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陆杨 “我做了十几年的烟花爆竹生意,从来没交过保险。为何今年县里安监局让我们交300元保险费呢? ”近日,灵璧县朱集乡张家村烟花爆竹经营户刘老板在本报读者QQ群(群号:81703254)中反映道。 据刘老板介绍,2017年12月24日,他参加了由县安监局和公安局联合举办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安全生产培训班。在培训班上,他被收取了300元保险费,“说是强制缴纳,不交就没法拿到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刘老板随后向记者传来了一份当时缴费时拿到的收据。记者看到,这份手写的收据并没有写清收款事由,只是盖了一份人寿财险公司宿州支公司的承保业务章。刘老板对此一头雾水:“至今我也不知道这是啥保险,连个保单也没有。 ” 刘老板表示,多年来,他们烟花爆竹经营户从来没有交过什么保险,加上此次保费太高,很多经营户对此意见很大。 “烟花爆竹的利润本来就不高,一下子交了300元,压力不小。 ” 那么,刘老板等经营户缴纳的到底是什么保险呢?为何要强制参保呢?记者2017年12月27日上午就此联系了灵璧县安监局。该局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股长胡琴介绍,这一保险有国家明文规定,经营户必须要参加。 胡琴表示,这一保险名为安全生产责任险。 “根据刚颁布的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要求,2018年1月1日起,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九大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据介绍,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以后对死亡、伤残都履行赔偿责任的保险,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是对工伤保险的补充。 “很多人对强制参保不太理解,这其实是对经营户本人负责。 ”胡琴表示,烟花爆竹经营户的安全风险非常大,尤其是春节期间,经常有经营户被烟花爆竹所伤,致残致死现象常有发生。因此,国家决定强制推行这一保险,灵璧县统一由人寿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月保费300元。 投保之后,能享受哪些理赔服务呢?胡琴表示,按照有关规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身伤亡赔偿,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事故鉴定、法律诉讼等费用。 针对刘老板反映的没有保单的疑问,记者联系了人寿财险公司灵璧分公司一位承保人员。他告诉记者,当时公司是现场统一收取了费用,因此只简单给了收据,后期会将保单统一发放给参保户。 (原标题:卖爆竹为何要交保险?) (原标题:卖爆竹为何要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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