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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不能白死

 孤灯深宅 2018-01-03

人不能白死!即便死了,也要产生点儿经济效益。

怎么产生经济效益呢?请看下例:

20171217日,旅客符明云乘坐海南航空HU7440航班途中,因自身健康原因出现昏迷情况,乘务组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机组立即返航南昌,将其送至江西省人民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调查,飞行机组、乘务组严格执行《飞行运行手册》《客舱乘务员手册》,整个处置过程及时、规范。但符明云家属认为,航空公司延误了抢救时间,对符明云之死负有责任,已聘请律师拟索赔80余万元。

按照符明云家属的观点,旅客符明云之死源于海航乘务组对突发事件处置不当。照此推论:假如符明云搭乘的是另一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且该乘务组责任心很强,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那么,符明云就不会死(或许都不会犯病)。进一步推论:假如符明云永远坐在这趟乘务组责任心很强的航班上,她就永远不会死……。太伟大了!人类长生不死的方法终于找到了!!!

无独有偶!

20167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当时,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后,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时遭老虎撕咬。该事件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

调查结果显示,赵女士未遵守猛兽区严禁下车的规定,被虎攻击受伤;其母亲周女士救女心切未遵守规定下车,被虎攻击死亡。因此该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赵女士及其家人认为,作为经营者的动物园管理方过错明显更大,应当对损害结果承担大部分责任。赵家提出索赔金额共计218万元,涉及赵女士后续医疗整形费、精神损失费等,以及已故母亲的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按照赵家的说法,假如动物园管理制度完备,管理上无漏洞,就不会发生老虎伤人的事件。要是这样,事情就简单了:你可以找一家管理良好的野生动物园,然后到猛兽区违规下车试一试,如果没有被野兽咬伤或致死,那就说明上述事件的确是八达岭动物园的责任。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了另外一个案例。

上海11岁男孩通过非常程序打开ofo共享单车车锁,并违反交通法规上路骑行,在此过程中与客车相撞身亡。死者父母将ofo小黄车公司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61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700万元。原告方认为,由于ofo小黄车的锁具存在容易非法打开的缺陷,且车身上没有警示,造成此次事故。

如果说,偷车骑行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单车太容易偷,那么,我们不妨统计一下,全国总共有多少单车被盗——这个数量一定不小。这是否说明这些单车都很容易偷?我们再来看看,这些偷车的人中有多少被撞身亡——这个数量微乎其微。这是否说明,偷车者被撞身亡与单车是否容易偷到手没有直接关系?

如果“欲加之罪”的话,一个人的死总能跟其他人或单位扯上点儿干系。在一切向钱看的观念指引下,让死者发挥“余热”的做法大有可为。

难道我们只能用一笔巨额赔偿金来告慰死者的亡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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