建议,政府需要正确引导校外教育的发展,重视校外教育体系与主流学校教育体系的联动关系,坚持主流学校教育体系和校外教育体系一体化治理,采取必要措施管控校外教育体系对主流学校教育体系教育公平政策的冲击,抑制课外补习社会再生产作用并促进教育跨越代际效应功能的发挥。

“政府可以通过参与提供服务的方式,在校内给成绩在后20%的学生开设专门的培训班,同时加强教育公共设施建设,让孩子能够接触到更多的教育资源。”王烽建议。

“在达到学科建设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要不断提高校内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尹后庆表示,“把培训机构的先进技术引进到学校里来,由政府购买校外教育机构的教育服务是政府和校外机构合作、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之一。这样就可以在现有的教育体系下,让孩子提高自身的学习效率,同时也能让培训机构与政府建立起良好的关系。”在这些做法的基础上,尹后庆认为,少部分的孩子再选择去参加校外教育是正常现象。

面对庞大的校外教育市场,政府如何加强监管?尹后庆表示:“政府一定要对教育机构加强监管,这是教育多样化需求与供给之间的有效协调。其次,政府的监管应该建立在法律与法规的基础上,政府应建构一个明确的治理体系,在这个体系下建立一套既鼓励教育机构发展又规范其行为的法律规章,进而去规范教育机构的行为。第三,政府要敏锐、前瞻地研判校外教育‘热’出现的合理性及其背后的真实原因,加强顶层设计,加大监管力度。”在尹后庆看来,不能仅仅因为社会对某些问题反响强烈,而不顾人们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的客观存在,采取简单办法进行遏制,最终带来的效果肯定是不好的。

“当今社会,校外教育已经不仅仅扮演校内教育的补充角色,校外教育已经成为中国教育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存在的问题要系统调研、积极给出解决方案。社会越来越需要复合型人才,也需要孩子的深度学习,这种需求将打通内外学习、课堂学习、网络学习、校外学习、学科与综合学习等壁垒,应使之成为一个整体,形成‘互联网+’时代的教育新常态。”尹后庆认为,政府应在教育治理过程中,通过制度创新,合理地设计、创造这样一种教育环境。


■链接一

各地校外教育监管政策陆续出台

随着人们对规范教育培训行业的呼声日渐高涨,我国教育相关部门已经逐步加深了对校外教育的重视程度,各地教育行政单位正在积极探索,也陆续出台了一些管理办法。

12月20日,重庆市教委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国家节假日规定。严禁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或考试。

《通知》还提出,要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细化安排,丰富内容,拓展形式,促进发展。严禁把课后服务演变为集体教学、集体补课或奥数培训;严禁增加学生作业量和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同时,各地结合地方民办教育培训市场发展情况,积极探索,重拳出击,整治、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以成都为例,该市成立了由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组成的联合执法队进行联合执法,对无证办学、虚假宣传、安防隐患、违规赛事等问题进行集中治理。除了清理历史遗留问题,多部门还联合发布了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在一些核心问题上,划出了清楚的红线,提供了依据。比如,明确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教育咨询公司,不需要前置许可,但是不能从事教育培训业务。

近日,上海市教育部等部门制定出台《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两办法”),规范了民办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准入管理、规范管理机制,针对目前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标准两办法”着眼于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权威的第三方学术组织、专家学者等多方合力之下,教育培训行业发展正在朝着越来越规范化、教师越来越正规化的方向发展,通过地方政策的出台行之有效地解决了部分行业乱象,让学生家长享受到了更加优质、规范的教育培训服务。


■链接二

上海市“一标准两办法”的亮点

据悉,自2018年1月1日起,上海市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将正式实施《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标准两办法”),相关政策出台将进一步促进上海市教育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地发展,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严查严管违法违规行为。要求民办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教学)活动,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基于相关学段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严禁拔高教学要求,严禁加快教学进度,严禁增加教学难度;相关培训不得妨碍未成年人正常休息,授课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

二是严把安全底线。规定民办培训机构应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

三是强化培训管理。明确规定民办培训机构应当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按规定缴存学习保障金;从事义务教育阶段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培训的授课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根据所开设培训项目及规模,配备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数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4,单个教学场所(含教学点)的专职教师不得少于3人。

四是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一是巡查发现纳入市、区和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三级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二是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对巡查发现或投诉举报的线索归口受理和分派。三是由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街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查处,由街镇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稳善后工作。

五是体现服务导向。为方便培训机构申领办学许可证,区教育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立民办培训机构服务指导中心或者设置服务窗口或者专岗专员,面向全区受理并提供相关服务。上海市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和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将在界面、功能等方面进一步优化,着力为培训机构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捷服务。(文章摘自上海市教委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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